长春市精神文明办羞辱了长春人 今早看报得知,前不久,一个7岁的小学生被长春市精神文明办评为长春市十佳好市民。 这位小市民的事迹是:把亲戚朋友给她的压岁钱5.6万元全部委托学校用来资助困难的同学。 令长春人感到羞辱的是:难道在长春3百万人口里再也找不出比这位7岁小学生更好的市民了? 长春的最佳市民竟然是一个刚上学的小娃娃。小学一年纪的她很有钱,几年就积攒下5.6万元,她对记者说:“从小爸爸妈妈就告诉我要有爱心,要关心和帮助周围的人”。 长春市几百万市民应该向这位新当选的最佳市民学习什么? 难道长春市再也选不出比这个娃娃强一点的好市民了吗? 如果有人出100万元,也能让幼儿园的娃娃评上长春市的十佳市民吗? 长春市精神文明办羞辱了长春人,长春市精神文明办必须向长春市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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