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枪逐渐讨厌这个社会,我们何尝不是在某种程度上讨厌这个社会?
![]() 关键是讨厌社会的种子是怎样产生的
![]() ![]() 想起这些,头上直冒汗。
![]() 个人的成长有着较大的偶然性。万一我们自己的孩子被打造成“反社会”的孩子时,我们何以面对。
![]() 当然一种人的孩子“被打造”的概率是很小的。他们怎么具有的这种能力。
![]() 想得稍微成熟之后再做回答。
![]() 但我想把总结一条“四则混合运算”式的规律。
1.优秀阶层的子女办好事之后,评价对其有一种“乘法”,从而成为某种优秀的典型;办坏事之后,评价对其有一种“减法”,从而避免成为众鸡之候。
2.劣势阶层的子女办坏事之后,评价对其有一种“除法”,从而成为某种错误的典范;办好事之后,评价对其有一种“加法”,从而并不对优势阶层子女构成威胁。
3.优势阶层与劣势阶层有三级以及三级以上的差距,譬如平民对处长。则两阶层子女的评价体系呈现括号运算。即先优势阶层的运算,再后才是劣势阶层的运算。
也就是说这样的运算规则下,劣势阶层子女几近不作评价之限。
不想多说吉登斯关于权力的言说,仅就事实而言,这种赤裸裸的复制就使人窒息地喘不过气来。
![]() 权作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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