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析
《管子》是依托管仲之名而成书的。以人名书,古之常例。管仲,名夷吾,字仲,春秋时颖上人,公元前685至前645年,相齐达四十年。他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论语·宪问》),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在政治、经济、军事等诸多领域都有重要改革与建树。他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与经济思想家,在古代中国的影响是深远的。《管子》一书,依托管仲之名,并非偶然。
《管子》书记有管仲相齐的历史,载有管仲的治国学说与事迹,其中不少内容与其他先秦古籍相合。这些内容应被看成可信的历史资料,它们散在各书,比较集中地收入于《管子》。《管子》从来是研究管仲的一部重要文献。
但是,《管子》并非管仲所作,也不是管仲同时代人的作品。管仲在世时,社会上还写不出来像《管子》书中那样的文章;而且,书中不少地方述及管仲逝世以后的史实,更是明证。例如,《立政》篇提出批判“兼爱”的学说,兼爱乃墨子的口号,墨家的出现,是管仲死后百余年的事。《小称》篇提到“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毛嫱、西施乃吴越称霸时人,其时,管仲也已经逝世很久了。《小匡》通篇记述管仲相齐的事迹,与《国语·齐语》大同小异。但《国语·齐语》的语言简约古朴,体现其成文较早;《小匡》则比较周严明确,体现其成文较晚仅以论述四民分业定居的部分文字,试加比较,就可以看出这个差异。《齐语》的写法是:
“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按:咙;指杂乱不一),其事易。”’
《小匡》的写法则是:
“桓公曰:‘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奈何?’管子对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按:石民,即柱石之民,言其重要),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
《小匡》比《齐语》除改动若干文字外,还增加两句:一是在桓公问上加了“定民之居”,使提问更切文意;二是在管仲答上加了“国之石民”,使答语更加周严。此种情况,文中多处可见,足证《小匡》写于《齐语》之后。《国语·齐语》尚不过是春秋晚期的作品,写在它以后的《小匡》,距离管仲就更是遥远的了。《管子》一书,不是管仲写出的作品,学术界几乎已成定论。
因此,管仲其人与《管子》其书,应当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之处,表现在《管子》书中确实记述了管仲的思想和言行,阐述了管仲的主张;其区别之处,表现在这些记述非出自管仲之手,而是战国秦汉学者不止一人的著作。这些学者,一方面追述了管仲相齐的言论与实践,继承发扬管仲的学说;另一方面,又打着管仲的旗号,大量阐发个人的见解。在《管子》书中,包括不同时代、不同学派的学说,并有少数不甚相同的观点,就是与这个特点有关的。
那么,为什么说《管子》成书于战国秦汉呢?这需要分别地加以论述。
成于战国时代的篇章,占《管子》书的大部分。许多学者认为写成于齐国的稷下学宫,出自许多极下先生之手,这个论点是正确的。只是详加考释,正面提出论据者不多。稷下学宫是战国时代齐国兴办的一座规模宏大的学堂,由于地处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附近,故称程下学宫。据东汉末徐干《中论·亡国篇》记载:
“齐桓公(按:指战国时田氏齐国之桓公田午,非指春秋时姜氏齐国之桓公小白)立稷下之官(按:疑为“宫”),设大夫之号,招致贤人而尊崇之。自孟钉之徒皆游于齐。
这就是说,稷下学宫,早在田氏齐国田午当政时就已经创立起来了。桓公田午在位的年代,为公元前374至前357年,可知稷下学宫的建立,最晚在公元前357年以前。再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所记:
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邹衍、淳于免、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程下学士复盛,人数百千人。
这里所说“复盛”,意思就是早在宣王之前,桓公午(宣王之祖父),及威王因齐(宣王之父)的时代,就曾经是兴盛的。仅仅根据这些论述,我们可以断言,稷下学宫曾在战因时期田齐政权下经历几代的繁荣。如此悠长的历史,如此众多的学者,如此鼎盛的文风,它在当时显然是齐国的政论中枢与文坛重地,说《管子》书写成于此时此地,是十分接近实际的。必须指出,战国时代的齐国政权虽然由姜姓改变为田姓,但田氏统治者对于春秋前期姜氏齐国桓、,管治齐称霸的事业,始终是景仰的。齐威王在他自铸的青铜器《陈侯因{次月}敦》铭文中明白写道:“高祖黄帝,迩嗣桓、文(按:指齐桓公与晋文公)”;齐宣王也曾以非常景慕的口吻问于孟子;“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梁惠王上》)景仰齐桓公的事业,实际上也是景仰管仲相齐的功绩,他们都是崇拜管仲的。田氏齐国的统治者如此,那么,活跃在稷下学宫的学者们,把他们的文章汇集命名为《管子》,也就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就《管子》的内容看,也可以寻找出不少田齐政权活动的特色。田氏专齐、代齐所依靠的重要手段就是争取民心,这一点在史书记载上十分突出:他们运用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的贷粮济民措施,几乎行之数代而不衰。加上其他收揽民心的办法,结果形成齐国百姓“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左传。昭公三年》)。关于这点,《管子》就有近于总结性质的反映。《牧民》篇中,有一整段文字写道:
“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来;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所谓“予之为取”,予出的是争取人心的各种施惠,取得的是一个国家的全部政权,如此小失而大得,故称为“政之宝也”。像这样全面而具体的总结性文字,在其他先秦古籍中是罕见的。田氏专齐的政治实践与《管子》书中的经验总结,很难说是偶然的巧合,两者是有密切联系的。
田氏专齐与代齐是以臣挟君而代君,此种事例的性质,在一般先秦古籍中,尤其在儒家经典中,认为是明显的大逆不道。公元前481年田成子杀齐简公,孔子就曾请命鲁国出兵干涉。然而《管子》书却在许多重要篇章中提出:“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上失其位则下逾其节”(《形势》);“是以臣有杀其君,子有杀其父者矣”(《权修》);“知时者可立以为长,无私者可置以为政,审于时而察于用而能备官者,可奉以为君也”(《牧民》)。这些言论不是直接间接地为田齐政权提供理论上的辩护么?
田氏齐国,至威王而空前强大。威王当政时,《史记》谓“齐最强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关于威王的影响似乎也可以在《管子》书中看到一些反映。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所记:
“威王初即位以来,不治,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间,诸侯并伐,国有不治。于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语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毁言日至。然吾使人视即墨,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是子不事各左右以求誊也。’封之万家。召阿大夫语曰:‘自子之守阿,誉言日闻,然使使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昔日赵攻甄,子弗能救。卫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誉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皆并烹之。……于是齐国震惧,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
这里齐威王是在把发展农业(田野辟、民人给)视为衡量政绩的首要条件,把买誉饰非视为国家官吏的最大过失。如果《史记》所记是准确的,那么,这两种思想恰恰都在《管子》书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首先,《管子》重视农业,一部洋洋巨著,开篇首句即提出“务在四时,守在仓房。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在古代诸子百家中,《管子》素以经济思想丰富见长,而素以发展农业为最重,这是凡研究《管于》者尽人皆知的。其次,在官吏考核上,它也不厌其烦地反对买誉饰非而要求务尽其诚。例如,“非信士不得立于朝”(《乘马》),“察身能而受官,不诬于上”(《重令》),“钓名之人,无贤士焉,……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法法》)等等,都是此类’性质的重要言论。再如,《法禁》篇斥责“上以蔽君”,《重令》篇戒止“买誉成名”,尤其是《四称》篇明确提出:“昔者有道之臣,……不宾事左右。君知则仕。不知则已。……昔者无道之臣,宾事左右。”这简直与威王斥阿大夫“以币厚事吾左右”的事例相同了。一部著作,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论述同一观点或原则,必然有一些特殊因素影响它。这里的特殊因素虽不必全在于威王,但它与威王处理两大夫的赏罚标准有关联,则是可以想见的。威王影响稷下,稷下产生《管子》,这个关系大约不会有错。
战国时代,各国统治集团无时不在研讨富国强兵之策与治世安民之道。在齐国,这项任务不能不同时落到“不治而议论”的程下先生肩上。问题在于:程下学宫是一个规模很大,“且数百千人”的学府。其中有国内外大批知名学者作为教师,也有众多的青年学子读书受业。这就要求稷下先生的作品既须是政论文章,为国兴谋;又须是学府教材,以资讲授。我们翻阅《管子》书的大部分,正具有这两方面的特点。《牧民》篇讲述治国治民的原则,《形势》篇讲述主持政事的规律,《权修》侧重于政治,《乘马》侧重于经济,《立政》侧重于典章制度,《七法》侧重于军事问题,乃至《版法》、《幼官》、《五辅》、《八观》、《法禁》、《重令》、《兵法》、《法法》及其他大部分篇章,都在讲富国强兵、正世安民之道。即使是有关哲学方面的著作,也常与治世之道相联系。但它们又不是只讲一时一事的具体对策,一般是把政治、经济的具体要求,上升到理论高度写成文章,立说又兼讲学,以同时满足教学上的需要。在《管子》书中,包括有法家、道家、儒家、兵家、阴阳家、农家、医家等各门各科的专著或主张,举尽先秦诸子,我们还没有看到像《管子》这样面面俱全、百家荟萃的著作。显而易见,这是众多稷下先生议政、讲学作品的汇合。
稷下学宫既然是一个数百千人的学府,对于学生的管理,就不能没有一个严肃的规则。这一点在《管子·弟子职》中也有明显的反映。《弟子职》的内容是十分细致的。它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品德修养、生活纪律,以至洒扫、应对等各种礼节。在学生对待师长的关系上。写得尤为具体。听课的仪容、诵书的次序,以及侍奉先生用饭、休息等细节,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固然是为了陶冶学生的思想、品行,以求适应封建制度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学宫的管理。师生关系问题是古代学府管理的主要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也就基本上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所以,它把“温恭自虚,所受是极”、“温柔孝悌。毋骄恃力”、“朝益暮习,小心翼翼”等语言,都放在首要地位。《管子·弟子职》是齐国稷下学宫的学则,这一点已被许多学者提出并认定。
稷下学宫的传习讲授,似乎已不局限于一师授徒的方式了。同一学府的程下先生如此之多,很有可能是轮流执教的。《弟子职》载有一段学生侍奉先生吨饭的礼节,规定先生用饭学生须服侍在侧,而在为先生添饭加餐时,则需遵守“同{口兼}以齿,周而复始”的规则。“{口兼}”,读为“歉”,指碗中之饭空缺;“齿”,指年龄,即依其年齿,循序为之加餐。这里学生侍奉的师长非止一人,可以想见,他们受教的先生也就非止一师了。一部《管子》载有众多先生的各门专著,于此也可得旁证。总之,说《管子》书的大部分成于战国时代的齐国稷下学宫,出自许多佚名的稷下先生之手,看来是颇有根据的。
那么,为什么说《管子》书中又有泰汉时代的作品呢?
秦代立国时间甚短,遗文不多;但是,在《管子》书中,确实杂有秦文。据郭沫若考证,《明法》篇乃韩非后学所为,成于秦代,即其一例(见郭沫若等撰《管子集校,明法篇》)。至于所谓汉代的作品,则主要是指《轻重》十九篇而言。
《轻重》十九篇是一组专门讨论财政、经济与国家控制市场问题的论文,佚亡三篇,有目无文,现存共十六篇。这组论文无论从风格、体裁、韵味上看,都与《经言》、《外言》等部分不甚相同,说它们同出于战国时代,似乎很难成立。断代于西汉是比较切合实际的。问题是它产生于西汉什么时期呢?从文章内容与时代背景上考察,大体上可以说是汉景帝时吴楚七国之乱以后的作品。
汉代建国之初,在经济上实行“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的政策,对工商业的发展,实际上是放任的、自由的。政治上则曾采取分封诸王以求屏翼中央的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直到汉文景朝,历时四、五十年没有多大改变。其结果,在恢复经济的同时,滋长了富商大贾的力量;在稳定中央政权的同时,发展了地方政权的势力,特别是地方势力与富商大贾互相勾结或融而为一,则不免危害国家统一,形成动乱。吴楚七国之乱的祸首一吴王刘濞,就正是这种情况。他既是诸侯王,又同时是一个富商大贾;他以长期发展工商业而致富,又以长期致富而蓄谋叛国。七国之乱使汉王朝的中央政权几乎被推翻,极大地震动着全国上下。一旦战乱平息,痛定思痛,不能不积极寻求改弦易撤的出路。在政治上,他们动作很快,景帝迅速改造封国制度,削减诸侯王权力,以加强中央集权。然而这还没有深入到根本,根本还在于经济。地方政权之所以强大,在于拥有经济实力。正是国家财经体制的分散才酿成政治上的割据。富商大贾的发展又加重这种态势的严重性。所有这些原因,不能不使人们认真探讨财经政策的经验与教训。于是,一些有见识、有经验的经济思想家便打着管仲的旗号,针对形势需要,撰写出一篇篇财经政策的论文。《轻重》十九篇正可能是这样产生的。我们研讨《轻重》诸篇的内容,不难发现它的时代气息,惊人地与这些要求隐隐相合。现在摘引几例以资参证:
例之一,《轻重》篇在反对同姓分封制度时,托桓、管问答的形式写道:
“桓公问管子曰:‘请问争夺之事何如?’管子曰:‘以戚始。’(按:戚,指近亲)桓公曰:‘何谓以戚始?’管子对曰:‘君人之主,弟兄十人,分国为十;兄弟五人,分国为五。三世则昭穆同祖,十世则为礻石(按:礻石,指收藏祖宗牌位的石匣)。故伏尸满衍,兵决而无止。轻重之家复游于其间。故曰:毋予人以壤,毋授人以财。”’(《山至数》)
“三世则昭穆同祖”,意即兄弟分封,只需经过三世,则血统之情疏远,不过只剩下世系上昭穆同祖的关系;“十世则为{礻石}”,意即经过十代则血统更为疏远,只剩下祖宗牌位放在一起的微弱关系而已。他们各有封地,各有财力,长期发展怎么能不造成战争呢?所以,它要求取消“封国”制度,即所谓“毋予人以壤,毋授人以财”。这分明是针对吴楚七国之乱的根源而写的。
例之二,《轻重》篇在描述地方势力垄断自然资源兴兵作乱时,它假借黄帝时蚩尤的故事写道:
“葛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是岁相兼者诸侯九。雍狐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受而制之,以为雍狐之戟、芮戈,是岁相兼者诸侯十二。故天下之君,顿戟一怒,伏尸满野。此见戈之本也。”(《地数》)
这是说,黄帝当政时,葛卢、雍狐两座矿山出现金属矿石,竟被蚩尤接管经营,造武器而发动兼并战争。“见戈”,即兵戈之争,这里的蚩尤作乱,显然隐喻吴王刘洛的地方叛乱,也是针对吴楚七国之乱的教训而写的。
例之三,《轻重》篇在讲述货币铸造应由国家集中统一时,它假借夏禹、商汤及人君所处的地位写道:
“汤以庄山之金铸币。””(《山权数》)
“禹以历山之金铸币。”(同上)
“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国蓄》)
“君有山,山有金,以立币。”(《山至数》)
把铸币大权处处与人君联系起来,实质上是反对地方政权或民间铸造货币。不言而喻,这也是针对吴王刘渗开山铸钱,以致“吴、邓钱布天下”的教训而写的。
例之四,《轻重》篇在强烈要求国家垄断市场时,它一再痛斥富商大贾的危害,写道:
“是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然则何也?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其忠,士不尽其死矣。”(《国蓄》)
“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绍千万(按:纟强,指钱贯);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纟强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罢。未耙械器,种穰粮食,毕取赡于君。然则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国蓄》)
这里痛斥富商大贾的实质,在于要求国家对于市场的垄断。《轻重》作者出于对吴楚七日之乱的愤慨情绪,不仅坚持主张盐、铁的专卖或垄断,甚至主张推展到所有重要物资,包括锡、金、木材等山林、湖泽、草莱的重要物产在上述引文中,它居然提出大中城市的生产工具与粮食由国家一手供应,即所谓“未耙械器,种穰粮食,毕取赡于君”。毕取赡于君,即完全国营。这种包揽一切的要求,未必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它却充分表明防止利权分散、防上动乱的思想倾向。
仅仅根据上面摘引的几项内容,就可以看出西汉吴楚七国之乱以后的时代要求与历史背景。如果我们把《轻重》诸篇也断在战国时田齐政权统治下的齐国,那就不甚合拍了。查阅史籍,没有发现齐国的经济与市场,提出国家高度垄断的要求;齐国商贾的发展,也没有形成国家动乱的威胁。这就是说,理论与实际看不出明显的联系。由于时代没有提出这种迫切的需要,也就很难出现这种倾向性很强的文字。
《轻重》诸篇,始终坚持中央政权集中管理经济、垄断市场的政策,在作者看来,有两个主要作用:一可以避免国家的动乱,二可以做到“无籍而赡国”。前者是针对七国之乱提出的,已如上述。即使后者,应当说,也与解剖审理吴楚七国之乱的根源有密切关系。所谓“无籍而赡国”,即不用直接收税的办法(无籍)来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瞻国)。按照《轻重》诸篇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物资专卖与操纵市场,使国家从掌握物价上取得收入。这里的“轻”与“重”,主要指物价而言:低者为轻,高者为重。这里全力渲染的轻重之术,主要是国家运用物价高低及物资吞吐来控制市场,谋取国家收入。轻重之术为手段,无籍赡国是目的。“无籍赡国”几乎成为十六篇反复阐述的思想,关于这方面,为什么说也与解剖吴楚七国之乱的根源有关系呢?
吴王刘濞,原是刘邦之兄代王刘喜之子。刘邦时,被封为吴王,控制三郡五十三城。他势力强大,享国时间也长。汉初的中央政权经过高帝、惠帝、吕后、文帝、景帝,数易其主,而刘濞统治吴国则始终未变。他正是通过长期垄断重要资源及其市场来实现“无籍而赡国”的。《史记·吴王濞列传》明确记载:“吴有豫章郡铜山,洛则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煮海水为鱼,以故无赋,国用富饶。”这就是说,一方面开山铸币,另一方面垄断盐业,通过市场物价取得收入,做到了无赋而国用富饶。他是否也运用各色各样的轻重之术,限于史料不足,不可妄加推测。但其无籍而赡国的措施,是有案可查的。这些措施,在平时未必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一旦战乱发生并平定下去以后,经济思想家就不能不仔细研究这个政权所以独富一方的原因。“无籍而赡国”既然可以在一个地方政权行得通,为什么不能把它移植到中央政权呢?既有无赋而用饶之功,又有拜乱于未然之利,未尝不是一举两得的措施,武王克殷,并没有因为殷是敌国而完全拒绝它的典章制度;刘邦胜秦,不是也没有拒绝“汉承秦制”么?当然,《轻重》篇未必照抄吴国的政策,在研究过程中不能没有改动与扬弃,经济思想家自有其研究创作的体系与内容,但是,这种理论同剖析吴国的理财方法有关联,则是不难推断的。
有些学者把《轻重》诸篇断代于汉武帝任用桑弘羊管理经济之后,其重要依据是桑弘羊推行的各项经济措施,做到了“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史记·平准书》),即类似无籍而赡国。实际上,早在桑弘羊之前,就已经存在“无赋而国用饶足”的理财之道。对吴国经济模式的的审理与剖析,自不难取得《轻重》理论的若干素材。如果说《轻重》篇成于桑弘羊之后,那么,武帝即位不久即宣布罢斥非儒学的诸子百家,使儒学取得独尊的地位,《轻重》作者何必鲜明地打着管仲的旗号作文章呢?这是很难说通的。
王国维根据《国蓄》等篇中“玉起于禺氏”一语,考证《管子·轻重》诸篇为西汉文、景间作(见王国维:《月氏来西徒大夏时故地考》),大体上是符合实际的。可惜他没有从时代的政治、经济背景上再作分析,因而没有留下更多的论据。郭沫若在其所撰《管子集校》一书中提出:“余意乃文景时同一学派之文汇,当别为文以论之。”也是大体上符合历史实际的,可惜他生前未及详述,没有完成“别为文以论之”的宿愿。实际上,这组论文写成时间的上限,应在公元前154年吴楚七国之乱以后;其下限应在公无前140年武帝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以前。这中间经过十四、五年的时间。这期间,客观形势逼迫着人们冷静地审理、剖析吴楚七国之乱的原因,调查研究吴国财政上致富的方法,讨论汉王朝经济政策的改革,子找下一步管理经济的方案与出路。《轻重》诸篇就是适应这种形势产生的。当然,汉景帝没有立刻实行这些变革,武帝初年也没有断然实行。这是因为经济政策的改变与军事、行政有所不同。它牵涉到全国各个阶层的利益,牵涉到经济生活的既成秩序,历来是复杂得多、缓慢得多的。汉武帝到底是实行了,到桑弘羊总管经济时则更加完备。但桑弘羊的一套盐铁、均输、平准政策的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呢?应当说,他是接受《管子·轻重》篇的影响,并有了发展。《轻重》诸篇,关于平准政策的表述,差不多只称“准”或“准平”,正表现其初步形成的性质。足见《轻重》篇的理论在前,而桑弘羊的措施在后;是桑弘羊发展了《轻重》篇,而不能说《轻重》篇的理论是来自桑弘羊。
现在流传的《管子》八十六篇,是经过西汉刘向整理编辑的。刘向在整理本书时,明确提出了材料来源的复杂性。他写道:
“所校雠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太中大夫卜圭书二十七篇。臣富参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凡中外书五百六十四,以校除重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
材料来源如此复杂,当然不免把战国秦汉的著作汇于一书了。
一部著作跨过几个时代,自然各有特点。就管仲创说而论,时在春秋;就税下成书而论,时在战国;就《轻重》诸篇的问世而论,则时在西汉。历史条件不同,时代要求不同,则议论的针对性也自各有所异。我们在理解它的政治、经济、军事、哲学思想时,也自当有所区别。但是,本书各个时期的著作,也有其共同之处。它们大体上是处在封建制度的初生、成长与完成时期立论的,因而基本上是以地主制为基础的封建制度下的产物,这个基本点是相同的。另一方面,不同作者既然以继承发展管仲的思想为文,或者以依托管仲的名义为文,也就需要一般地照顾到关于管仲的传说和遗教,从而形成立论上的共同线路。刘向在编辑本书时,从五百多篇中删减重复,确定取舍,也不能不考虑这个共同点。故在《管子》全书中,其法家倾向、重农思想、任法兼及教化、富国并务强兵,乃至哲学思想的前后论述,都是基本上一致的。书中前后矛盾的论点毕竟是极少数。在我国古代诸子百家中,《管子》仍是一部独具特色、并且大体上自成体系的著作。因此,对于《管子》的研究,既要注意其历史背景的差别,又要看到它基本倾向的一致。只有这样,才可以掌握其来龙去脉。实事求是的断代,是《管子》研究的重要前提条件。
《管子》书号称难读。一则是简篇错乱,文字夺误,词意较为古奥,费解之处甚多;一则是断代问题复杂,往往构成阅读与研究上的困难。然而,困难无损于价值。唯其成书年代悠长,故其思想财富的积累更多。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无论对于古代文化思想的学习研究以至借鉴历史指导现实,都具有重要意义。
《管子》八十六篇,共分八个部分,现将各篇题目,以及题目与内容的关系简述如下:
第一部分:经言九篇
(一)牧民:治理或统治人民。牧之本意为牧养牲畜,古代统治阶级及其思想家把它引申于人及社会的治理,牧民之语乃常见于古籍。本文自始至终论述治国、治民的原则与经验,故称《牧民》。
本文五部分皆有专题,其题目名称与涵义如下:
一、国颂:论述治国、治民的一般原则,行文有韵,如《诗》中颂体,故称国颂。
二、四维:论述礼、义、廉、耻四者如维系国家存在的四条巨绳,故称四维。维,指系物或结网的维绳。
三、四顺:论述为政必顺民心的原则与经验。全面列举民之四欲与四恶,并提出从其四欲则亲、行其四恶则叛的总结性论断,故称四顺。
四、十一经:论述十一项有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重大政策,称十一经。原文十一两字误合为士,今改。
五、六亲五法:本题与内容不甚相符,闻一多疑为四观之误,可备一解。但本节文字仍是讲述为君之道及牧民治国的原则,在内容上,仍是首尾贯穿,未离全文主旨。
(二)形势:形。指事物存在的形态;势,指事物发展的趋势。论证事物的形态与趋势,有如今言之讲述规律性。本文广泛举列事物的因果关系,并以哲理性语言阐明治国、治世的规律性,以形势为名,殆由于此。
本篇又称《山高》,取篇首山高而不崩 的头两个字为名。《史记·管晏列传》载:太史公曰: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详哉其言之也。其中之所谓《山高》一篇即此。刘向《别录》指出:《九府》书民间无有,《山高》一名《形势》。
(三)权修:指修重权力,即加强或巩固君童的政权。本文从经济上重农、政治上重法,以及注意赏罚、教化、用人等方面,论述加强国家的权力,故称权修。本文有言:野不辟,民无取,外不可以应敌,内不可以固守。故曰,有万乘之号而无千乘之用,而求权之无轻,不可得也。把国力与权力密切联系起来,明确论定国力不强则权力必轻,正体现篇名权修的本意。
(四)立政,读为莅政,即临政视事之意。本文从各方面阐述人君临政必须重视与解决的重大问题,故以立政为名。全文九部分均有专题,其名称、涵义如下:
一、三本,指在用人方面的三项根本原则。本文认为,三者可以决定国家的治乱,故称三本。
二、四固,指在用人方面的四项重大政策。本文认为,四者可以决定国家的安危,故称四固。
三、五事,指在经济方面的五项重要工作。本文认为,五者均可称为纲领性措施,故谓五事,五经也。
四、首宪,指国家发布于岁首的根本法令,如唐人尹知章注之所谓岁朝之宪。
五、首事,指国家发布于岁首的具体办事法令。
六、省官,指检查官吏是否尽职。本文备举各类官吏的职责,以为检查的标准,故称省官。
七、服制,指君主臣民服饰享用的制度。
八、九败,指败坏国家的九种异端学说。
九、七观,从七个方面提出国家工作的最佳表现,以此为准,有助于观察治国的水平,故名七观。
以上九题,虽角度不同,内容各异,但总的说来,均属于人君临政所当关注、解决的大事。都没有离开《立政》这个大题的要求。
(五)乘马:乘,指计算,即加减乘除的乘;马,谓筹码,即计数筹码的马。古无码‘字,均写为马。《礼·投壶》:为胜者立马,一马从二马,三马既立,请庆多马。郑玄注:马,胜筹也。故此乘马连文,即计算筹划之意。本文共分九节,总的说来,都与计算筹划国家大事有关。其题目名称与涵义如下: 一、立国,即营建都城。立,指建立或营建;国,指城市或都城。本节完全从选择地势出发谈建立都城问题,故称立国。
二、大数,意同大计或大局。《史记·淮阴侯列传》;审豪厘之小计,遗天下之大数,其大数之涵义与此略同。本节备言帝业、王业、霸业的为政方针及君道、臣道的重要原则,故称大数。
三、阴阳,本节有所谓春秋冬夏,阴阳之推移也;时之短长,阴阳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阴阳之化也等语,疑阴阳之题,由此摘引而来。但本节主要内容乃论述土地问题,文与题不甚相符。
四、爵位,论述朝廷爵列尊卑的筹划及其重大意义,故称爵位。
五、务市事,论述国内市场,并提出市者,可以知治乱,可以知多寡,而不能为多寡的名言。似由此称务市事。
六、士农工商,本节有所谓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等语,疑士农工商之题,由此摘引而来。然此全节内容包罗甚多,大部分论及黄金贵贱、军各规模及因地定赋等问题,肯定别有题目遗失。由于题目与全节内容远不相符,唐人尹知章(下称尹注)亦称:谓之士农工商,不知何说。
七、圣人,本节提出唯圣人为善托业于民,故以为名。
八、失时,提出今日不为,明日亡货的论断,极言失时之为害。以此为题,乃反取其意而名之。
九、地里,论土地里程与城建规划,故以为名。
以上九节,其横向联系不够紧密,题目显有遗失,但九部分内容都与计算筹划国家重大事务有关,篇名《乘马》,当由于此。
(六)七法,指本篇所述治国、治军的七项基本原则:则、象、法、化、决塞、心术、计数。则,即法则,谓治国、治军必须认识与遵守的法则(或规律)。象,即形象,谓治国、治军必须查明的客观事物的实际形象。法,即规范,谓治国、治军必须制定与掌握的规范。化,即转化或教化,谓治国、治军必须重视经常的教化与训练。决塞,即开闭或收放,谓治国、治军须有放有收,收放结合,运用决塞之术。心术,指思想与心计,谓治国、治军必须运用心计。计数,即计算,谓治国、治军必须善于进行计算与筹划。综此七项,称为七法。
本文之四节均有副题,其题名涵义与内容如下:
一、七法,即作为全文总论,先把七法的内容与意义作一个全面的论述。七法之题,原文误写为四伤,据文意改。
二、四伤,指百匿、奸吏、奸民与贼盗四者。匿(te),通恩,指邪恶之人。《韩非子.主道》:处其主之侧为奸匿,故奸匿指君主左右的各种坏人;此谓百匿、奸吏、奸民与贼盗乃治国、治军之四害,故名四伤。四伤之题原文误为四伤百匿。据文意改。
三、为兵之数,意即用兵之法。
四、选陈,陈同阵,意即战阵。此节与上节(为兵之数)都是专论用兵作战之法的。本篇其他部分也论及军事原则,故《七法》乃《管子》书中的军事论文。
(七)版法:版谓版牍,即古时用以写字的木板或竹简。联简成册者称册、称簿;单用者称方、称版。版法,即书写于版上的常规、常法。本篇文字不多,一版即成;然所述皆人君从政的重大原则问题,故称版法。尹注:选择政要,载之于版,以为常法,与文意合。
(八)幼官:应作玄宫,形近而误。参据何如璋、郭沫若说。玄宫,即指明堂,乃古代帝王宣明政教之所,凡朝会、祭把、庆赏、选士等大典均在此举行。明堂方位,古有常规。本篇文字按东、西、南、北、中分布成图,恰成一明堂图案。篇名玄宫,当与此有关。郭沫若在《管子集校》中已按图位标识,恢复为图形文字,称玄宫图,附该书《幼官》篇之后。 本篇共分十段,每段都包含两层内容:其一,时令与方物;其二,政论与兵法。前者主要讲述人君在不同时节关于衣、食、住、行等方面所应遵守的规定以及不同时节所用的旗、兵器、刑物等内容。这是反映古人效法自然,以自然规范人事的思想。后者则讲述治国、用兵之道,其主要内容是军事、政治问题,与《七法》、《兵法》等篇有许多相同之处。
《管子》书除《幼官》外,还另有《幼官图》篇。但两篇内容相同。后者虽名为图,也是直行文字,仅在段落次序上略有差异。大约本文最初是图文并存,直行文字为图形文字的解释性记录。因年久图失,后人乃重抄《幼官》,以充其数而已。
至于本文各部分的阅读次序,郭沫若曾提出重要见解,兹录之如下:
此文次第,原‘幼官篇‘与‘幼官图‘均未能得其读。案除表示时令与方物者外,原政论文字当从所谓‘中方本图‘读起,转至‘中方副图‘,转至‘东方副图‘、‘南方副图‘、‘西方副图‘、‘北方副图‘,再转至东方本图‘、‘南方本图‘、‘西方本图‘、‘北方本图‘。如此读去,文成条贯,五与《兵法篇》文次约略相同。 (见《管子集校》,以下凡引郭说皆据此书)
本篇之今译只译政论与兵法,即按郭说之图次序列进行。郭说之图名,乃借用下篇《幼官图第九》的各图名称编列。
(九)幼官图:应作玄宫图。本篇大约最初是图形文字,殆年久图失,后人照抄前篇充数,故文字相同而名称未改,仍以幼官图为题。
本篇与前篇的段落次序略有差异。前篇(《幼官第八》)的段落次序为:第一,中方本图;第二,东方本图;第三,南方本图;第四,西方本图;第五,北方本图;第六,中方副图;第七,东方副图;第八,南方副图;第九,西方副图;第十,北方副图。本篇(《幼官图第九》)的段落次序为:第一,西方本图;第二,西方副图;第三,南方本图;第四,中方本图;第五,北方本图;第六,南方副图;第七,中方副图;第八,北方副图;第九,东方本图;第十,东方副图。
本篇在《管子》别本(如赵本等)中,还有别种不同的排列次序。但文字内容皆与《幼官第八》相同。本篇译文从略。
第二部分:外言八篇
(十)五辅:指德、义、礼、法、权等五项措施。郭沫若云:题名‘五辅‘者,‘辅‘乃‘布‘之假,即五种措施也。本文主要阐述德有六兴、义有七体、礼有八经、法有五务、权有三度等五方面措施及其具体内容,故称五辅。
(十一)宙合:宙,指古往今来;合,指六合,即四方上下。文中有言:宙合之意,上通于天之上,下泉于地之下,外出于四海,合络天地,以为一裹(包裹)。故此所谓宙合,即包罗万象之意。就本文内蓉而论,涉及君道、臣道、法制、理论、顺时修德、明哲远虑,以及天不一时、地不一利、人不一事,等等,举几天下人间之事,几乎无所不谈。而最后又结束以天地,万物之橐,宙合有(又)橐天地,如此广泛之内容,亦可谓包罗万象。篇名《宙合》,殆本于此。
本篇体裁是前经后解,即前面先举经文,以之作为全文的大纲(约二百余字);后面则是解文,展开对此大纲的解说。
(十二)枢言,枢要之语。枢,指事物的中心或中枢;‘枢要之语,犹言处于重要地位的言论。后人常把含有教育意义并可作为准则的言论,称之为格言。此枢言之义似与格言相近。本文广泛举列治国治世、君道臣道以及内政外交等重大问题,假托先王行事,运用哲理性语言加以论述;而五每一段文字不多,力求精辟,以枢言名篇,当由于此。
(十三)八观:观,谓调查,此指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况进行调查。八观,言在八方面作有系统的调查,即所谓:一观知饥饱,调查粮食的余缺;二观知贫富,调查贫富的水平;三观知侈俭,调查消费与风气;四观知实虚,调查经济的实力;五观知治乱,调查社会的安定程度;六观知强弱,调查国家的政治力量;七观知兴灭,预测兴灭的前途;八观知存亡,估量存亡的命运。如本文最终所言,故以此八者,观人主之国,而人主无所匿其情矣。也就是说,以此八项进行调查研究,则一国的真实情况无法掩蔽。本文自始至终围绕此八项调查展开论述,故称《八观》。
(十四)法禁:意指立法以行禁。本文首先阐述国家统一确立法度的重要性,然后根据古代政治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提出十八项圣王之禁,把大臣擅权专国,官吏朋党为害,以及其他抗君、皆法等各类违禁行动,一一列举而斥责之。故名《法禁》。
(十五)重令,言治国治民当以法令为重。本文提出: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今。故曰:亏令则死,益令则死,不行令则死,留令则死,不从今则死。五者死而不赦,唯令是视。这就是说,法令的推行不容有任何折扣:不容其增(益令),不容其减(亏令),不容慢而不行、留而不办、抗而不从,而最终提到五者死而无赦,唯令是视的高度,故名重令。
(十六)法法:以法行法。前法指法的手段;后法指法度本身。本文一开始即提出:不法法则事无常,法不法则令不行,意即不以法推行法度则国事没有常规,法度不用法的手段推行则政令不能贯彻。可见,本文既重视法度本身,又重视用法的手段执行;既十分强调立法,又十分强调行法。篇名《法法》,殆与此有关。
(十七)兵法,即治兵、用兵之法。本文通体谈兵,故称兵法。本篇与《七法》、《幼官》有许多相同的军事思想,其内容亦可互相参解,当属于一家之言。但本篇比《七法》、《幼官》尤重视战略上的权衡得失,即权衡财力、胜负、死伤、及国家承担能力。它在开始部分指出:故举兵之日而境内贫,战不必胜,胜则多死,得地而国败,此四者,用兵之祸者也。四祸其因而无不危矣。把权衡得失的战略实效放在首要地位,是本文军事思想的重要特点。
第三部分:内言九篇(亡佚二篇,有目无文)
(十八) 《大匡》:本书有《大匡》、《中匡》、《小匡》,其基本内容是记述管仲相齐的历史与桓、管关‘于国事的议论。据《管子集校》郭沫若说:《大匡》盖二尺四寸简书,《中匡》一尺二寸简书,《小匡》八寸简书也。《大匡》盖齐国官书,《中匡》、《小匡》则私家著述,故简制有长短,而内容亦有出入。郭说乃根据金文研究,疑匡字乃簿字之假,簿通简,由是引发而作出上述解释。依此,《大匡》即大型简书,当属于齐国官书或官方的档案之类;《中匡》、《小匡》则为私家著述而传之后世者。
(十九)中匡:题名涵义,解释已见前篇。本书《大匡》与《小匡》之叙事方法,都是按历史年代顺次写出史实,《大匡》起自齐僖公与齐襄公,《小匡》起自桓公自苔返于齐。唯《中匡》,则是选录几则故事,通过桓管问答的形式,讲述一些政策、措施与为君之道。其体裁与前后两篇略有不同。
(二十)小匡:题名涵义,解已见《大匡》篇。
《小匡》全文也是记述管仲相齐的历史事迹,起自桓公返齐践位,终至霸业完成以后。本篇内容与《国语·齐语》大同小异。两者相较,《国语·齐语》的用词用语比较艰深古朴,《管子·小匡》则比较浅明易懂;其叙事,《齐语》简单概括,《小匡》则比较周严细致,许多地方还增加一些故事情节。显而易见,《管子·小匡》写成于《国语·齐语》之后,而且是在《齐语》的基础上写成的。
(二十一)王言(亡)
(二十二)霸形,当作霸言。本篇与下篇的题目可能误倒。下篇之首句即霸王之形,称霸形正合本书常例,本篇则主要记载桓、管之间的对言, 自然更立于题以霸言。
所谓霸言,即关于霸王之业的言论。本文之桓、管对言,除多次直接提及霸王外,而从始至终都是记述治国、重民、内政、外事,以及封把、封邢、存卫、伐楚等图霸的理论与实践,称为霸言,亦恰合文意。
(二十三)霸言,当作霸形,两题误倒,说见前篇。《管子》书常以篇首第一语名篇,如《形势》一名《山高》,即取篇首山高而不崩为名; 《国蓄》,则取篇首国有十年之蓄为名。本文首句为霸王之形,称《霸形》正合比例。
所谓霸形,即指霸王之业的规模与形势。本文第一节明确写道:
霸王之形,象天则地,化人易代,创制天下,等列诸侯,宾属四海,时匡天下;大国小之,曲国正之,强国弱之,重国轻之,乱国并之,暴王残之:沈其罪,卑其列,维其民,然后王之。
把霸王之业的规模形势描述得如此宏伟高大,以《霸形》为篇,实亦与文意相合。
(二十四)问,询问、调查。本文实际上是古代一份社会调查提纲。全文六十多项,反映社会各方面问题,其细致周到之程度,为中外古籍所罕见。具体条目,从民政、吏治、刑狱,到社会贫富、人口状况与军事设施等等,无不有专题举列。其调查要求,不仅有对于事物性质的了解,还有对于事物数量的统计,仅仅这个尚无答案内容的提纲,就为后人研究古代社会提供一份十分宝贵的资料。由于本篇基本上运用提问的方式为文,故以《问》篇名。
(二十五)谋失(亡)
(二十六)戒,戒止、劝戒。本文主要讲述管仲对桓公的劝戒,除在桓公出游时,劝戒其勿忘关注百姓疾苦外,还提出以下各项:
一、人君不可忽视自身的修养;
二、不可忽视使民以时的政策以及宽刑、薄敛的政策;
三、不可忽视远有色而近有德;
四、不可忽视善处各诸侯国的关系;
五、必须使江、黄二国归楚;
六、必须去易牙、竖刁、开方等。
全文以故事形式,铺张许多情节,讲述管仲对桓公的劝戒,故称《戒》篇。
第四部分:短语十八篇(亡佚一篇,有目无文)
(二十七)地图,指行军作战的地图。本文是一篇军事论文,它以战略家的眼光提出军事上的三具原则。所谓三具,即主明、相知(智)与将能,似言有此三者始可称军事上 三个重大条件的具备,故称三具。为深入阐明三具原则,本文进一步论述君主、相室、将帅的具体任务,论点明确,言简意赅,成为《管子》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本文开端强调地图在战争中的意义,把详知地图视为军中主帅的首要工作,故以《地图》名篇。
(二十八)参患,尹知章原注:太强亦有患,太弱亦有患,必参详强弱之中,自致于无患也。此意即指人君患在猛毅与懦弱,参详于猛毅与懦弱之中间,方免于患,尹解与本文第一节内容大致相符。
一说,第一节与全篇文义无甚联系,明是别篇错简,非原有内容;而本书《法法》篇知难备患一节(即自贫民伤财莫大于兵,危国忧主莫速于兵,此四患明矣。至是故明君审其所擅以备其所患也。)则应移植于本篇,并以之为第一节。如此,所谓参患,乃参考用兵之患与废兵之患耳。此说乃张佩纶所提,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
(二十九)制分:制是控制的制;分指条理,可以引申为纲领。本文末句谓:治国有器,富国有事,强国有数,胜国有理,制天下有分。其制天下有分,即指控制天下要有纲领之意。此所谓制分,当是制天下有分的简单提法。
本文共三节,除第三节外,其余皆直接讨论战争。前两节之战争议论颇有见地,但去题较远,五行文之间之联系也不甚紧密,疑有错简。
(三十)君臣上:《管子》有君臣上、下两篇,主要讲述君道、 臣道及君主与臣民之间的关系。本篇议论的主题是:上下之分不同任,即君臣之间分工治事。它具体要求:上有明法,下有常事;君主知人善任, 臣下守职尽责; 臣。吏不可以上夺君权,人君也不可包办臣职。君主事必躬亲者反而不能照顾全局,造成不公。因此,它提出君依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以实现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的局面。篇名《君臣》,殆本此。
(三十一)君臣下:此君臣下篇比上篇论述范围较广。如果说,上篇的主要论题是上下之分不同任,即君臣之间分工任事的问题;那么,下篇则内容较多。举凡君臣关系的产生问题,国家赏罚的原则问题,任用贤才的重要性,诛罚奸伪的重要性,以至加强法制,考核官吏,加强农业,防止各种祸乱等,皆有所及。但所有这些论述,都没有离开君道、臣道及君主臣民之间关系,篇名《君臣》,仍属文、题一致。
(三十二)小称,尹注:称,举也。小举其过,则当权而改之。如此,则所谓小称,即管仲小举桓公之过,促使其改正之意。本文依此可分为两部分,其前一部分主要是管子论为君治身之道,虽寓有规劝之意,但都是正面的原则议论。其后一部分(即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以后),则是管仲诛桓公去易牙、竖刁、堂巫、开方以及鲍叔举杯与桓公语,此皆有针对性的小举其过,进行忠告。依尹注小称之义的要求而论,似后一部分与题意切近,而前一部分则距题较远。
(三十三)四称:称,谓举列。本书《小、称》篇尹注;称,举也。此处四称之意,即举列两种类型的君主、两种类型的大臣,合而为四,以为当政者之借鉴。本文依托管仲与桓公之间的对话,共分以下四部分:
一、论有道之君的表现;
二、论无道之君的表现;
三、论有道之臣的表现,
四、论无道之臣的表现。
全文采用正反直接对比的写法,把君臣四种类型的表现,鲜明而具体地举列并描述出来,以《四称》名篇,题、文颇为一致。
(三十四)正言(亡)
(三十五)侈靡,意指奢侈的生活消费。本文论点奇异,为奢侈消费提供理论根据。它认为:
饮食者也,侈乐者也,民之所欲也。足其所欲,赡其所愿,则能用之耳。......伤心者不可以致功。
富者靡之,贫者为之(意即富者奢侈消费, 贫者劳动就业)。
不侈,本事不得立。
如此等等。总之,本文认为奢侈消费对于促进生产和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因此,它主张饮食、车马、游乐、丧葬等生活消费,都应提倡奢侈,发展奢侈。它甚至提出把蛋品彩绘了然后煮食,把木柴雕刻了然后焚烧,即所谓雕卵然后瀹之,雕{木尞}然后爨之。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经济学说。它从一个侧面深刻地看到社会消费对社会生产的促进作用,在古代一片自然经济式的尚俭声中,是一种奇异而新鲜的经济学见解。但本文没有划清合理消费与奢侈浪费的界限,忽视了社会生产力浪费的严重恶果,这不能不说是它的缺点或局限。
本文篇幅长而内容多,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暂学等各个领域。但其主要内容是消费学说,即侈靡理论。篇名《侈靡》,本此。
(三十六)心术上:此指心术上篇,其下篇序次第三十七,见后。心术,意即心的功能。《庄子·天道》篇亦见心术一词,唐成玄英疏:术,能也。心之所能,谓之心术也。古人以心为思维器官,并认为是人体的主宰,以心比君。本文的基本内容在于论述心的功能及修养内心的方法,故以《心术》名篇。本文前经后解,经与解各有六段文字,解文是对经文的说明和阐发。
《管子》书中,《心术》上、下与《白心》、《内业》等四篇哲学论文观点大体相同。修养内心、保蓄精气、抱虚守静、排除嗜欲与成见,几乎为四篇兼有之内容。四篇当出自一家之手,代表战国时代道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流派。四篇中,还有不少言论涉及治国处事之道,要在顺应事物自身的规律,无为而治,体现战国时代道法结合的趋势。本《心术上》篇即具有此一特点。 (三十七)心术下:心术的涵义见上篇题解。此心术下篇与上篇的思想、观点虽无矛盾,内容却不衔接。看不出上下两篇浑然一体的联系。本文内容实与《内业》第四十九相同,而从整体上观察,《内业》详细完整,本文则比较简单。疑本文原是《内业》的写作提纲或部分初稿,与《内业》并传于世。编书者未加详审,加之以《心术下》之名而成篇。
(三十八)白心:纯洁内心。此与本书《心术》上篇所谓洁其宫、虚其欲涵意略同,都是指扫除欲念,抱虚守静,修养内心的。唯本文除强调建主常规常道以靖(静)为宗外,大量阐述了无为而治理论。提出圣人之治也,静身以待之,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能者无名,从事无事等思想。此类思想,皆与抱虚守静一致,反映战国时代道法结合的趋势。
(三十九)水地:本文通篇论水,提出水为万物根源的思想,所谓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产也。此外,本文还论及水之性质与作用、水之生人与生玉、生龟与生龙,以至水之精怪--蟡与庆忌等。最后,还提到各地之水性与人的性格,可谓我国古代一篇论水的全面性著作。至于水与土地的关系,本文也有表述,它认为: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篇名《水地》殆本此。
(四十)四时:即春、夏、秋、冬四时。本文主要论述君主之政令必须遵守四时季节,合于四时则福,不合则祸。如以刑德两政而论,它就严格要求德在春夏,刑在秋冬。所谓德始于春,长于夏;刑始于秋,流于冬。它并指出:刑德逆节失次,则贼气速遬(速)至;贼气选至,则国多灾殃。此皆古代阴阳家以自然现象规范人事之说,其中多牵强比附之处。由于全文从四时出发立论,故以《四时》名篇。
(四十一)五蟡行:指木、火、土、金、水而言。本文把一年分为五个部分,每部分七十二日(合为三百六十日),由年初至年末,使此五部分与五行相配,要求天子施政必须与五行的属性相合。例如:春七十二日为木行,宜于赏赐;秋七十二日为金行,宜于战争等。本文并认为,施政与五行之相配,顺则得福,逆则生祸,其牵强比附之处不下于前篇之《四时》。本文亦出自战国时代阴阳家之手。由于本文主要围绕政事与五行的关系立论,故称《五行》。
(四十二)势:趋势,带有规律性的涵义。本篇主要谈兵,当指军事上的规律性。本文先后提出许多古代军事上的重要问题,诸如动兵、息兵的法则,征伐无道的时机,赢赢缩缩、大周大明等等,皆在谈其必然趋势或规律。以《势》名篇本此。
(四十三)正:正其不正,意即纠正、匡正或规正。本文主要论述治国者须用刑、政、法、德、道五者规正国人,而为达到此正民目的,又要求治国者做到服信、日新、守慎、举人无私与后其身(先人后己)。既论正其民,又及正其身,以正名篇,殆由于此。
(四十四)九变:变,乃娈字之误,据郭沫若说。《说文》:娈,慕也。九娈,即九种思慕。本文提出一个士兵所以能守战至死的原因,直接与此九种思慕有关。故以九变为名。本文是一篇军事论文。文中所提的九个因素,从另一方面看,也是考察战士的九项条件。无此九种思慕者,就可能成为不信之人、不守之民或不战之卒。用此三种人作战则将导致失败而陷入用兵之三暗。这是《管子》军事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区言五篇(其中亡佚一篇,有目无文)
(四十五)任法:依靠法度。本文始终论述治国需全凭法度。它提出古之治世,皆由任法,所谓“尧之治也,善明法禁之令而已矣”,“黄帝之治也,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因而它明确’要求“万物百事非在法之中者不能动”,“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以《任法》名篇,本此。
(四十六)明法:修明法度。本文主要论述以法治国的问题。但作者同时主张法治必须以加强君道;尊君卑臣为前提。故本文的基本思想有二:一、论君权必须集中,提出“威不两错(措),政不二门”的理论;二、论加强法治,提出“动无非法”的主张。所谓“动无非法”,即一切行动都不可背离法度。作者把法治提到如此高度,正合以《明法》名篇之用意。
(四十七)正世:匡正当世,即治国、治世之意。本文的主要内容是论述调查研究社会的实况,切实建立法度与禁律,加强君主权势,实行厚赏重罚,努力保证社会的安定以及掌握政策的缓急适中等。此皆匡正当世、调治国家的措施,篇名《正世》,文、题相当。
(四十八)治国:治理国家。本篇内容并非一般地讲述治国之道,而是专以发展农业、增产粮食为政策,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其所持的基本论点是:“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篇名《治国》,基本上是从这个意义出发的。
(四十九)内业:即内功,意指修养内心和保持精气的功夫。本文把精气视为万物之本原,人的生命之根本要素,精气的存在与否,决定着人的生存死灭。而保持精气的基本方法,则在于修养内心,即要求内心虚静,排除忧乐喜怒欲利,以及坚持专一、抵制万事万物的干扰等。本文作者虽提出饮食运动对于生命的重要意义,但其基点与重点全在于内心,故称《内业》。
第六部分:杂篇十三篇(其中亡佚三篇,有目无文)
(五十)封禅;此指古代帝王祭祀天地的典礼,即在泰山上筑土为坛祭天,报天之功,称封;在泰山下梁父或云云等小山上辟场祭地,报地之功,称禅。本篇全文记述了桓、管关于封禅的议论,以及管仲语桓公罢止封禅的谏言。
本篇与《史记·封禅书》中管仲与桓公对话一节完全相同。据尹知章所记:“原篇亡,今以司马迁《封禅书》所载管子言以补之。”可见本篇内容并非《管子》书的原文。
(五十一)小问:“问”,即咨询。本文内容主要是桓公咨询,管仲作答。大自富国强民,治世安民之道,小至桓公乘马迎日而驰等问题。皆有所问,皆有所答。全文为杂记体,题材甚广,十四段皆独立成文,段与段间无直接联系。唯从始至终,均以桓公咨询、问事的形式为文,殆由此以《小问》名篇。
(五十二)七臣七主:指七种君主与七种大臣。本文开头举列七种类型的君主,即申(信)主、惠主、侵主、芒(荒)主、劳主、振主及亡主。最后又举列七种类型的大臣,即法臣、饰臣、侵臣、诌臣、愚臣、奸臣与乱臣。七种类型,两两相配,有是有非,分别论述,故称七臣七主。但本文中间部分有一大段文字讲述一般的为君之道,以及法制、经济、阴阳时令等问题,内容离题较远,疑是别篇错简,窜入本文。
(五十三)禁藏
禁藏:禁,即禁止或克制,此处谓人君之自禁或自我克制。所谓“禁藏于胸胁之内,而祸避于万里之外”,即指人君之自我克制,修己正身而言。从这里展开,本文详论一国之君须执法坚决,服养有节,导民自富,推行时政,及发展农业等许多问题,内容丰富,实际上是一篇综合性的政论文章。仅仅是由于本文首句为“禁藏于胸胁之内”,故取头两个字名篇,称之为“禁藏”。
(五十四)入国:尹注:“谓始有国,入而行化。”依此,所谓“入国”,似指开始主持国家政教而言。但本篇除首句外,全部记述九惠之教的具体内容,即老老、慈幼、恤孤、养疾、合独、问病、通穷、振困、接绝等,而始终未谈入国之其他政绩。题为“入国”,盖取篇首头两个字为名。
(五十五)九守:“守”谓遵守或掌握。本文阐述人君在九个方面所应掌握的原则,故称《九守》。文分九节,与.“九守”相应。九节之题目如下:
一、主位:“主”与“守”义近,亦可讲成掌握。“主位”,即掌握居位方面的原则。尹注:“人主居位当如此。”
二、主明:关于掌握明察事物的原则。
三、主听,关于掌握听事、听政的原则。
四、主赏:关于掌握刑、赏的原则。
五、主问:关于掌握咨询问事的原则。
六、主因:关于掌握因势利导政策的原则。
七、主周:关于掌握保密政策的原则。
八、主参:关于掌握参验追查的原则。
九、督名:关于督察名实的原则。“督”,指督察,此谓督察事物之名实是否相当。督与主、守用义皆相近。
(五十六)桓公问(亡)
桓公问:本文通过桓、管问答的形式,主要论述人君纳诛的问题。它列举黄帝、尧、舜、禹、汤及周武王等历代君主纳谏的措施,并依托管仲之言为齐国设计了纳诛的机构与制度。本文之首句为“齐桓公问管子曰”,然全书凡桓、管问答的篇章,都只称“桓公”,而无“齐”字,疑此处之“齐”字也是衍文。果如此,本文乃取篇首前三个字名篇,即“桓公问”。
(五十七)度地:勘察地形。本文内容主要论述治水,它提出一整套古代治水的规划与措施。关于如何选任治水官吏及组织治水的劳动大军,如何筹措治水器材与确定修堤的恰当时节,甚至兴修水库与保堤护堤等,皆有所及。它是我国古代i篇全面论述治水的文章。由于开始部分是从勘察地势、建立国都谈起的,故称《度地》。
(五十八)地员:《说文》:“员,物数也”。物,即种类,此指土地及其物产的种类而言。本文的主要内容有二:一论土地,二论土地之物产。关于前者,各述地势高低、水源深浅及土质优劣等问题,而重在土壤分析;单只土壤种类,即提出“凡土物九十”。关于后者,各述农产、畜产、果树、林木及其他物产,而重在粮食种植;单只粮食种类,即提出“其种三十六”。两项内容,在本文有时合论,有时分论,即分类记述土壤的性状,又分类记述谷物的种植,其分类之细密为古代农家文献所罕见。篇名“地员”,殆本于此。
(五十九)弟子职:弟子的常规。《尔雅·释诂》:职,常也。本篇详述弟子(学子)在学的规则与纪律。第一节主要为学习态度、品德修养与学习方法,可视为总则。以下则分八项,皆有具体要求,此即早作、受业、对客、馈馈(侍奉先生就食)、乃食(弟子集体就食)、洒扫、执烛、请枉、复习等。可称一部非常完整的古代封建社会学府的学规。郭沫若指出:“《弟子职篇》当是齐稷下学宫之学则,故被收入《管子》书中”(见《管子集校·弟子职篇》)。此说深合于历史背景,也还有一些《管子》研究者持相同主张。
(六十)言昭(亡)
(六十一)修身(亡)
(六十二)问霸(亡)
第七部分:管子解五篇(其中亡佚一篇,有目无文)
(六十三)牧民解(亡)
(六十四)形势解:即对《管子》书中《形势》篇正文所作的解说,《形势》正文序次《管子》第二篇。
《管子》共五篇专题解文,自成一组,称《管子解》,其中包括:
牧民解(篇序第六十三,已亡);
形势解(篇序第六十四);
立政九败解(篇序第六十五);
版法解(篇序第六十六);
明法解(篇序第六十七)。
解文内容都是逐句或逐段对正文进行讲解,在阐述正文涵义的同时,也加上一些引申议论。同书为同书作解,又不在一篇之内,这种情况,正从一个侧面反映《管子》非一人一时之作。解文作者当然处在正文作者之后。由于他们写作的时间不同,所处的条件不同,故解文也有脱误、错解,以及借正文抒发己见之处。
(六十五)立政九败解;即对《立政》篇《九败》一节所作的解说。《立政》篇正文序次《管子》第四篇,全文九节,《九败》乃其中的第八节。所谓九败,即败坏国家的九种异端学说,其中包括:寝兵、兼爱、全生、私议自贵、群徒比周、金玉货财、观乐玩好、请谓任举及诌谈饰过等九种。《立政.九败》节正文仅依作者之见罗列九说之危害,此篇《解》文则逐条作了具体分析与批判。
(六十六)版法解:即对《版法》正文所作的解说。《版法》正文序次《管子》第七篇。 本文全面讲解了《版法》篇正文的内容。唯篇末尚有两节多余文字,文体不同,并不包括在正文之内。所谓版法,意即选择政要,书之于版,以为常法。既要求书之于版,其文字必然精简不繁。因此篇末两节多余文字决非补正文之缺,而肯定是别篇错简误入本文。
(六十七)明法解:即对本书《明法》篇正文所作的解说。《明法》正文在《管子》书中序次第四十六篇。
《明法解》乃本书仅存四篇解文中最为完整周严的一篇。解文与正文逐句相对,次序吻合,除个别字词外,解文无多余五无遗漏,并比较恰当准确。
第八部分:轻重十九篇(其中亡佚三篇,有目无文)
(六十八)巨乘马:别本作《巨乘马》或《匡乘马》,疑皆策乘马之误,本篇中四次出现策乘马一词,可以为证。乘,是加减乘除的乘。马,是计数筹码的马。乘马即经济方面的计算筹划。策,指策划或运用。策乘马三字连文就是运用经济上的计算筹划,本篇内容正与此涵义相合。
《巨乘马》为《管子》轻重诸篇的第一篇论文。《管子》轻重诸篇(共十九篇),大约成书于西汉景帝时期。其内容主要是讨论财政经济问题的。所谓轻重,按这组论文的主要涵义来说,乃指物价高低,低者为轻,高者为重。这组论文所多次阐述的轻重之术,主要是指封建国家操纵或利用物价的高低而实行的理财方法(也是一种隐蔽的剥削方法)。当然,作者也曾把轻重之术广泛运用到政法、军事及其它方面,但不是主要内容。《巨乘马》篇正是从封建国家利用物价高低上来论述其理财方法的。
(六十九)乘马数:计算筹划的理财方法。本文题意与前篇(策乘马)大致相同,其内容也与前篇互相衔接。文章一开始就紧紧承接前篇的桓管问答展开议论,并始终围绕同一主题加以发挥。本文的许多论述,就是指前篇所举的事例,或以前篇的事例为基础。所以把两篇联系起来阅读,方便于理解。
(七十)问乘马(亡)
(七十一)本文首句为事之至数可闻乎,因即取事字名篇,称为《事语》。此种命名方法与以后之《国蓄》、《地数》、《国准》等篇大致相同。参据马非百说(见马著《管子轻重篇新诠》,下同)
所谓事之至数,意即治理国事的最佳办法。在《轻重》诸篇中,数字多用指理财之法。本文之两项内容:反对奢侈散财而提倡集中储各,反对依靠外国而提倡依靠本国经济力量,正属于经济政策或理财之法的范围。
(七十二)海王:依文中尹注:海王,言以负海之利而王其业,意思就是说,以国土滨依大海之利而成其王业。滨海之利,主要指齐国有海盐之利源而言。但本文内容乃兼述盐铁两种物资的官营,一半讲盐,一半讲铁。盐固出自大海,铁则产于矿山,故疑原题脱一山字,应作《山海王》为是。
(七十三)国蓄:本文首句为国有十年之蓄,依此名篇,故称《国蓄》。但国蓄又有其独立涵义,指国家财政积蓄而言。细考本文,其主要思想是掌握市场,为国家理财盈利。而为达此目的,要求国家有充沛的财政积蓄(粮食与钱币)。它明确指出: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繦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繦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芸。耒耜器械,种穰粮食,毕取赡于君。此与国蓄之义十分贴切。可见,本文之篇名取义,既属于利用首句名篇,又是注意切合文章内容的。
(七十四)山国轨:轨通会,总计或统计之意。焦循《孟子正义》: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国轨,即指国家的统计工作而言。唯此处之统计,并不单纯指统计计算,而是被注入轻重之术的内容,为封建国家理财。因此,国轨的完整涵义还包括理财工作,称之为统计理财工作,似更为适宜。
轨在本篇,有时也直接指统计数字或统计项目。至于山字,学者论断不一。有的认为衍文,有的认为:山者财用所出,有关财用问题则以山名之,《山权数》、《山至数》亦然。后说较长。
(七十五)山权数;数,通术;权数(术),即通权达变的理财之术。在本文中,权数,仍属于轻重之数,不过更带有权变的内容而已。例如,灾歉之年,粮价甚高,国家乘时售粮存币,待丰年再行购进;缺粮地区,粮价甚高。国家乘时调运余粮区低价粮食,高价抛出等等。如此一可为十,十可为百,皆得为国家理财赢利。本文甚至提出御神用宝,人为地提高龟的地位与价格,用以抵借军粮或调节市场,即所谓国危出宝,国安行流,简直把权术推展到极端,篇名《权数》,概皆据此而言。山字的涵义见上文《山国轨》篇。
(七十六)山至数:至,训极、训最。至 数,意即最高水平的理财方法。本篇全文共十一节,各节皆独立成文,但其中有一条联系各节的内容,即关于轻重之术的运用。大体说来,可分四类:一、国家运用轻重之术谋取百姓财富;二、国家运用轻重之术控制大夫(大臣)经 济;三、国家运用轻重之术谋取其他诸侯国的财富;四、大夫(大臣)运用轻重之术谋算天 子,以至使天子失权等。可见,至数,归根到底,还是以轻重之术为其实际内容的。山的涵义,见上文《山国轨》篇。
(七十七)地数:意指利用地理条件的理财之法。地,指包括山、水、陆在内的全部地理条件;数,通术,此指理财方法。本文着重论述国家对山中矿产的垄断经营,对滨海盐业的产销独占,甚至对齐国本土四通八达、便于通商的地理条件,也要求善加利用以理财。本文既高度重视地理之所长,又关注国家统一集中的理财之道,以《地数》名篇,殆本此。
(七十八)揆度:此即揆情度理之揆度,犹言测度、思考或谋划。《汉书·昌邑哀王传》:夫国之存亡,岂在臣言哉?愿王内自揆度。又《东方朔传》:图划安危,揆度得失。皆思考、谋划之意。本文共十六节,包括治人、用人、控制市场、排挤私商、物价政策、货币政策、对外贸易、重农、救灾等等内容,均与谋划国家大事相关。各节亦直接、间接涉及轻重之术,甚至把治人、用人之法也纳入轻重之术范围。此可谓寓轻重理论于谋划国家大事之中,故名《揆度》。
(七十九)国准:准,意近平准。国准,指国家调节经济而言。本文历数黄帝、有虞、夏、殷、周五代控制资源、调节经济的措施。意在为国家集中权力管理经济提供历史性根据。本文并不主张完全照搬远古时代的经济政策,也提出若干允许民间谋取财利的原则。但在提出天下同利时,则强调国家必谨操重策(严格掌握价格政策);提出以为民饶时,最后引出由国家臧(藏)民之赢(国家吸取民间的余财、余利)。归根到底,仍是以国家集中权力掌握与调节经济为落脚点。篇名《国准》,本此。
(八十)轻重甲;指专论轻重之术的第一篇论文。其后轻重乙、丙、丁、戊、己、庚等篇,除丙篇、庚篇有目无文外,也是专论轻重之术或与轻重问题有关的文章。以甲、乙、丙、丁等天干记数,汉代已经习用。《汉书·西域传》:兴造甲乙之帐。颜师古注曰:其数非一,以甲乙次第名之也。此处以天千记数之轻重各篇,其涵义自亦应讲作第一、第二、第三......等。
(八十一)轻重乙:篇名涵义见《轻重甲》第八十之题解。
本书直接以《轻重》为名的现存诸篇,除《轻重已》篇专论时令,按春夏秋冬四时系统成篇外,其余皆为杂记体裁。每篇之各节皆独立成文,虽都围绕轻重之说立论,但各节之间无逻辑体系上的联系。《甲》篇全文十七节如此,此《乙》篇十四节亦然。至于《丁》、《戊》,一为十四节,一为七节,其体裁亦莫不如此。
(八十二)轻重丙(亡)
(八十三)轻重丁:篇名涵义见《轻重甲》第八十之题解。本书《轻重》诸篇皆无分节命题之例,独此《轻重丁》之前两节,另立两个小题:
一、石璧谋:即运用天子命令的作用推销石壁,并由此而创造收入的谋划;
二、菁茅谋:即运用天子命令的作用推销菁茅,并由此而创造收入的谋划。
本篇全文十四节,各节皆独立成文。但除以上两节外,以下十二节均未分节命题。可见,以上两题亦未必原书所有,或乃后之读书者附 加其下,误入正文。
(八十四)轻重戊:篇名涵义见《轻重甲》第八十之题解。
本篇关于轻重理论的范围,已远远超过国家掌握市场与物价问题, 自古以来的治国理民政策几乎全部被包罗其中。诸如,黄帝教民种谷,隧人钻木取火,以至齐桓公率诸侯起周室之祝等,皆被纳入轻重之策。尽管就十六篇总体看,轻重理论的主要内容在于经济,但本篇则超过经济,扩展到政治、法律、军事等诸多方面。前之《揆度》、《国准》等篇亦有类似论述,皆不如本篇突出。
(八十五)轻重己:篇名涵义见《轻重甲》第八十之题解。
本篇主要讲述天子按季节推行政令(包括农事安排),即古之所谓时令或时政。对此内容,一说与题目无关,乃是别篇逸简。一说轻重与守时关系密切,而其对象为万物,以前各篇所论,皆以通轻重为主,即专注意于现有财物之再分配,本篇则注意到财物之生产,不得谓与轻重无关。后说较长。
(八十六)轻重庚(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