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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其众曰:"仓光 周昭王攻楚及其失败 5 仓光(兕)!

 布狄厄布狄厄 2007-07-31

 在文献记载中有几条特别值得注意的史料,《左传》定公四年记载说,楚昭王在长江中游与吴王阖庐的人马作战失利,在逃避吴国军队追击时,曾将火炬系于象尾,使部下“执燧象以奔吴师”,才得脱险[26]。这说明楚国驯养有大象,危急时候才能驭象作战,利用象的猛悍,冲击吴军,取得奇效。在《国语·楚语》中有“巴浦之犀、、兕、象,其可尽乎”的记述,也透露了长江中游曾是多象之地。通常解释,巴浦是指巴水之浦[27]。徐中舒先生认为,巴浦当即汉益州地。联系到与之相关的一些记述,如《山海经·中山经》说“岷山,江水出焉……其兽多犀、象”,《山海经·海内南经》则有“巴蛇食象”之说,《楚辞·天问》曰“有蛇吞象,厥大何如”?《路史·后记》罗苹注云“所谓巴蛇,在江岳间”[28]。徐中舒先生则认为“此皆益州产象之证”[29]。尽管解释有所不同,但在大范围的地理环境则是一致的,可知古代的江淮流域和四川盆地都曾是产象之地。《华阳国志·蜀志》也提到“蜀之为国,肇于人皇……其宝则有璧玉……犀、象”,反映的可能正是这种真实情况。

http://blog.readnovel.com/article/htm/tid_747110.html俟我於著乎而。(釋宮云:門屏之間謂之宁,李巡曰:門屏之間,謂正門内兩塾間名宁,孫炎曰:門内屏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也。著與宁音義同)充耳以素乎而。(楚語稱曰:公子張驟諫靈王,王病之,曰:子復語,不榖雖不能用,吾置之於耳。對曰:賴君之用也,故言,不然,巴浦之犀犛兕象,其可盡乎,其又以規爲瑱。韋昭云:瑱所以塞耳,言四獸之牙角可以爲瑱,是象可以爲瑱,此言充耳以素,可以充耳而色素者,唯象骨耳,故知素是象瑱。笺曰我視君子則以素爲充耳,所謂懸瑱,言懸瑱之繩用素,非爲瑱耳。桓二年左傳云:衡紞紘綎,是懸瑱之繩,故云或名爲紞,魯語敬姜云:王后親織玄紞,織線爲之,即今之絛繩,必用雜綵線爲之,故言織之人君五色、臣則三色,直言人君與臣,不辨尊卑之異,蓋天子諸侯皆五色,卿大夫士皆三色,其色無文,正以人君位尊,備物當具五色,臣則下之,宜降殺以兩耳。此詩刺不親迎,宜陳人臣親迎之事,經有素青黄三色,故爲臣則三色,又解三色而獨言素者,以其素色分明,目所先見,故先言之。壻受女於堂,從堂而後至庭至著,目所先見,當在堂見素,而以素配著爲章者,取其韻句故耳,或庭先見靑,堂先見黄,以爲章次。王肅云:王后織玄紞,天子之玄紞,一玄而已,何云具五色乎?王基理之云:紞,今之絛,豈有一色之絛,色不雜不成爲絛,王后織玄紞者,舉夫色尊者言之耳)尚之以瓊華乎而。(瓊是玉之美名,華謂色有光華,此石似瓊玉之色,故云美石。士之服者,蓋謂衣服之飾,謂爲佩也。玉藻云:士佩瓀珉玉,此云石者,以石色似玉,故禮通貴賤皆以玉言之,毛以士賤,直言美石,故下章乃言似玉。王肅云:以美石飾象瑱,案瑱之所用,其物小耳,不應以石飾象,其爲一物,王氏之説未必得傳旨也。瓊華、瓊瑩、瓊英,其文相類,傳以此章爲士服,二章爲卿大夫之服,卒章爲人君之服者,以序言時不親迎,則於貴賤皆不親迎,此宜歴陳尊卑不親迎之事,故以毎章爲一人耳,非以瓊華瓊瑩瓊英之文而知其異人也,但陳尊卑不親迎之事,以大夫居位尊於士,其石當美於士服,故言似玉耳,其實三者皆美石也。尚謂尊尚此物所爲飾也,上言充耳以素,謂紞用素也,此言飾之瓊華,是就紞而加飾,故言謂懸紞之末,所謂瑱也。君子偕老說夫人之服而云玉之瑱兮,故知人君以玉爲瑱,君乃用玉,臣則不可,而瓊是玉名,嫌臣亦用玉,故辨之云:瓊華,美石色似瓊者也,非用瓊爲瑱也。箋既言人君以玉,即云瓊華羙石,二章箋云石色似瓊似瑩,皆以爲似,則鄭意三章同説人臣親迎,非人君也,上箋唯言臣則三色,不辨臣之尊卑,蓋三章總言卿大夫士也,以其言於著於庭於堂,正是待有先後,不宜分爲異人,故爲總述人臣親迎之灋。孫毓云:案禮之名,充耳是塞耳,即所謂瑱懸當耳,故謂之塞耳,懸之者别謂之紞,不得謂之充耳,猶瑱不得名之爲紞也,故曰:玉之瑱兮,夫設纓以爲冠,不得謂冠是纓之飾,結組以懸佩,不可謂佩所以飾組,今獨以瑱爲紞之飾,謬於名而失於實,非作者之意,以毛、王爲長,斯不然矣,言充耳者,固當謂瑱爲充耳,非謂紞也,但經言充耳以素,素絲懸之,非即以素爲充耳也,既言充耳以素,未言充耳之體,又言飾之以瓊華,正謂以瓊華作充耳,人臣服之以爲飾,非言以瓊華飾紞,何當引冠纓組佩以爲難乎?經言飾之必有所飾,若云不得以瓊華飾紞,則瓊華又何所飾哉?即如王肅之言,以美石飾象瑱,象骨賤於美石,謂之飾象,何也?下傳以靑爲靑玉,黄爲黄玉,又當以石飾玉乎?以經之文勢既言充耳以素,即云飾之以瓊華,明以瓊華爲充耳,懸之以素絲,故易傳以素絲爲紞,瓊華爲瑱也)(毛以爲士親迎夫,既受婦於堂,導之而出,妻見其夫衣冠之飾,此陳其辭也,妻言君子待我於門内之著乎而,我見君子塞耳之瑱,以素象爲之乎而,又見其身之所佩飾之,以瓊華之石乎而,言士親迎,妻見其服飾,今不親迎,故舉以刺之也。鄭以爲總言人臣親迎,其妻見其冠飾,君子待我於著之時,我見君子充耳以素絲爲之,其末飾之以瓊華之石,言用素絲爲紞,以懸瓊華之石爲瑱也)

俟我於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瓊瑩乎而。

俟我於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瓊英乎而。

 

兕觥
  古代盛酒或饮酒器。《诗经》屡见其名,如《卷耳》:“我姑酌彼兕觥。”椭圆形腹;或方形腹,圈足或四足,有流,有把子,有盖,盖作成带角的兽头形,或作成长鼻上卷的象头形。也有整体作成兽形的。有的觥内并附有酌酒用的勺。主要盛行于商代和西周前期。
 
8。兕 音:汉语读si4。意:古书上所说的雌犀牛。“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欤?”——《论语·季氏》;兕,如野牛而青,象形。——《说文》。“兕觥”是古代一种酒器。西游记里有妖怪独角兕大王。
例:【兕丹坊】(じだんぼう)看守净灵廷白道门的大力士。
错误辨析:凹丹坊。http://bbs./viewthread.php?tid=10754
 
【龙纹觥】 觥(gong)是一种盛酒或饮酒器,《诗经》屡见其名,如《七月》:"称彼兕觥"。觥最早出现在商代中晚期,一直沿至西周中期,西周后期逐渐消失。其形制有盖,有流,有?(pan),下有方座或四足。觥的纹饰多极精美,大多有生动的动物花纹,在当时应是最贵重的器物。
  龙纹觥是商后期盛酒器。原器通高19厘米,长44厘米,1959年出土于山西省石楼桃花庄,现藏于山西省博物馆。
  龙纹觥体似兽角,前端龙首昂起,后端宽阔平齐。龙首双目凸起,两角上指,张口露齿,形象狰狞。龙首后的脊部有盖,盖正中有菌状钮,龙的躯体置于器盖上,左右蜿蜒,尾部卷曲,与器浑然一体。下设长方形矮圈足,纵向两侧各一缺口。腹两侧镂雕爬行的鼍和举首、吐舌、扬尾的龙,其间点缀鱼状动物和虺。此器造型奇异,在青铜器中仅此一例,鼍纹似扬子鳄,在青铜器纹饰中也极为罕见。
 
光被四表     黄帝四面


 二四 牛http://bbs./archiver/?tid-141092.html《诗经》里的动物
  
  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称:“卜辞牡牝字无定形,牛羊犬豕马鹿均随类赋形,而不尽从牛作。”后代又为何固定以“牛”来作为“牡”的偏旁呢?据许慎《说文解字》的意见,“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二字也见《小雅·大东》——赶秋按),故从牛”。我认为牛在古代的生产、生活中都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和份量,所以有心的先民便用一头牛加上牛鞭这样两个抽象画似的符号组成了“牡”字,以之泛指所有的阳性动物:既可指雄禽,如《匏有苦叶》“雉鸣求其牡”;也可指公兽,如《硕人》“四牡有骄”。至于特指公牛,方言中倒有个“牤”字,周立波小说《暴风骤雨》谓之“大牤子”(请比较四川话“莽子”)。说牛大也对,别的甭提,只看它那大容积的胃。与马、猪、兔等单胃家畜迥异,牛有4个胃室。成年牛胃的容积有100至250升,其中瘤胃约占全胃的80%,网胃占5%,瓣胃占7%,皱胃占8%。

  我国在公元前7000年左右便开始养牛,当时仅为食其肉。到黄帝时代开始用牛驾车(参看《小雅·黍苗》“我车我牛”),西周期间又用它耕田。牛按生产方向分有乳用、肉用、役用及兼用等品种,至此差不多已经占全了。中国自古就产牛,《国语·楚语》记载:“巴浦之犀、犛、兕、象,其可尽乎”;《墨子·公输》也说:“荆有云梦,犀、兕、糜鹿满之”。犀、犛、兕皆为牛类,三者都以不同词性或字形在《诗经》中出现过,如《硕人》“齿如瓠犀”、《出车》之“旄”(与“犛”皆可读若“牦”,《干旄》陈奂疏:“旄与牦同。《说文》:‘牦,犛牛尾’”)、《吉日》“殪此大兕”。早在夏朝,“西南夷常贡旄牛尾,为旌旗之饰”(《史记·夏本纪》张守节正义),这种旗也叫旄;《庄子》开篇即赞牦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时迄今日,中国牦牛头数仍居世界首位。

  在《诗经》里,牛常常跟羊连袂出场,就像车与马、鱣与鲔,除了《君子于役》、《无羊》两篇,尚有《楚茨》“絜尔牛羊”、《甫田》“与我牺羊”、《大田》“以其騂黑(《毛传》:“騂,牛也。黑,羊豕也”——赶秋按)”、《我将》“维羊维牛”、《丝衣》“自羊徂牛”等处,不过这些牛羊业已成了祭祀中的牺牲品,一如《桑扈》等篇里的“兕觥”,再光鲜再神圣也是死物,不像《何草不黄》内那些“匪兕匪虎/率彼旷野”、《生民》“牛羊腓字之”、《行苇》“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又活泼又自在。
 
普及教育第一讲 浅谈犀角及其艺术品  http://bbs./viewthread.php?tid=297


     犀角与其他兽角、兽牙、兽骨一样,是动物身上最坚实的部分,以其制成的装饰品或器皿,美观耐用,深得人们喜爱。加之犀牛已成濒危动物,因而犀角越发显得珍贵,以犀牛角制成的艺术品,更是身价不菲。那么古人是何时认识犀角的?又是如何利用犀角并把它发展为艺术品的,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犀角艺术品的起源
  (一)角的使用历史悠久
  考古发掘证实,远在新石器时代兽骨、兽牙、兽角所制成的器具就与石器、木器、陶器共用。距今7000年左右的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十余件象牙制品和大量的骨及牛、羊角等制品,并有五个个体的犀牛遗骨。其中象牙刻双鸟朝阳纹蝶形器、连体双鸟纹骨雕匕皆阴刻线装饰,线条流畅娴熟,构图和谐精致,为不折不扣的牙骨雕艺术品。大汶口文化遗址出土的透雕象牙梳、牙琮、镶嵌松石骨雕筒、角器及其他艺术品向我们展示着五千年前的牙骨雕艺术成就。商代殷墟妇好墓出土文物1928件,其中牙骨制品就有567件之多。最具代表性的两件嵌松石象牙杯堪称古代杰作。
  以上所列遗址墓葬出土的几件艺术品,都是我们文物工作者耳熟能详的象牙制品。伴随这些艺术品出土的还有羊角、牛角、鹿角,或许因为这些角类在今天没有象牙昂贵,也谈不上什么艺术价值,但写在发掘报告里的这些角类,与上述象牙珍品一样,证明着先民使用角的历史。
  
(二)古代酒器与角密不可分
  我国早在殷周时期就有用犀角制觥的记载。据《诗经》引《寒诗》说,“兕觥,以兕角为主,容五升。”“兕”汉语词典解释为“雌的犀牛”、“觥”字解释为“古代用角做的酒器”。从这一文献记载,我们不仅知道了兕觥最初是犀角做成的,还了解了它的溶积大小。我国商代有青铜盛酒器兕觥,由此我们可以想象犀角所做兕觥的形状。
  商周青铜酒器种类颇多,除觥外,还有觯、觚、觞,这些字都有“角”字旁,推测“觥”、“觯”、“觚”、“觞”这些酒器最初的制作材料应与角有关系。还有一种青铜饮酒器名曰“角”,这又给我们一个信息:原始先民最早用于饮酒的器皿可能就取自动物的角。犀角较之羊角、牛角色泽更美丽,先民在使用羊角、牛角、鹿角的同时,应不会放弃犀角的使用,相反,可能利用的更多。

  《寒诗外传》:“太公使南宫适至义渠,得骇鸡犀以献纣。”《汉书》:“尉佗献文帝犀角十。”这表明早在商纣、汉朝时期犀角已是进贡皇帝的宝物了。当时的酒文化异常发达,用宝物制成时尚的酒具顺理成章。

三)战争与犀牛的灭绝

  今天我们只能在动物园里看犀牛,因为犀牛在我国早已绝迹。现在犀牛主要生活在非洲和亚洲东南部的热带地区,数量很少。秦汉以前,我国存在犀牛而且分布十分广泛,人们很容易就能捕杀到它。

  据甲骨卜辞记载,在三四千年前的殷商时代,犀牛即是殷人田猎的对象。曾有一条记载焚林而猎的卜辞说,殷王一次就捕获犀牛71头。国家博物馆藏一件“宰丰骨匕”,上面刻的文字讲,此匕系用殷王赐予猎获的犀牛骨制作的。我们熟悉的商周青铜犀尊,造型逼真,动感十足,它是制作者与犀牛曾亲密接触过的最直接证据。犀牛的皮很厚,能抵挡刀、箭等兵器的攻击,是制作盾牌、铠甲的上等材料,可制成“犀甲”。春秋时代已有专门制作犀甲的工匠,在《周礼·考工记》中,这种工匠被称为“函人”。春秋战国连年的战争使犀牛厄运难逃。《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今夫差衣水犀甲者十有三万人。”犀牛皮如此大量地被使用,再加之气候的原因,犀牛数量锐减,直至灭绝。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木犀角模型即暗示着当时犀角的奇缺和珍贵,不得已用模型代替犀角。

  从殷人田猎犀牛食其肉,到殷周制兕觥用其角,再到春秋战国取其皮,大概到汉代犀牛在我国已绝迹,犀角开始从东南亚一带进口。现存的犀角艺术品都为传世品,最早是明代制作,而明以前的犀角制品尚无出土记载,这可能是犀角的角质结构所至,埋于地下易于腐朽。

  明洪武二十一年成书的《格古要论》把犀角列入珍宝类中,甚至被统治者用作等级制度的象征。《明史·舆服志》载“其带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银花、四品素金”只有二品的官员方能配带犀角刻花的官带,显示出犀角的高贵地位。

二、犀角的优与劣

  犀角在生长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外观的色泽及大小都有差别,这些差别成为人们判别犀角好坏的重要因素。

  明朝曹明仲对犀角的优劣作了精辟的论述。《格古要论》卷六中记载:“犀角出南蕃、西蕃,云南亦有。成株肥大花儿者好,及正透者价高。成株瘦小分量轻花儿者不好,但可入药用。其纹如鱼子相似谓之粟纹。粟纹中有眼,谓之粟眼。此谓之山犀。凡器皿要滋润,粟纹绽花儿者好。其色黑如漆,黄如粟,上下相透,云头雨脚分明者为佳。有通天花纹犀备百物之形者,最贵。有重透纹者,黑中有黄花,黄中又有黑花,或黄中有黄、黑中又有黑。有正透纹者,黑中有黄花,古云通犀,此二等亦贵。有侧透者,黄中有黑花,此等次之,有花如椒豆斑者,色深者,又次之。有斑散而色淡者,又次之。有黑犀无花而纯黑者,但可车象棋,不甚直(值)钱。凡犀带有角地上贴好犀作面而夹成一片者,可验底面花儿大小远近,更于侧畔寻合缝处可见真伪。又有原透花不齐整,用药染黑者,则无云头雨脚,黄黑连处纯黑而不明。但有粟纹不圆者,必是原透花不居中,用汤煮软,攒打端正,不是生犀,宜一验之。凡器皿须要雕琢工夫及样范好,宜频频看之,不可见日,恐燥而不润故也。毛犀,其色与花斑皆类山犀而无粟纹。其纹理似竹,谓之厘犀。此非犀也,不为奇也,故曰毛犀。骨笃犀,出西蕃,其色如淡碧玉,稍有黄,其纹理似角,扣之声清如玉。磨刮嗅之有香,烧之不臭,能消肿毒及能辨毒药,又谓之碧犀,此等最贵。”这段文字以犀角的种类、特征、优劣及辨伪作了详尽的介绍,明清时期对犀角的甄别判定,基本沿用此法。我们今天鉴别犀角仍可借鉴。

 三、犀角的器形与药用价值
  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明清两朝犀角艺术品,多为杯形。如北京艺术博物馆所藏犀角珍品中,杯形器就占了百分之八十。究其原因,可能有二:犀角的原始形状和药用价值。
  (一)犀角的原始形状
  犀角的原始形状为圆锥体。与其他角所不同的是犀角根部粗大。古代艺人因材施刀,巧妙地镂雕出把手、纹饰各异的犀角杯就呈现在世人面前。所以,犀角艺术品中杯的数量较大,与犀角的原始形状适易于做成杯有关。
  (二)犀角的药用价值
  犀角,可清热解毒。早在晋代古人就对犀角的药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南朝陶弘景《本草经集注》载:“入药性雄犀生者为佳。若犀片及见成器物,皆被蒸煮不堪用。”这说明犀角当时有两个主要用途,一是入药,二是雕刻成器物。用于雕刻器物的犀角要先进行热煮,使其变软,再行雕刻。唐宋时期的犀角依靠进口,应该说当时的犀角雕刻品不会少,我们之所以见不到的原因可能是:一、当时的犀角大部分首先作为药材使用了;二、极少一部分雕刻成艺术品的犀角或保存不善或自身材质的原因腐朽掉了。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载:“犀角,犀之精灵所聚,足阳明药也。胃为水谷之海,饮食药物必先受之,故犀角能解一切诸毒,五脏六腑皆禀气于胃,风邪热毒必先干之,故犀角能疗诸血及惊狂斑痘之证。”犀角属角质类,是毛发类物质的衍生物,内含角质及碳酸钙、磷酸钙、酪氨酸等,是清热解毒、定惊止血的良药。所以,工匠把犀角做成酒杯,以期犀角的药性能溶于酒中,在饮酒的同时,亦能达到治病强身的目的。
四、犀角艺术品的繁荣与鼎盛
  在中国悠久的犀角艺术品历史长河中,只有明清两代的作品在向人们展示着其尊贵的身姿,诉说着昔日的成就与辉煌。正如朱家溍先生在《中国美术全集》工艺美术编竹木牙角器概述中所言:“自宋以来的犀、象制品,还有待于今后的地下的发掘。”因此,专家的一致看法是:至明代,犀角的雕刻工艺逐步进入了繁荣时期,清代中期则达到历史的鼎盛。
  (一)雕刻名家与文人参与雕刻
  明清时期所需的犀角,多从东南亚地区输入,18世纪后非洲的犀角开始进入中国,为犀角雕刻艺术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雕刻名家的出现,又推动了犀角雕刻艺术向个性化方向发展。鲍天成是明代雕刻犀角的专家,此外,明末清初人尤通“善雕刻犀象玉石玩器,精巧为三吴冠。”
  犀角雕刻与象牙、竹木的雕刻没有严格的分工,所以,犀角艺术品与同时代的竹木牙器艺术的风格有颇多相似之处,犀角的雕刻技法与风格,深受竹雕艺术的影响。自明代中期以后至清乾隆时期,具有文人气质的竹雕艺术家不断出现,他们能诗能画,修养极高,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作品很少匠气,而又颇具艺术品位,深得皇室特别是文人士大夫的喜爱与推崇。于是,许多文人墨客追逐时尚,亲自参与设计雕刻,使雕刻与绘画相结合,作品具有层次感,增加了表现力与感染力,具有浓郁的书卷气,并时常有一些立意清新而乖巧的作品问世。这些文人不但刻竹,还涉足象牙、犀角的雕刻,对犀角工艺及竹木工艺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二)繁荣时期的犀角工艺和艺术
  犀角雕刻艺术发展到明代进入繁荣时期。
  明早期多浮雕或镂整株的葵花、玉兰、牡丹、茶花等图案,枝叶简练茁壮,在盛开的大朵花的四周常衬托小花蕾。以山水人物为题材的作品,由于受到犀角倒置后上宽下窄的空间局限,画面一般由下而上铺陈展开,或山林叠嶂,或殿阁庭院,人物活跃于其间,多表现深远、幽闲、高逸的意境。这一时期也常见蟠螭纹的作品。刀法圆滑光润,不留雕刻痕迹,是明早期犀角雕刻的特点。
  明代中叶,随着都市经济的繁荣,上层社会追求享乐,使用犀角制品成业一种时尚,犀角作品开始增多,艺术风格逐渐向着纤巧细腻、刀工快利、布局繁缛的方向发展。花卉题材仍占主导地位,但多彩用折枝小花和四季花作装饰,整株大朵花图案的作品减少。采用减地阳文的作品增多。山水人物纹题材的作品仍保持明初的某些特点。图案繁缛,刀锋快利,显露锋芒是这一时期的特征。器形追求变化,出现了槎形杯。雕刻家鲍天成、尤通、尤侃即活跃在这一时期。
  明犀角雕喜鹊登梅纹杯、明犀角雕梅花纹杯即是花卉题材的作品。喜鹊登梅杯色泽黄润,高浮雕、镂雕梅花,一枝梅花攀延弯曲深入杯内,喜鹊身体左倾,低头啄食花瓣,动感十足。梅花纹杯的枝干部分采用高浮雕、镂雕,以突出枝干的强劲有力;梅花的花朵部分,则采用减地阳文的手法,以表现花朵的柔美。
  (三)鼎盛时期的犀角工艺和艺术

  犀角雕刻艺术从明朝的初步繁荣,至清中期达到了鼎盛。清初的犀角雕刻继承明代的传统风格。因明末著名的牙角雕刻家仍继续从事雕刻工艺。雕刻蟠螭纹和龙纹的犀角杯数量增多。进入乾隆朝,犀角雕的器形种类颇丰,除杯外,有圆雕人物、洗、挂件及仿古器形爵、鼎、羽觞等,雕刻工艺精致至极。
  清代后期,国力衰微,犀角料进口减少,且主要作药材,所以犀角雕艺术与其他工艺艺术一样,走向衰落。
  犀角较之象牙更为稀有。今天成为世界级珍稀保护动物的犀牛,其角已禁止入药,因此,明清时期所留下的犀角杯已是稀世珍宝了。
 

《述异记》上说:“獬豸,一角之羊也。性知人有罪。”并说,上古时候皋陶管监狱时,对有怀疑的罪犯,就让獬豸去.
王充.论衡】,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 陶治狱,其罪疑,令羊触之
 
52 12儒者说云:"觟■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1).皋陶治狱(2),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3).此则神奇瑞应之类也."
【注释】
(1)有罪:指犯有罪行的人.     (2)治狱:审理案件.   (3)起坐:一起一坐之间,时刻.
【译文】
俗儒说道:"觟是一只角的羊,天生就能识别有罪的人.皋陶审理案件,对那些怀疑有罪而难以肯定的人,就让羊去触他,如有罪羊就抵触,无
罪羊就不抵触.这大概是天有意生下来的独角怪兽,帮助法官检验疑案,所以皋陶很敬重羊,时刻都要侍奉它.这就是神妙奇特的瑞应一类的东西."
【原文】
52 13曰(1):夫觟■则复屈轶之语也.羊本二角,觟■一角,体损于群,不及众类,何以为奇 鳖三足曰"能"(2),龟三足曰"贲"(3).案能
与贲不能神于四足之龟鳖,一角之羊何能圣于两角之禽(4) 狌狌知往(5),乾鹊知来(6),鹦鹉能言(7),天性能一,不能为二.
【注释】
(1)以下是王充本人的观点.
(2)能:《尔雅 释鱼》:"鳖三足,能."邢昺疏:"鳖龟皆四足,三足者异,故异其名,鳖之三足者名能."
(3)贲(bēn奔):《尔雅 释鱼》:"龟三足,贲."    (4)禽:这里指羊.古文禽兽通用不别.   (5)狌狌知往:参见22 12注(4).
(6)乾鹊知来:参见22 12注(5).  (7)鹦鹉:俗称鹦哥,经训练,能模仿人言的声音.鹦鹉能言:《礼记 曲礼》上:"鹦鹉能言,
不离飞鸟."
【译文】
王充说:有关觟的说法仍旧是重复有关屈轶的说法.羊本来有两只角,觟有一只角,形体上与一般的羊有所残缺,还不及同类,有什么神奇呢
三只足的鳖叫"能",三只足的龟叫"贲".考察能与贲并不比四只足的龟和鳖神奇,一只角的羊怎么会比两只角的更神圣呢 猩猩能知过去的事,喜鹊能知未来的事,鹦鹉能学人言,这些禽兽天生各有一种本领,不能再有第二种本领.
【原文】
52 14或时觟■之性徒能触人,未必能知罪人,皋陶欲神事助政,恶受罪者之不厌服(1),因觟■触人则罪之(2),欲人畏之不犯,受罪之家没齿无怨言也(3).夫物性各自有所知,如以觟■能触谓之为神,则狌狌之徒皆为神也(4).巫知吉凶(5),占人祸福,无不然者.如以觟■谓之巫类,则巫何奇而以为善 斯皆人欲神事立化也.
【注释】
(1)厌服:厌通"餍".饱,满足.引申为心服,满意.  (2)因:借助,依靠.  (3)没齿:终生,一辈子.  (4)徒:类.  (5)巫:以舞降神的人.也特指女巫.
【译文】
也许觟的天性只能触人,不一定能知道谁是罪人,皋陶想把事情神化来帮助他处理政务,又讨厌判刑的人不心服,就借助觟用角触人来判人的罪,意思是让人畏惧它而不犯法,判了刑的人终生不会有怨恨的话.动物的天性各自有所知道的东西,如果认为觟能触人就说它神奇,那么猩猩之类都应该神奇了.巫师能知道吉凶,是替人预测祸福的,没有人不是这样看的.如果把觟也说成是巫的一类,那么巫有什么神奇之处值得赞美呢 这都是人们想把事情神化以便施行教化.
【原文】
52 15师尚父为周司马(1),将师伐纣,到孟津之上(2),杖钺把旄(3),号其众曰:"仓光(4)!"仓光者,水中之兽也,善覆人船.因神以化,欲令
急渡,不急渡,仓光害汝,则复觟■之类也.河中有此异物,时出浮扬,一身九头,人畏恶之,未必覆人之舟也.尚父缘河有此异物(5),因以威众.夫觟■之触罪人,犹仓光之覆舟也,盖有虚名,无其实效也.人畏怪奇,故空褒增.
【注释】
(1)师尚父(fǔ斧):指吕尚,也称姜太公.参见1 4注(1).西周初官太师(武官名),又称师尚父.司马:参见9 5注(4).
(2)孟津:黄河南岸的一个渡口,在今河南孟津东.《艺文类聚》七十一引《六韬》云:"武王伐殷,先出于河,吕尚为后将,以四十七艘船济于河."
(3)钺(yuè月):古代的一种兵器,形状像大斧而略大.旄(máo毛):用牦牛尾装饰杆顶的大旗.
(4)仓光:据《艺文类聚》卷九十五,《太平御览》三百七及八百九十引《论衡》文作"仓兕(sì四)",《史记·齐太公世家》亦作"苍兕",应据改.以下诸"仓光"同此.仓兕:传说是水中的一种怪兽.
(5)缘:因为.
【译文】
师尚父任周代的司马,率领军队讨伐纣王,到达孟津渡口上,执钺握旗,号令他的部下说:"河中有仓兕!"仓兕是水中的一种怪兽,善于弄翻人乘坐的船.师尚父要借助神力来鼓动将士,想叫他们尽快渡河,说不快渡河,仓兕要祸害你们,这也是重复关于觟一类的说法.河中有这种奇异的动物,有时浮出水面扬起身子,身上有九个头,人们又害怕又厌恨它,其实它不一定会弄翻人坐的船.尚父因为河中有这种奇异的动物,就借它来威慑众将士.觟能触有罪的人,如同仓兕能弄翻船一样,大概徒有虚名,并没有什么实际效验.人们畏惧怪奇之物,所以就凭空把它夸大.
 
---------------------------------楚平王、吴公子---------------------
十二年冬,楚平王卒。十三年春,吴欲因楚丧而伐之,使公子盖馀、烛庸以兵围楚之六、灊。使季札於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兵后,吴兵不得还。於是吴公子光曰:“此时不可失也。”告专诸曰:“不索何获!我真王嗣,当立,吾欲求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公子将兵攻楚,楚绝其路。方今吴外困於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柰我何。”光曰:“我身,子之身也。”四月丙子,光伏甲士於窟室,而谒王僚饮。王僚使兵陈於道,自王宫至光之家,门阶户席,皆王僚之亲也,人夹持铍。公子光详为足疾,入于窟室,使专诸置匕首於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首刺王僚,铍交於匈,遂弑王僚。公子光竟代立为王,是为吴王阖庐。阖庐乃以专诸子为卿。
    正是由于季子的逃去,引发了争夺王权的政治动乱。如果说季子的礼让能算得上礼的话,但当公子光弑王僚之后,季子的表演实在是令人恶心。
    季子至,曰:“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谁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复命,哭僚墓,复位而待。
    吴公子烛庸、盖馀二人将兵遇围於楚者,闻公子光弑王僚自立,乃以其兵降楚,楚封之於舒。
    对于一个没有政治原则,没有政治责任,没有政治正义的人,怎么可能称得上君子,怎么可能称之为知礼。
    季札出使诸国,从他的所见、所闻、所议可知,季札确实是一位知识广博,思想敏锐,政治正统,太史公称之为“见微而知清浊”的正人君子。那么,他对于吴国的命运,对于因权利之争所引发的战乱,因战乱所造成吴国百姓的苦难,为什么显得如此的漠不关心呢。在公子光弑君之后,却在那里大谈“先人之道”,难道不是在纵容弑君之道吗?难道这叫“习于礼”吗?难道这叫“慕义无穷”吗?
    孔子称季札知礼,孔子去观礼,与季札的麻木不仁倒有十分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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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敬王,名姬匄(公元前?~前476年)。周景王第二子,周悼王弟。悼王病死后继位,在位44年,病死,葬于三壬陵(今河南省洛阳市西南10里处)。
周敬王姬匄在悼王病死后,由刘卷、单旗扶持继位,居于翟泉,时人称为“东王”。
姬匄在位期间,吴国也强盛了起来,积极参加争霸。公元前515年,吴王诸樊的儿子公子光,在从楚国逃亡来的贵族伍子胥(名员)的协助下,指使勇士专诸将匕首藏在鱼腹中,乘宴会上进食的机会,刺杀了公子光的堂弟、国君僚,夺取了王位。公子光登上了王位,史称吴王阖闾。
阖闾成为吴王之后,采用伍子胥的计策,用几支军队轮番骚扰、攻掠楚国,使楚军手忙脚乱,穷于应付。公元前506年,阖闾又以伍子胥为谋主,大军事家、齐国人孙武为将军,统帅数万大军攻楚,五战五捷,攻入了楚国都城郢 (今湖北省江陵市北),楚昭王逃亡在外。楚国大臣申包胥见国破君逃,赶往秦国乞求救兵。秦哀公犹豫不决,申包胥便在宫门外哀哭了七天七夜,水米不入,从而感动了秦哀公,下令发兵。经过几个月的激战,加上吴国发生了内讧,才打败了吴军。楚昭王回到郢,怕吴军再来,就迁都到若(今湖北省宜城东南)。这场大战,长达10个多月,史称“吴楚郢都之战”。
公元前496年,阖闾乘越国(都城在今浙江省绍兴市)国君允常死,子勾践初立之机,不听伍子胥的劝阻,出兵攻越,勾践带兵北上迎战,两军会战于携李(今浙江省嘉兴市西南)。吴军阵容严整,勾践组织敢死队两次冲锋都失利,又强令三队死囚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朝着吴军高喊:“两军对阵,我们违犯了军令,不配为军人,该死罪,现在甘愿以死赎罪。”喊罢,一个个自刎,仆地而亡。这惊心动魄的场面震惊了吴军,松懈了他们的斗志。越军乘机擂动战鼓猛扑过去,使吴军大败,阖闾也被越将灵姑砍去了一个大脚趾,死于回师途中。其子夫差继位,发誓要报此杀父之仇。这场大战,史称“吴越携李之战”。两年后(公元前494年),夫差以伍子胥为大将,伯嚭为副将,倾全国之兵攻越。越王勾践不听谋士范蠡和文种的劝阻,贸然出兵会战,在夫椒(今江苏省太湖椒山)之战中,被吴军击败。勾践率领主力部队5000人退守都城会稽,被吴军包围。越王勾践这才听从文种的建议,以卑词重礼求降。伍子胥力谏夫差杀勾践,灭越国,以免后患;伯嚭因为收受了越国的贿赂,竭力劝说夫差受降。夫差听从了伯嚭的建议。
越国投降后,勾践和夫人及臣吏300人被押往吴国。勾践为吴王驾车养马,夫人打扫宫室。他俩居于囚室,秽衣恶食,受尽屈辱。经过整整3年,历尽艰险,又仗着伯嚭阻止了伍子胥除掉他俩的主张,终于被赦免回国。从此,勾践君臣制定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复国计划,一方面不断地将西施、郑旦等美女和财物贡奉夫差,以结欢心,并且借此助长夫差的骄奢淫逸;一方面积极发展生产,繁息人户,整饬内政,招集贤才,加强军备,暗中养精蓄锐。为了激励自己,勾践特意给自己安排了艰苦的生活环境,睡的是草堆,吃的是粗茶淡饭,还在门口挂一只苦胆,出入时都要舔尝一下,以使自己牢记往日的耻辱和复国的志向,这就是流传千古的“卧薪尝胆”。越国逐渐恢复、强盛起来。
伍子胥眼见夫差放虎归山,养虎为患,再次劝谏夫差攻灭越国,杀死勾践。夫差不听,加上伯嚭的谗言,夫差赐剑伍子胥命他自?N樽玉阊鎏斐ぬ舅担骸拔宜篮螅业乃酃以诠盟?今江苏省苏州市)城的东门吧,我要看着越军攻入姑苏。”果然,两年后即公元前482年,勾践乘夫差北上到黄池(今河南省封丘县西南)与晋、鲁会盟之机,统帅50000大军直捣吴国,经过3天激战,攻克姑苏,活捉吴太子友。夫差闻讯回师,与勾践媾和。
4年后,勾践再次伐吴,三战三捷,第二次攻入姑苏。公元前473年冬,越军第三次攻入姑苏,夫差被围于姑苏山上(今江苏省苏州市西南),只得派人向勾践乞降为臣。在范蠡的劝阻下,勾践没有应允。夫差羞愧难言而自杀。
姬匄在位时的公元前478年,卫国工匠们(手工业奴隶》因为受不了卫庄公的虐待,发生了暴动,包围了王宫。卫庄公求饶不成,只得带着太子疾和公子青从宫墙北面跳墙逃命,把腿也摔断了。这时卫都城附近受过卫庄公残害的“戎州人”也赶来,先杀死了太子疾和公子青。卫庄公逃入戎州己氏家中,哀求说:“救我一命吧,我把玉璧送给你。” 己氏的妻子曾经无辜地被卫庄公剪光一头美发拿去给卫庄公夫人做了假发,这时便怒斥说:“我杀了你,那块玉还是我的!”就杀死了卫庄公。这次工匠暴动沉重地打击了卫国的奴隶主统治集团,把奴隶主吓得胆战心惊。
姬匄在位期间,我国古代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度过了他忙碌的中年和晚年。孔子名丘,鲁国陬(名邹)邑(今山东省曲阜县东南)人。他提出了一套维护正在崩溃的奴隶制度的政治主张和理论根据。他的保守思想后来被封建统治者加以改造和利用,成为维护封建制度和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孔子兴办私学,扩大教育对象,在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上也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相传他晚年编订了古代文化典籍《诗经》,《尚书》、《春秋》,为保存和发展我国古代文化遗产作出了重要贡献。
敬王继位后,和西王姬朝长期相互攻伐,争夺帝位。六年后,他在晋兵帮助下,击败姬朝,巩固了王位。
公元前476年,姬匄病死,死后的庙号为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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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器物:兕觥  http:///Article/list.asp?ID=151183
 
 
  古代一种盛酒及饮酒器。兕,兽名,头生一角,色青,类似野牛,一说即雌犀牛。兕觥,初为犀牛角制,后为侗制或漆木制。腹圆或方形,圈足或四足,有流与把手,有盖。盖作有角兽头形或长鼻上卷的象头形。形似匜,至王国维《说觥》始辨识之。盛行于商代,及西周。后世也泛称大杯为“觥”或“觥船”。《诗.周南.卷耳》:“我姑酌彼兕觥,角爵也。”孔颖达疏:“《礼图》云:觥大七升,以兕角为之。”唐杜枚《醉后题僧院》诗:“觥船一掉百分空,十岁青春不负公。”宋欧阳修《醉翁亭记》:“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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兕 拼音: sì, 笔划: 5  部首: 儿 部首笔划: 2
解释1: 兕 sì 〔兕觥〕古代一种酒器。 古书上所说的雌犀牛。 笔画数:7; 部首:儿; 笔顺编号:2525135
解释2: 兕 sì 【名】 (象形。本义:雌性犀牛)同本义〖malerhinoceros〗 兕,如野牛而青,象形。——《说文》 唐叔射兕于徒林。——《国语·晋语》 兕甲寿二百年。——《考工记·函人》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论语·季氏》
觥gong 音同公
盛酒器。流行于商晚期至西周早期。椭圆形或方形器身,圈足或四足。带盖,盖做成有角的兽头或长鼻上卷的象头状。有的觥全器做成动物状,头、背为盖,身为腹,四腿做足。且觥的装饰纹样同牺尊、鸟兽形卣相似,因此有人将其误以为兽形尊。然觥与兽形尊不同,觥盖做成兽首连接兽背脊的形状,觥的流部为兽形的颈部,可用作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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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器造型

 

    酒器

    商代和西周前期,酒类器皿在青铜器中占比重最大,有些器物的造型代表着这一时代最高的艺术水平。青铜酒器的造型系列主要有:

 

    饮酒器:觚、爵、觯、角

 

 

温酒器:斝 
 盛酒器:尊、罍、瓿、壶、卣、盉、鸟兽尊、兕觥、方彝  
挹酒器:勺(斗)  
    从外观看,酒器造型主要有三足器与圈足器两种类型,这与它们的使用功能不同直接有关。三足器一般是为了便于在器身下部生火加温。贮酒器下加圈足则是为了保持重心的稳定。  
    饮酒器的爵与觚是酒器的两种基本样式,它们出现得很早,经过长时期的发展、改进,成为中国古代青铜器中富有典范意义的造型样式。

 

    爵的器身作长圆或方形,前有流,后有尾,口沿上有一对立柱,体侧有作为把手的鋬,下部有三足。一些成功的作品,其作者精心设计了流与尾的长度和倾斜角度,将双柱加粗加高,位置后移,以求得视觉上的平衡、稳定,器腹下的三足有力地撑开,使整个器物有一种高耸、挺拔的感觉。

 

    由爵的造型衍生出角、斝、盉等器类。角与爵形式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角的前后都是尖尾形,没有立柱,有的有盖,外观比爵更轻盈。

 

    斝是大型温酒器,平口,无流与尾,但保留着双柱。

 

    觚在酒器中是数量最多的饮器,其造型特征为喇叭形口,下与器腹通连。腹下的圈足敞开,与器口形成相对接的两个圆锥体,造型修长,优美,在酒器中居于重要地位的尊,与觚的造型手法类似,而体量巨大,有方尊与圆尊两种,商、周青铜尊中有不少非常杰出的作品。

 

    罍与尊配合使用,都是大型盛酒器,造型相近,罍为了贮酒,不使酒挥发,口部为歛口并加盖。器腹很深,有两耳和面鼻,以便于系绳、扛抬,也有方、圆之不同。此外,还有瓿,形似圆罍而形体较矮,宽肩。

 

    盛酒器还有壶、卣等,皆为圈足器,也都有方、圆两种基本形式。壶的造型特点是束颈、鼓腹,颈两侧有耳,有的口上有盖。壶也是盛水器,其流行时间很长,造型变化丰富,各时期都留下一些精美的代表作,并对后世工艺美术的造型设计有广泛、深远的影响。

 

    卣用于盛用黑黍香草酿制的酒,主体部分如壶,有一个提梁,通常被称作提梁卣,卣的造型也十分丰富。

 

    归入酒器系列的还有方彝、兕觥、鸟兽尊等。方彝形体如房屋,盖子有如五脊屋顶,其上有一个捉手。兕觥有鋬和圈足,盖子多做成立体的虎、象、鸟等动物形象,兕觥和鸟兽尊的造型都渊源于原始社会的鸟兽形陶器,在商周时期,成为重要的酒类礼器。它们通常被作为古代雕塑作品的一部分而受到特别的重视。
金沙遗址出土象牙的由来
 

    在金沙遗址范围内,经考古发掘和清理出土的大量遗物中,发现了大量的象牙。它们有的层层堆积,深埋于地下,迄今保存完好,仍呈现出细腻滑润的光泽。最为典型的是梅苑东北部发现的象牙堆积坑,从断面观察象牙共分8层平行堆放,最大的象牙长达150厘米,经初步鉴定这些象牙属于亚洲象。在这个象牙堆积坑内放置的还有大量的玉器和铜器。在附近发掘区内,还发现有大片的野猪獠牙、鹿角等等,野猪獠牙经初步鉴定全系野猪的下犬齿,可能并非随意所为而是经过专门挑选的[1]。这些都是非常耐人寻味的现象。
   
    据参加清理和发掘的考古工作者初步统计,目前在金沙遗址范围内出土的象牙约有一千多根,可以用“数以吨计”来形容之,数量之多,确实令人惊叹。从四川盆地和周边区域的考古发掘资料来看,1986年夏秋之际在成都平原的腹心地带广汉三星堆也曾出土有相当数量的象牙,其中一号坑出土象牙13根;二号坑出土象牙67根,一般长80~100米左右;经鉴定这些象牙均属于亚洲象种。二号坑同时出土的还有象牙珠120件和一些雕刻有纹饰的象牙器残片[2]。此前在巫山大溪文化遗址墓葬也出土有象牙(有的人骨架头部枕着一支大象牙),并发现有象牙手镯与象牙质的种类相当丰富的装饰品等[3]。在其他地区类似的考古发现也很多,譬如在距今约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遗址就出土了十分精致的双鸟朝阳象牙雕刻,以及鸟形象牙圆雕等[4]。距今5500年左右的上海青浦福泉山遗址崧泽文化遗存中发现有戴在人骨手臂上的四件象牙镯[5]。山东大汶口文化遗址墓葬出土有雕镂精致的多件象牙雕筒、象牙琮、象牙梳等[6]。河南安阳殷墟也出土有较多的象牙制品,特别是妇好墓出土的三件象牙杯雕刻有瑰丽复杂的纹饰,是少见的精美之作[7]。
   
    这些出土资料说明,从新石器时代到殷商时期的遗址和墓葬中出土象牙或象牙制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分布范围也很宽,从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到四川盆地和长江中下游东南地区都有发现,但总的来说,出土实物数量还是比较少的。像金沙遗址一下出土数量如此庞大的象牙,在中国考古史上可谓是从未有过的惊人发现,在世界考古史上也堪称是罕见的奇观。商周时期栖居于金沙遗址的古蜀族为什么会拥有如此多的象牙?它们来自于何方?古代蜀人是如何获得这些象牙的?当时这些象牙究竟有什么用途?为什么又要将它们集中堆积埋藏于深坑之内?诸如此类的种种疑问,都是有待破译的未解之谜。探讨一下这些象牙的由来,弄清它们的用途,并进而揭示古蜀族的崇尚习俗与当时的社会生活情形,无疑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根据考古资料,关于三星堆一号坑、二号坑出土的象牙,学者们曾作过较多的研究,大都认为它们很可能是古蜀王国的祭祀用品。例如大型青铜立人像那握成环形高度夸张的双手,有些学者就认为执掌的很可能便是象牙,是古蜀王国大型祭祀活动中使用的祭献之物,澳大利亚学者巴纳德先生[8]、美国学者罗伯特先生[9]、四川学者段渝先生等[10],都曾提出过这种看法。关于象牙的使用方式,三星堆出土的玉璋图案中也透露了非常重要的信息。其画面中有悬置于左边神山内侧的粗大的弯尖状物,从形状看同出土象牙实物几乎完全一样,可知刻画的应是象牙,这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古代蜀人有将象牙用于盛大祭祀活动的习俗。依照古文献中的有关记载,古人有很多祭祀形式,《周礼》中有“璋邸射以祭山川”的记述。此外祭山林山泽还要采用埋沈的方式,如《通典》卷四十六就有西周“以血祭祭五岳,以埋沈祭山林山泽,一岁凡四祭”之说,注文说“祭山林曰埋,川泽曰沈。各顺其性之含藏”[11]。可知在西周时期这种祭祀山川的方式已成为一种盛行的礼仪习俗。以此参照三星堆玉璋图案中刻画的古代蜀人祭祀神山的情景,也是大致相符的。但古蜀时代祭祀神山,不仅使用玉璋还悬置象牙,则显示出了礼仪习俗方面的一些差异,具有不同于中原的鲜明的古蜀特色。由此联系到金沙遗址发现的象牙堆积坑,仔细观察可以注意到它们很有规律地平行放置在一起,层层堆积约有8层,深埋于地下,显然是有意为之。同坑埋藏的还有大量礼仪性玉器和铜器,说明象牙同这些器物很可能都属于祭祀用品。这与三星堆在祭祀活动中使用象牙的性质也是一致的。但挖坑堆积埋藏这种做法,是否属于金沙遗址统治者的一种大型祭祀活动方式,或是由于某种变故或其他原因(比如发生了什么突发事件之类)而特意为之,目前尚难断定。但有一点则是肯定的,那就是商周时期古蜀族将获取的大量象牙用于祭祀活动应是不争的事实。
   
    二  
   
    古代蜀人喜欢将象牙与玉璋之类一起用于大型祭祀活动,特别是作为祭祀神山祭献之物,可能是一种特有的习俗。

三星堆玉璋图案中刻画的,便正是这种现象。但古代蜀人为什么要将象牙比同于“礼神之玉”?其中奥妙何在?有学者认为这是由于“象牙的色泽、质感与玉相同,在祭祀礼仪场合,将两者配合使用,作为祭祀川神祗之用品,亦有可能”[12]。换个角度来看,这与古代蜀人喜欢大象、对获取的象牙有特殊的敬崇之情,可能也有较大的关系。象是自然界中体形庞大、猛悍聪明、很有灵性的陆生哺乳动物,自古以来象与人就有比较亲和的关系,加之象牙具有类似于美玉一般的质感和洁白细腻的色泽,因而便成了古人心目中的灵物。在各种祭祀活动大为盛行的古蜀时代,获得大量象牙的古代蜀人将之同玉璋之类的“礼神之玉”一起作为祭献之物,使用于祭祀山川神灵等仪式之中,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金沙遗址出土的象牙多达一千根以上,出土的玉器数量也非常惊人,便充分反映了当时祭祀活动的昌盛,同时也透露了古蜀族对象牙和玉器强烈的崇尚之情。显而易见,这些出土的象牙和玉器都与金沙遗址统治阶层频繁举行祭祀活动有关,应该是没有多大疑义的。
   
    另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情况是中原等地区对象牙的使用现象。从河姆渡文化遗址、大汶口文化遗址,到殷商时期的墓葬之中,都出土有数量不等的象牙制品,说明古代先民很早就有利用象牙进行雕刻加工成各种使用之物的习俗。特别是殷墟出土的象牙制品,不仅雕刻精致,而且器形丰富多样。正如有的学者所述,“象牙制品在殷代雕刻艺术中占有重要地位,有些作品,精美绝伦,堪称艺术的瑰宝。在殷墟,象牙制品大多数出土于大墓和中型墓中,多为实用之器,应是墓主人生前使用之物”。“殷墟的象牙器,不仅造型优雅,镂刻精细,且选料精良,用‘无与伦比’四字来赞誉它,也不为过。在当时,可能有专门从事象牙雕刻的‘工匠’”[13]。商朝的象牙雕刻制品,大都为贵族阶层的实用之器,后来成了死者的随葬品,这是很有道理的看法。但其中有些制品,比如仿青铜礼器的一些器型,以及立雕兽头之类,也可能是殷人在祭祀礼仪中的使用之物。《礼记·玉藻》有“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的记述,也反映了早在殷商就有将象牙同美玉一样制作礼器的作法。此外,殷墟出土卜辞中有“宾贞以象侑祖乙”(合集8983)的记载,说明“象”也曾是殷人的祭祀用物。但卜辞所述,究竟是以象牙作为祭品,或是以象作为祭祀祖乙的牺牲,尚难判明。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中将“象”解释为兽名,称该字为“大象之形,甲骨文以长鼻巨齿为其特征”,无疑是一种正确的解释。这与《说文》中对“象”的解释也是一致的。江玉祥先生根据古文献中使用象牙制作礼仪用器的记述,认为“合集8983那条卜辞中的‘象’很可能是象牙”[14],这也是很有见地的一种看法。综合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殷墟曾先后发现过两座象坑,一座坑内埋有一头幼象和一个象奴[15],另一座坑内埋有一头幼象和一只猪[16]。坑内所埋之象,即是殷人将象作为牺牲的一种映证。殷墟妇好墓中出土有两件玉象,形态生动,颇似幼象,可能是墓主人生前的赏玩之物,死后成了陪葬品,也可能是牺牲的象征。这些出土的实物资料,对我们探讨金沙遗址象牙的由来和用途,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参照。从三星堆和金沙遗址的出土实物来看,三星堆二号坑除了出土有67根象牙,还发现有象牙珠120颗和象牙器残片4件。象牙器残片上雕刻有兽面纹和云雷纹等纹饰,象牙珠为中有穿孔的长鼓形和算珠形。金沙遗址也发现有切成饼形的象牙片,显然也是为了加工雕刻象牙制品用的。这些发现说明古代蜀人同样有使用象牙制作礼仪用器或佩饰用品的习俗。但相比之下,象牙制品的数量很少,更多的则是未经加工的大量象牙,这说明古代蜀人可能更喜欢和习惯于直接将象牙用在祭祀活动之中。此外,成都平原和四川盆地境内迄今尚未发现有像殷墟那种将象作为牺牲埋入坑中的现象。这些都揭示了古代蜀人与中原地区在使用象牙方面,既有相似之处,又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反映了两地在祭祀礼仪和传统习俗方面的一些明显差异。至于古代蜀人在祭祀活动中如何使用象牙,推测其祭祀形式,可能有供奉、献祭、插埋等多种方式。也不排除古蜀族有将象牙作为陪葬品的可能,此外还可能有厌胜的作用。关于古代蜀人祭祀的对象,是相当广泛的,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透露的信息来看,至少有祭祀天地、祭祀太阳、祭祀祖先、祭祀山川河流、祭祀神灵鬼怪、祭祀部族图腾、祭祀死者亡灵,以及暴巫求雨、驱厉逐疫等等,可知古代蜀人的祭祀活动有着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异常丰富的内涵。古代蜀人在举行各种不同的祭祀活动时,可能会使用一些不同的法器与祭献之物,三星堆玉璋图案告诉我们,象牙主要是被用于祭祀神山之类的活动中。值得一提的是,金沙遗址也出土了一件刻画有图像纹饰的玉璋残件,画面为上下两图,可以清楚地看到侧跪一人,肩扛弯曲的象牙[17]。该图像描绘的可能是古蜀族在祭祀活动中祭献象牙的真实情景,虽然祭祀的具体内容尚不清楚,却生动地展示了对象牙的特殊崇奉。这件玉璋残件上的画面,与三星堆玉璋图案起到了相互印证的作用,无论是从鉴赏或是研究的角度来说,都是极为珍贵的图像资料。
   
    三  
   
    现在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些象牙的由来。金沙遗址出土的大量象牙,究竟来自于何处,确实是个费人猜思的问题。过去不少学者认为三星堆出土的象牙与海贝很可能都来之于异域,是通过远程贸易和文化交流而获得的[18]。我以前在有些著述中也认为,三星堆遗址出土的大量象牙并非本地所产,同海贝一样属于珍贵的舶来品,可能来自于滇缅和南亚、印度等地[19]。最近金沙遗址出土了数量更为庞大的象牙,对这些象牙的来源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新的审视和思考。经过初步鉴定,金沙遗址出土的象牙与三星堆出土的象牙一样,都属于亚洲象。我们知道,亚洲象仅雄象有门齿(象牙),每头雄象两根门齿(象牙),一千多根象牙应取自五百多头雄象。从象牙的长度来看很多是成年大象,那是数量非常惊人的庞大象群。重达数吨的一千多根象牙,若来自遥远的异域,获取和运输似乎都是比较大的问题。那么,商周时期四川盆地是否有过象群的出没?那时林木茂盛水草丰茂的成都平原会不会是大批象群的重要活动栖息之地呢?金沙遗址这些数量惊人的象牙是否就是古代蜀人在当地出没的象群中获取的呢?由于没有发现象坑,也没有出土象的遗骸,目前这只能是一种猜测。但从各种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透露的信息来看,这种情形有很大可能性是存在过的。
   
    在《吕氏春秋·古乐篇》中有“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的记述,这是一条大家都熟悉的史料。学者们通常认为“服象”是说驾驭大象用以作战之意,关于“商人”却有较多的争论,有的认为商人即为殷人,有的则认为商人应为南人,或为南蛮之人,所以才有周公派兵逐之远去的说法[20]。但殷人服象很可能是确实有过的一种历史状况。从考古资料看,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屡见象字,并有“获象”、“来象”之文。甲骨文中的象字,以长鼻巨齿为其特征,说明殷人只有经常与象接触,对象非常熟悉,才会有这种形态逼真的象形字。安阳殷墟曾发现有象坑分别埋有大象与幼象,并出土有各种象牙制品,妇好墓还出土有惟妙惟肖的玉雕象,这些都应是殷商时期黄河流域中原一带有过大象的见证。有些学者因而认为“当时在中原地区已驯养象,并有较多的野象”[21]。正因为中原地区有象,从而为殷人获取象牙提供了便利。由此来看殷墟出土有丰富多样的象牙制品,也就不难理解了。
   
    徐中舒先生在主编的《甲骨文字典》中曾指出,“据考古发掘知殷商时代河南地区气候尚暖,颇适于兕象之生存,其后气候转寒,兕象遂渐南迁矣”[22]。早在20世纪初,王国维先生也对此作过论述,认为“古者中国产象,殷墟所出象骨颇多,昔颇疑其来自南方。然卜辞中有获象之文,田狩所获,决非豢养物矣。《孟子》谓‘周公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吕氏春秋》云,殷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则象中国固有之,春秋以后乃不复见”[23]。罗振玉先生《殷墟书契考释》中也认为,“象为南越大兽,此后世事。古代则黄河南北亦有之。“为”字从手牵象,则象为寻常服御之物。今殷墟遗物,有镂象牙礼器,又有象齿,甚多,卜用之骨,有绝大者,殆亦象骨,又卜辞卜田猎有‘获象’之语,知古者中原象,至殷世尚盛矣”[24]。与象有关系的古地名、古文字其实不少,例如《禹贡》中的豫州,学者们认为“豫”即为象、邑二字合文。此外,《论衡·书虚篇》有“舜葬于苍梧,象为之耕”的记述,并认为这是因为“苍梧”乃“多象之地”的缘故,其他古籍中对此亦多有记述。《诗经·鲁颂·泮水》有“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之咏,淮夷将象牙作为进献之物,说明江淮流域也曾是产象之地。由此可知,古代中国大象活动繁衍的地方是相当广阔的。正如徐中舒先生所述:“凡地名之以象、鼻等为名者,疑皆象曾经栖息之地。”“旧石器时代,中国北部,曾为犀、象长养之地。此种生长中国北部之犀、象,如环境无激烈之变迁,决不能骤然绝迹。如是,则由旧石器时代绵延至于殷商以前(或虞、夏时),仍生息于黄河流域,实为意中之事”。到周代,象群才逐渐南迁[25]。这些确实是很有见地的看法。
   
    在文献记载中有几条特别值得注意的史料,《左传》定公四年记载说,楚昭王在长江中游与吴王阖庐的人马作战失利,在逃避吴国军队追击时,曾将火炬系于象尾,使部下“执燧象以奔吴师”,才得脱险[26]。这说明楚国驯养有大象,危急时候才能驭象作战,利用象的猛悍,冲击吴军,取得奇效。在《国语·楚语》中有“巴浦之犀、、兕、象,其可尽乎”的记述,也透露了长江中游曾是多象之地。通常解释,巴浦是指巴水之浦[27]。徐中舒先生认为,巴浦当即汉益州地。联系到与之相关的一些记述,如《山海经·中山经》说“岷山,江水出焉……其兽多犀、象”,《山海经·海内南经》则有“巴蛇食象”之说,《楚辞·天问》曰“有蛇吞象,厥大何如”?《路史·后记》罗苹注云“所谓巴蛇,在江岳间”[28]。徐中舒先生则认为“此皆益州产象之证”[29]。尽管解释有所不同,但在大范围的地理环境则是一致的,可知古代的江淮流域和四川盆地都曾是产象之地。《华阳国志·蜀志》也提到“蜀之为国,肇于人皇……其宝则有璧玉……犀、象”,反映的可能正是这种真实情况。
   
    周代以后,可能由于气候环境变化的原因,加之大量的开发活动造成生态植被的恶化,以及对兕、象等猛兽采取驱逐做法的一些人为因素,象群才离开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而逐渐南迁。在汉代南阳等地出土的画像石上,有不少刻画有大象或驯象的画面,说明汉代在河南南部和长江流域仍有大象存在,甚至继续被人所驯服驭用。此后在很长时间内,两广和云南等地依然栖息着众多的象群,古人笔记史料中对此不乏记载。明末清初之际永历皇帝、吴三桂曾用象军,也是当时象群还较多的例证。后来除了西双版纳,境内其他地区已不再有象。这便是三千多年以来,曾经栖息于华夏地区的大量象群由北而南辗转迁徙的情形。中原民族和古代蜀人由于象群的远去,产生了怀念,因而有了“想象”[30],这个词的初意就是表达对象的思念。
   
    根据文献记载和环境考古材料,商周时期长江流域和四川盆地境内,气候比黄河流域和中原地区湿润温暖,土壤肥沃,林木茂盛,河流纵横,湖泊众多,而且有大量的湿地,更适宜鸟兽和大型动物生存,很可能曾是亚洲象群的重要栖息出没之地。那个时候,大象曾是这些地区人们非常熟悉的一种动物,而且人与象之间有着非常亲和的关系。考古出土资料在这方面便有较多的揭示。如湖南醴陵出土有商代青铜象尊,四肢粗壮,长鼻高卷,纹饰华丽,工艺精美,形态极为逼真,应是当地制作者对大象形态的真实摹写。在陕西宝鸡斗鸡台也出土有商代后期青铜象尊,生动逼真的形态与湖南醴陵所出青铜象尊有异曲同工之妙,尊盖上还雕铸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小象,这件珍贵文物现收藏于美国华盛顿弗利尔美术馆[31]。三星堆考古发现在这方面也同样有精彩的展示,譬如三星堆二号坑出土的兽首冠青铜人像,那夸张而奇异的冠顶装饰物,就活脱是卷曲象鼻的写照。二号坑出土的青铜纵目人面像,鼻梁上方高竖的卷云纹装饰,也使人油然联想到卷曲的象鼻,是一种充满了想像力的象征表现手法[32]。还有彭县氵蒙阳镇竹瓦街出土的商周窖藏青铜器中,有双耳为长鼻形立体象头的铜,其象头和长鼻以及突出的象牙,堪称是对真实大象栩栩如生的摹拟[33]。这些都说明了古代蜀人对大象形态的熟悉,只有经常和大象接触才会达到如此熟悉的程度,应是蜀地产象的见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三星堆一号坑出土的大量烧骨碎碴中,经初步鉴定,有猪、羊、牛的肢骨和头骨,还有被火烧过的象的门齿、臼齿等[34]。这些烧骨碴中的象的门齿与臼齿,显然也透露了蜀地产象的信息。
   
    还应提到《山海经·海内经》中有一段很重要的记述:“西南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后稷葬焉。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百谷自生,冬夏播琴。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灵寿实华,草木所聚。爰有百兽,相群爰处。”文中的“都广”,在《艺文类聚》与《太平御览》等引用古本则作“广都”,杨慎《山海经补注》解释为“黑水广都,今之成都也”。袁珂先生认为“衡以地望,庶几近之”[35]。蒙文通先生也认为“都广即是广都,今四川双流县,在四川西部”,并认为《山海经》中的“《海内经》这部分可能是出于古蜀国的作品”,《海内经》四篇所说的“天下之中”都是指的今四川西部地区[36]。由这段记述可知古代蜀人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生活状况,可以用良好和优越来形容。而且可知古时蜀地的动物在种类和数量上都是很多的,结合考古材料来看,不仅有众多的鸟类,有虎、野猪、鹿群,有蛇和鱼类蛙类,而且很可能还有数量庞大的象群活动出没。
   
    将这些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联系起来看,可知金沙遗址出土的大量象牙,并非来自于遥远的异域,很可能就是古蜀本地所产,或是从栖息于长江流域的象群中获取的。还有金沙遗址出土的大量野猪獠牙和鹿角,很显然也是古代蜀人在本地或附近地区猎获的。从地理环境的角度来看,商周时期的四川盆地和长江中上游很可能生长着大片茂密的森林,成都平原上可能还有很多沼泽湿地,这种得天独厚的生态条件,自然也就成了各类鸟禽百兽栖息的乐园,也为古代蜀人的渔猎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商周时期的古蜀国,农业已经较为发达,社会生活已相当繁荣,青铜文化已经发展到了极其灿烂的阶段,这个时期各类手工业也很兴旺,而渔猎活动则仍然是重要的副业。三星堆金杖图案和金沙遗址金冠带图案中,都突出表现了长杆羽箭横贯鸟颈,射入鱼身的主题,这透露了古代蜀人善于使用羽箭射鱼和猎获鸟兽的信息。由于各种祭祀活动的昌盛,除了象牙,古代蜀人猎获的鹿角和野猪獠牙之类,很可能也成了某种祭祀仪式中的使用物。
   
    四  
   
    考古发现告诉我们,古代蜀人对大象具有某种特殊的敬崇之情,而且有将象牙作为祭献之物的传统。例如三星堆玉璋图案就刻画了将象牙作为祭祀神山的灵物,金沙遗址出土的玉璋残件上的图像则刻画了古代蜀人肩扛象牙跪地祭献的情景。三星堆出土的青铜雕像和彭县竹瓦街出土的器物说明,古代蜀人还特意将大象的形态铸在青铜器上,或巧妙地作为人物造型的冠顶或额际装饰,赋予其特殊的象征寓意。这些都充分表现了古代蜀人对象的尊崇。
   
    我们还可以提到和古蜀文化关系十分密切的宝鸡西周鱼国墓地,在茹家庄一号墓内不仅出土有形态造型酷似三星堆青铜立人像的铜人,还出土有青铜象尊,将生动逼真的大象造型铸作青铜礼器,便很可能受到了古代蜀人崇奉大象的影响[37]。有学者认为,鱼国墓地出土器物中显示出强烈的古蜀文化因素,应是商周时期蜀人势力直接抵达渭滨的一种反映。古代蜀人带去的不仅有祭祀传统,而且有崇尚观念,其中当然也包括对象的敬崇。
   
    怀有这种特殊情感和尊崇观念的古代蜀人,为什么又要将象群作为猎杀目标呢?有学者认为,古代先民由于“对象的崇拜,还产生了利用象的神通来驱邪杀怪的巫术”。长江中游荆楚地区的一些部族,便有信奉和使用象牙厌胜术的习俗[38]。这些来自荆楚的部族,很可能有长期猎获象牙的办法和习惯。《周礼·秋官·壶涿氏》中说“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木辜午贯象齿而沈之,则其神死,渊为陵”便是对这种巫术的一种记述。文中说的“神”是指水神或水中精怪,也可能是古人心目中一种神木的象征。午贯是十字穿孔之意,使象牙贯穿之沉入水中[39]。在其他古文献中,有“水生罔象”之说[40]。可知采用厌胜巫术等办法殴杀水中精怪或驱逐邪祟,可能是古代一种真实情形的反映。这种习俗,在有些滨水而居的古老部族中,可能表现得尤为突出。
   
    从古蜀时代的情形看,长江上游西南地区自远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方,古蜀国就是由许多氏族与部族联盟构成的王国。这些氏族与部族联盟,以栖息于成都平原的古代蜀人为主,也包括西南地区很多大大小小的部落,还有从周边其他地域迁入的一些氏族或部族。他们都属于一个大的文化系统,有着许多共同的信仰观念和精神崇尚,而在传统习俗等方面又有一些各自的不同的特色。包容性很强的古蜀文化,因此而充满活力,展现出绚丽多彩的情景。也正是由于这些部族与氏族之间盛衰关系的变化,直接引起或形成了古蜀历史上历代王朝的兴衰更替。例如古蜀历史上教民务农的望帝杜宇,相传来自江源,娶朱提(今云南昭通)梁氏女利为妻,强大起来后取代鱼凫氏族而称王于蜀。开明族的鳖灵,就来自荆楚,《蜀王本纪》记述他的经历颇具传奇色彩,他入蜀后被杜宇任以为相,因成功地治理了蜀地的洪灾水患,而掌握了蜀国大权,迫使杜宇将王位禅让于他,建立了开明王朝,这些都是我们熟知的例子。特别是鳖灵,这支来自荆楚的开明氏族,迁入蜀地后,起初可能只是古蜀王国的一个普通部族,由于治水的机遇被望帝委以重任,经过多年经营逐渐强大并得到众多部族的拥戴,于是取代杜宇而成为蜀国的统治者。在这个长达数年或数十年的过程中,开明氏族与古蜀王国的其他部族有了很好的融合,在文化特色方面日渐趋于一致,但也可能仍保留了本氏族原先的一些传统习俗。我们在前面提到荆楚地区有信奉和使用象牙厌胜术的习俗,来自荆楚迁入蜀地的开明氏族很可能也有猎获象牙的办法和习惯,并很可能有将获取的象牙用于祭祀活动或厌胜术的作法。那么,金沙遗址出土的大量象牙,会不会与开明氏族有关呢?进而推测,金沙遗址是否为开明氏族在取代杜宇王朝之前的早期栖息地呢?目前要对此下断语还需更多的证据和作更深入的探讨,但推测这种可能性应该是存在的。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其他部族或氏族也有猎取象牙习俗的可能性。在以古代蜀人为主体的族群中,很可能既有敬畏大象、尊崇大象的部族,也有将象作为猎获目标或善于猎取象牙的氏族。金沙遗址的大量象牙,便可能是古蜀族群中善于猎取象牙之氏族的遗存。
   
    换个角度分析,金沙遗址大量象牙的来源,除了善于猎取象牙这种人为因素的可能性,也有其他可能比如由于某些突发性的自然原因导致了四川盆地境内象群的大量死亡,使古蜀族因此而获取了数量庞大的象牙。这种自然原因,有可能是严重的洪灾,或其他不可抗衡的自然灾害。从古代文献记载看,杜宇时代曾发生过非常严峻的大洪灾,如《蜀王本纪》所说“时玉山出水,若尧之洪水,望帝不能治”[41],可知当时洪水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蜀国境内许多地方都被洪水淹没,成为一片泽国,直至鳖灵决玉山泄洪,治水成功后,蜀国百姓才恢复了正常的陆居生活,《华阳国志·蜀志》对此亦有记述。自然灾害不仅对古蜀先民造成了危害,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古代四川盆地境内动物的栖息生存。当灾难突然降临时,纵使聪明猛悍的象群也难逃厄运。最近在成都城南基建工地施工时,出土一根长达2.1米的巨大象牙,据考古人员推测,可能是商周时期的一场突发洪水将这根象牙从金沙遗址冲到了这里[42]。这也是当时洪灾危害的一个例证。也可能是大象在洪灾中留下的一个重要遗存。总之,这根硕大的出土象牙,带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思考。由于当时没有留下什么文字记载,秦汉以后古文献中的追述又极为简略,语焉不详,所以对发生在遥远的古蜀时代的那些事情,我们都知之甚少,只能通过分析推测去寻找真实的谜底。
   
    总而言之,尽管有许多尚未解开的疑问,但我们通过古代文献透露的信息,以及考古发现提供的启示,还是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金沙遗址出土的大量象牙很可能是古蜀国本地所产,或取之于附近地区。商周时期的长江流域和四川盆地境内,很可能确实有大量的象群活动栖息。由于久远的传统习俗,或由于某些原因,古蜀族因此而获取了大量的象牙,而象群也就从此南迁远去了。南迁的象群给先民们留下了难忘的回忆和想像,也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联想和众多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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