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教育思想的现代诠释
肖川
蔡元培的教育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西方现代文明相结合的产物,对中国教育界、思想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她蕴含了现代教育思想的精髓:教育的目的就在于造就具有“自由之意志、独立之人格”的民主社会的建设者,崇尚有尊严的多样性、有理想的包容性和健康心态的批判性。
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理想人格的追求和西方现代文明对于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追求,在蔡元培那里得到了完美的统一。或者说,蔡元培给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理想
人格的追求注入了新的、富于时代特征的内涵,这对于古老的中华文明向现代形态的转化,有着积极的意义和贡献。蔡元培的教育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提倡完全人格教育
教育的根本问题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因为它决定我们用什么去培养和怎么去培养。在这一问题上,蔡元培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造就具有完全人格的个人。
“人格”是一个内涵非常歧义的概念。不同的学术领域对人格的定义、人格的描述、人格的区分、人格的内涵以及人格的评判标准也就不同。例如:心理学的观察角
度和侧重点是人们自然的生理活动和生命活动。所以,它总是从人的生存上或是人的发展上或是精神上来描述人格,把人格分成正常与异常,并试图纠正异常人格以
归于正常人格;法学的观察角度的侧重点是人们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所以,它常常从社会等级和财产隶属关系上描述人格,并将人格分为自由的不自由的,目的
在于实现自由人格;而伦理学的观察角度和侧重点则是人们的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活动。所以,它常常从人性的规定和文明的发展上来描述人格,并将人格区分为道
德和不道德的、高尚的与卑下的,其研究的根本目的是改变卑下的人格,弘扬高尚的人格。各领域对人格的区分,虽然反映了各自领域对人格研究的特点,但又不是
泾渭分明的,相互间的关系是交叉而又复杂的。
“人格”一词来自拉丁语“Persona”一词,是面具的意思,它是个体用来向社会显露自己。换句话说,向世界显示的就是我们的人格,是人的社会自我。美
国学者B·R·赫根法指出:“人格这个术语来自拉丁词Persona,是面具的意思。把人格定义为面具等于把人格视为人的社会自我,正是人的这一方面被人
用来向社会显露他自己。这个定义隐含着这样的意思:由于种种原因,人还有某种隐私的东西没有被显露出来。”〔1〕 据张岱年先生考证:“在中国古代没有‘人格’这个词,但有‘人品’、‘为人’、‘品格’这些词。在中国古典哲学中,有独立人格的思想……就是指人自己有一个独立意志,它不受外界势力的压制。”〔2〕在我国传统的文化心理结构中,人格主要是一个伦理道德范畴。有道德即有人格,缺德就没有人格,德高望重者则人格高尚。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格即思想人格。这种文化心态是儒学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文化的折射和积淀。
有学者概括出,我国理论界现在主要从三个方面理解人格:(1)在伦理学范围内,人格通常被理解为道德人格,指人的道德品质,相当于“人的品格”。由于我国
古代哲学主要是一种伦理学,所以“人的品格”成了我国学术界对人格的主要看法;(2)在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眼里,人格和个性是等同的,指人的心理面貌、个
人心理特征的总和,接近于“人的性格”;(3)在法学中,人格是一种权利,叫“人格权”,表示法律给予保障的与法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相当于“人的资
格”。〔3〕 完全人格教育是蔡元培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人格”是他要培养的自
由、民主、平等社会新人的目标。蔡元培为实现对国民进行完全人格教育,提出了“五育”并重、和谐发展的教育方针,一方面是适应民主共和政体对教育目标提出
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由于他留学西欧,受到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影响,接受现代文明的结果。
在中国近代教育思想发展史上,蔡元培是第一位提出了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皆今日之教育所不可偏废”的教育思想
家。五育并举是蔡元培教育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他对于中国近代教育理论的重大贡献。蔡元培五育并举的思想,是以公民道德教育为中心的德智美诸育和谐发
展的思想,这在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是首创,它适应了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改革封建教育的需要,顺应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变革,以及世界发展的潮流。
为了切实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蔡元培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他之所以要提倡“以美育代宗教”,其理由是: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美育是进步
的,而宗教是保守的;美育是普及的,而宗教是有界的。毕竟,宗教是有局限的,它摆脱不了宗派的狭隘性。它与自由、民主、博爱、平等、人权等现代社会的核心
价值是冲突的。
力倡“尚自然、展个性”
教育是人们寻求解放、从狭隘走向广阔的过程。个性、独特性和多样性,既是教育的重要资源,也是教育追求的目标。蔡元培力倡“尚自然、展个性”的教育理念,
这与他倡导培养具有完全人格的民主社会建设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则具有完全人格的个体需要靠力倡“尚自然、展个性”的教育来造就。 学生的个性发展,都是以承认、接纳、尊重和珍视多样化的存在为前提的。个性就意味着差别和多样化。而多样化总是优于单一化的,因为多样化包容了最好的单一化。对多样性的尊重,就意味着对于个性和独特性的尊重。
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并且是通过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来实现的。个人的发展、个人的幸福和个人的自由都有着“独立向善”的价值,
它不需要别的任何价值来证明。也就是说,并不因为个人自由是社会自由的条件,也不是因为个人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条件,个人自由、个人发展才有了价值,个
人自由、个人发展其本身就是目的,有着自足的价值。更何况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离开现实的个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就是不可理解和毫无意义的
了。 “尚自然、展个性”是蔡元培针对封建教育无视学生的特点,违反自然,压抑、禁铟、束缚个性而提出的教育主张。 蔡元培认为教育要顺应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实际,指出“守成法”与“尚自然”、“求划一”与“展个性”是新旧教育的分水岭。为此,提倡教育科学的实验研究要摈弃注入式教学方法,强调用启发式进行教学,特别是学生自动、自学、自己研究的方法。 “尚自然”与“展个性”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其间包含着对于独特性的尊重。为什么要强调独特性呢? 首先,每个人生来原本就是独一无二的,正如我们每个人的指纹是独一无二的一样,这也是每个人的生命之所以值得无比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我们要求用一种模式去限制原本是丰富多采、各具特征的个人的发展,就意味着我们对某些个体的不公正。
其次,每个人的独特性是人类文化多姿多彩的重要源泉,因而也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重要源泉;各人的独特性亦即我们之间的差异性,而差异既使得合作成为必
要,也使得合作成为可能;人类文化进步的动力蕴藏有个人的独特性。独特性不单单是个性的外在表现形式,还是个性得以确立的表征,是个体内在自然——天赋的
凸现、显发的确证。鉴于主体性与创造性的独特性是个体个性发展程度的标尺,也就是说,越是具有以主体性与创造性为底蕴的独特性,个体的发展程度就越高,个
体自我实现的程度越高,那么个体内在自然——潜能的实现程度也就越高。
所有个人的独特主体性的正常健康发展或自由发展,会给人类集体的发展与人类整体的发展,提供最丰富生动的动力和源泉,在每个人的这种发展的交互作用中,每
个人的人生将会获得应有的意义和价值。当自由的权力成为每个个体的实际权力(特别是思想的自由),自由才不会是空洞的概念。一个社会只有以个人为本位、为
目的,为每个个体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尽可能地提供最佳条件,这个社会才能在整体上大踏步地前进。
主张教育独立,推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原则
蔡元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主张是教育独立。所谓教育独立是指教育超然于政党、超然于教会,主张教育脱离政党、脱离教会而独立,要求把教育事业完全交给教育家
办理。这一思想是当时在教育界盛行的教育独立思潮中最具积极意义的主张。这一主张对于弘扬教育的内在价值无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学教育思想在蔡元培整个教育思想体系中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其主要思想为:(1)大学的性质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学府。(2)大学办学原则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3)大学学科的设置应沟通文理、废科设系。(4)实行教授治校。
而大学办学原则“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无疑是最具魅力和生命力的。蔡元培主张思想学术自由,这对反对封建专制主义,造就个性丰富、具有完全人格的民主社会
的建设者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他在执掌北大时,提出了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原则,认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地方,允许各种学术派别自由发展,允许有不
同学术观点的人在大学任教,是思想自由的普遍原则,也是大学的特色所在。
其实,蔡元培先生早就告诫我们:“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挥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分子的责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
种特别器具,给抱有他们目的的人去应用的”。(蔡元培:《教育独立议》)有人往往以为自己真理在握,或干脆是真理的代表,说话以真理自居,并不许反对意见
有反对的余地,从而无形地限制了自由思想的空间,给专制主义预备了必要的精神土壤。其实,只有在开放的环境中,人才可能具有免疫力,也只有在充满各种诱惑
的环境中,人才能生长出抗拒诱惑的能力;对真理执着的追求以及对于生命意义的强烈诉求,即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在个性精神世界中的确立,是教育的重要鹄的。
为了我们的教育有尊严的多样化,为了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把有争议的问题、敏感的话题、社会生活的光明面和阴暗面、教师内心的真实想法,带入课堂,带入学
生的精神生活,是我们明智的选择,也是对于我们自身和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拥有自信的表现。尽管有的学生可能因此成为叛逆者、成为危害社群的人,但可以肯定,
将会有更多的学生成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美好人生与美好社会的建设者。良好的教育注定不会因噎废食,因为良好的教育必定有一个价值预设:人性向善
——“在我们之中,在我们所做的事情之中,终究是好的多,坏的少”,(Norman
Meiler)人类追求光明,追求进步的内在冲动永存于我们的血脉之中。基于这一价值预设,良好的教育更多的是尊重和信任,而不是防范与责罚。
在我们的教育中对自由探索的推崇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是受到了相当程度上的限制。而自由探索需要我们宽容不同意见,尊重个人表达其思想的权利,不论其
价值观多么与众不同,都能享有外在的自由。当然,给以对立的意见的宽容,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意见可以免遭批判性的审视。之所以有必要推崇自由探索,是因为如
果存在对立意见自由交换的机会,我们就有通过商谈而达成共识的可能,就能拓展我们的视界;相互交换意见的过程往往与结果同样重要,在教育中甚至更为重要。
今天,我们重温蔡元培先生那蕴含了现代教育思想精髓的教育主张,教育的目的就在于造就具有完全人格的(也就是具有“自由之意志、独立之人格”的)民主社会
的建设者;极力倡导教育必须“尚自然”与“展个性”,崇尚有尊严的多样性;推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原则,崇尚有理想的包容性和健康心态的批判
性,这对于我们切实地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们整个民族的创新能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
注释 1〔美〕B·R·赫根法现代人格心理学历史导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P1. 2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中的人格观念未定稿1989年2月号. 3杨适等著改革市场与主体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P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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