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粉丝团」会员章程: 第一章 会员规范 第一条 会员必须遵守「GS粉丝团」章程,服从「GS粉丝团」的统一管理,支持会内的决定,不得发表有损「GS粉丝团」形象的言论,不得做出破坏「GS粉丝团」正常运作的行为,更不得做出损害艺人和天津滚石音像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 在任何由本会组织出席的公开活动中,会员必须服从「GS粉丝团」相关组织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第三条 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纳,请与会长或者滚石音像工作人员联系,说明原因,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条 不得冒用天津滚石音像或「GS粉丝团」的名义散播不实消息。 第五条 会员之间必须和平相处,互相尊重,不得做出故意诽谤、诋毁其他会员的行为。 第二章 会员权利 第一条 会员可在第一时间获悉滚石音像各明星活动资讯。 第二条 会员凭「GS粉丝团」会员卡购买活动签售专辑可享受会员优惠价格(每人限购一张)。 第三条 会员凭「GS粉丝团」会员卡可享受排练、录音或吉他教室的特价优惠一次。 第四条 在限制名额的活动中,「GS粉丝团」如下成员均享有优先参加权: (1)经常参加滚石音像举办的各种活动的会员优先; (2)经常在歌迷会论坛发帖回帖的会员优先; (3)对歌迷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优先。 (4)积分等级高的会员优先。 第五条 连续3次参加活动的会员将有机会与明星合影留念。 第六条 连续5次参加活动的会员将有机会作为歌迷代表上台与明星亲密互动。 第七条 优秀会员、中、高级会员享有更多优惠权利。(详情请参考会员升级制度) 第三章 会员义务 第一条 积极参与「GS粉丝团」的各项召集活动,协助天津滚石音像进行各项活动的宣传与执行。「GS粉丝团」不定期的召集部分会员参加滚石音像举办的活动,若被召集的会员无故不来参加,超过3次者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条 即通知会员照相当天起,一个月内不来公司照相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条 每次活动当日会员须佩带会员卡,否则无法享受所有会员待遇。 第四条 会长动员其会员参加发传单等义务劳动,会长积分增加值:人数*10+20。会员积分增加值:20 第五条 关注滚石音像的博客、论坛,自觉发帖、留言。 第六条 自觉遵守「GS粉丝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真实、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第七条 宣传「GS粉丝团」,积极发展身边热衷音乐人士加入歌迷会,热心参与歌迷会建设,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促进本会会员之间相互交流,交换信息与心得。 第八条 支持正版音像制品。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GS粉丝团」内设分会,每个分会设会长一名,具体管理会内事务。分会会长有义务向滚石音像汇报管理方法和工作进度。 第二条 会长任职办法:各分会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会长选举,由会员自荐或者网上票选、竞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我公司最终核定任免。 第三条 会长定期向天津滚石音像汇报会内成员情况,包括会员数量、名单、会费等。 第四条 会长不得以天津滚石音像、「GS粉丝团」的名义自行组织收费性的活动,出现此类情况立即罢免会长职务,并不得再次任职。 第五条 「GS粉丝团」将定期举行规模不等的明星活动(每月至少3次),小型活动主要由会长组织会员策划,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执行;大型活动由我公司负责策划组织,会长携会员协助执行。 第六条 会员由会长统一管理,如不服从管理或做出有损歌迷会形象行为的会员,将被退会,暂时不予考虑再次入会。 第五章 申请方式 第一条 会员均自愿申请加入「GS粉丝团」。 第二条 入会时须填写会员登记表一张,附照片(由滚石音像统一拍摄,用于会员卡制作)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缴纳会费二十元,并保存好回执。 第三条 每位会员入会时将得到一张专属会员卡,此卡作为会员的身份证明,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会员参加各项活动时须出示此卡。同时,为了避免因会员卡丢失、损坏造成的损失,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会员卡。 第四条 如会员卡不慎丢失,再次补办需缴纳十元工本费。 第五条 会费有效期为1年,应提前续交。如在年费到期后一个月内未续交,前一年的积分将自动归零,并视为自动退会(个人资料表不予退回)。 第六条 缴纳方式: (1)在「GS粉丝团」指定地点报名并缴费。 (2)由滚石音像工作人员或会长统一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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