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实施名师工程方案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抚松县教育局2007年2号文件精神,切实将校本教研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起来,真正实现教师走向专业化发展的道路,树立广大教师敬业奉献的主体意识,营造发展名师的校园氛围,确立催人奋进的目标体系,使一大批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现学校、教师、学生的共同发展,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以学校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中心,以大力加强校本教研为切入点,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进程。实现我校“以学校发展为中心,以教师发展为基础,以学生发展为目的,以师德建设为灵魂”的办学理念。 二、参加人员及申报、评选程序: 全体任课教师及兼课的中层领导必须参加 。 每年的 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2、教研组内评选(根据组内教研活动等综合打分)。 3、年级组内评选(根据组内教育教学活动等综合打分) 4、学校评选。 分值分配:教研组占20%,年部占20%,学校占60%。 三、评选办法及措施: 学校将采取教研组评、年部评、学校评的形式对各层次的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 达标课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评一次,首席教师两年评一次。三年内达不到校级达标课资格的教师,取消其聘任资格,并扣除全部结构工资,待达到校级达标课教师资格后方可聘任并领取全额结构工资。对违反师德的教师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对于各级别的教师在任职期间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学校通过校务委员会研究,并通过全校教师大会终止其所享受的待遇。 首席教师的比例占任课教师的3%;学科带头人占任课教师的10%;骨干教师占任课教师的15%;达标课教师按细则评比,力争三年全部达标。对评选过程中达不到标准的,本着宁缺勿乱的原则进行评选。 四、待遇、责任与义务 被评选的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必须按照名师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达标课教师:三年内全体任课教师必须具备达标课标准,不具备达标课标准的教师不允许上课。 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做一节示范课,至少参加一项课题研究。 取得首席教师资格的教师,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同时,不签到、不坐班,享受两年每月50元的补贴,学校提供一次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不包括大面积的外出学习);取得学科带头人资格的教师,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同时,不签到,享受一年每月30元的补贴;取得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同时,每两周有半天休息时间,享受一年每月10元的补贴;取得达标课资格的教师作为申报下一级别教师的基本条件,不予以奖励。 学校将对取得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利用校内橱窗和县、市、省级媒体进行展示和宣传。 今后的评优选先工作将以此为依据,按所获得资格由高到底推出人选。 五、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主任:刘占革 副主任: 韩书芬 张少华 厉宝忠 历建俊 隋学花 成 员: 全体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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