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投
投
1.短期投资
①购入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②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X
③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债X
贷:
短期投资
-股票/债券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出售股/债X]
2长期股权投资投资
(1)取得
①以现金资产投资同上
②以非现金资产投资(见后)
(2)成本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取得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
I投资年度以前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投资年度
i属于投资前的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属于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III投资年度以后(按公式计算)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在实际业务中,因“应收股利”固定,可先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再通过计算即可得出“投资收益”
(3)权益法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上
②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i取得时确认
借: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贷成本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投差额]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ii摊销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③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处理
I净利润
i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ii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企业(实际数)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II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减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损失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注:以后被投资单位又实现利润,先冲减未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若还有多余再恢复其账面价值,恢复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确认的损益-未减记的)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④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化的处理
i投资单位会计处理
借:长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捐赠物价值*(1-33%)*持股比例)
注:如被投资单位接受现金捐赠,则不须交税。
ii投资单位出售该项股权时,可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4)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①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I转换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长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II以后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i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属于尚未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
借:应收股利
带:投资收益
III对中止采用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单位仍按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贷:投资收益
②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i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原成本法核算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200
–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1
–企业–损益调整 5
–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2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帐面余额) 20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计影响数)1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
ii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302
贷:银行存款 302
iii再次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200+5+2+302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投差额 2
贷:长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2
将“损益调整”和“股权投资准备”全部转入“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成本 7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损益调整 5
–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2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200+5+2+302-2
注:投资前与投资后新增股权投资差额应分别计算,分别摊销,前者按投资日算,后者按追加投资日算。但如果追加投资新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不大,可以并入追溯调整后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按剩余摊销年限一并摊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未摊销的一并结转
iv以后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同权益法
(5)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
借:长期股权/债权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者)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①损益的确认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股权出售收益/损失]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②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处理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注:转增资本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③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应随同转销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3.投资的期末计价(略)
4.委托贷款
①发放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②按期计提利息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注:若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到,则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薄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其后,收回该利息,则冲减委托贷款本金。
1、科目设置:“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二级科目
2、资产负债表中,按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反映。
③期末计价(略)
第四章
固定资产
⒈增加
(如是旧的,则以净值入帐)
①购置
I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II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i购入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ii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转出
应付工资
i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②投资者投入
借:固定资产(投资双方确认价)
贷:实收资本
③接受捐赠
借:固定资产(单据金额+税费)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递延税款(单据金额×33%)
注:接受旧的固定资产捐赠或投资,不在账面反映折旧;若接受的捐赠或投资的固定资产含有原安装成本应从原值中剔除,新安装成本应加上。
④经营租入(见后)
⑤融资租入(见后)
⑥自行建造
I自营工程
i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含税金)
贷:银行存款
ii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iii领用本企业产品
借:在建工程
-自营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销)
iv领用安装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转出
v支付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vi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vii工程借款利息支出(见借款费用)
vi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ix剩余工程物资转作企业存货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
贷:工程物资
A、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试运行收支净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B、报废或损毁时, 如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 净损失计营业外支出。
II出包工程
i预付、补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⑦无偿调入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净值)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2.减少
只有盘亏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①投资转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该科目余额)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相关税费)
②捐赠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该科目余额)
③报经批准无偿调出(如调出发生的净损失)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⑤出售、报废、毁损
i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净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值)
ii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iii出售收入、残料和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款处理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iv出售后应缴纳的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售价×5%)
v结转净损失(或净收益)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净损失(正常经营)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非正常原因)
长期待摊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固定资产折旧
i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经营租赁)
贷:累计折旧
ii出售、报废清理、盘亏而减少固定资产时需转销已提取的折旧额
借: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注:企业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而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由原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追溯调整,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相关项目。
4.固定资产的后继续支出p113-114
(1)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如果不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即通常所说大修和日常修理),应在发生时确认为管理费用、制造费用,不再通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处理。
(2)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①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②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
③使生产成本实质性降低
如果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即通常所说的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增计金额不应超过固定资产价值的可收回金额(不一定是全额计入)
(3)固定资产的改扩建
i注销原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ii支付改、扩建工程费用同自营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