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氏谜案 本报记者 徐芸茜 北京报道 3个月,4名外商投资主管官员先后连番落马。 2008年8月13日,随着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正司级)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双规”,一张外商投资审批领域腐败的关系网也逐步被揭开。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郭京毅已被北京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其被指控涉嫌受贿罪。而此前分别于2008年8月和9月先后被拘的律师张玉栋和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均已经正式批捕,进入司法程序。10月底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被抓。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被刑拘。 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在该案进入正式公诉阶段前,不便公布具体案情。但据知情者透露,目前已初步掌握了郭京毅等人涉嫌受贿的相关证据,并在继续完善证据链中。 一位不愿具姓名的圈内律师向本报记者透露,最近仍有律师接受调查询问。由此看来,这场外资调查风暴还没有就此画上句号。 据最新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2008年12月初被纪检部门带走“协助调查”,成为郭京毅系列案中第五位被牵连的官员。 商务部有关领导在谈及郭京毅案时用了“触目惊心”四个字,并认为这是“一起犯罪持续时间漫长、涉及单位和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影响特别恶劣的案件”。 而从郭京毅案中暴露出来的“立法腐败”也首次进入公共舆论的视野。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案件本身充分暴露了现行审批的积弊,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或牵出更多人员 虽然已经时隔3个多月,但提及“郭京毅案”,商务部大部分官员对此仍讳莫如深。 商务部一位官员向本报记者介绍,郭惊毅人“年轻、工作能力强”,他作为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曾多次参与相关外资并购法规的起草与制定。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等。一项外资并购适用哪种法律解释,郭京毅是当然的权威,因此他的权限也很大。 郭京毅“出事”后,很多人都感到惊讶,因为在大多数人的意识里,条法司应该是一个务虚的机构,“出事”的几率很小。但事实是,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均需要经过商务部条法司和外资司会签,特别是在涉及法律不清时,外资司往往以条法司的意见为准。而郭京毅也正是充分地利用了这一点,将权力转化成了利益。 一位圈内律师向记者举例,在双汇并购案中,郭京毅“肉制品行业并购与经济安全关系不大”使双汇集团顺利被高盛等外资联合收购。 另据媒体报道,根据有关法规,外资不能进入中国房地产业。但当外资基金找到郭京毅后,郭予以放行,并解释为该外资并购的是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并非房地产企业,只是旗下拥有房地产公司而已,郭由此得到的回报480万元。在商务部工作22年的郭京毅,运用手中的权力,早已经为其利益集团获利备好了“土壤”。 随着郭京毅案的发展,一条涉及企业、律师、官员的外资领域利益链条也随之浮出水面。企业通过律师向特定官员行贿——法律制定部门官员与律师一起制定相关部门立法,并且利用专业知识,在法律中塞入企业意向或者留下审批漏洞——企业向部门递交审批申请——官员授意企业去找特定律师——企业通过律师费的方式支付贿金——按照律师规划的路径并在相关官员的帮助下,审批通过。 可见,外人眼中很严密的外资审批系统,在很多圈内人的眼中其实是很小的一个圈子。一位知情记者接受本报采访时,一再表示不要透露其姓名,因为“外资审批的圈子很小,谁说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告诉记者说,由郭京毅们制定出的外资审批“潜规则”在圈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郭京毅案或许会牵出其他政府部门、中介机构、法律界人士以及外资企业。”上述律师对记者说。 据本报记者了解,最近仍有律师及企业接受调查询问。 相关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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