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五华法院请规划局帮忙"收拾"欠债人
2009-01-03 14:05:32作者:来源: 互联网
云南省建三公司财务人员把支票递给债主 云南网1月3日报道 5年前,包工头陈先生从省建三公司承包土建工程,他找来农民工干活,工程做完了,可省建三公司一直拖欠着20多万元工程款不给,而陈先生又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形成了“三角债”。为拿到这笔工程,陈先生将省建三公司告上法庭。后来,五华法院判决省建三公司支付这笔工程款,而省建三公司还是拖着不给,于是陈先生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省建三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后,发现账户里没有钱。 随后,执行法官心想既然省建三公司是搞建筑的,规划部门可以管住他们,于是请规划局帮忙,去年6月5日,五华法院执行局向昆明市规划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只要省建三公司到规划局办理相关手续,一律停止办理。 去年10月初,省建三公司要在昆明市学府路开发一个小区,需要到昆明市规划局办理规划许可证。省建三公司一到规划局办理规划许可证,却被叫停,规划局工作人员说:“你们公司在五华法院有案子,法官发来协助通知停办规划手续,必须先到法院说清楚,我们接到法院的通知后,才能办理。”省建三公司有些急了,随即到五华法院执行局交涉,其法律顾问周先生说:“我们公司尽快去凑钱,先履行部分债务,请求法院到规划局把停办手续解除。”同年10月16日,省建三公司主动到法院履行了部分债务,还欠70多万元,债主还有3人。当天,法官到规划局解除停办手续。 3起案件一次性搞定 前天,五华法院执行局法官再次来到省建三公司,要求其履行这笔债务。其中一名申请人李先生说:“4年前,法院判决省建三公司赔偿6万多元,催要过多次,可他们一直拖着不履行,没想到今天双方能坐在一起协商处理债务。”省建三公司派出代表和李先生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省建三公司一次性付给李先生6万多元,并承担5000元利息。 另外两起案件,省建三公司也派出了代表和申请人协商,其中一笔欠了45万元,另一笔欠了18万元。经协商,这两起案件也达成协议:省建三公司分别先拿出10万元、5万元支付给他们,余款分期履行。最终,3起案件在半个小时内一次性搞定。 执行法官说,法院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采取强制措施,希望每个被执行人或者单位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春城晚报 记者 柏立诚 摄影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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