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管理的主要对象,纳税人对税收、税收的征缴甚至是征税机关及税务人员的看法,直接影响到他缴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关系到征税主体是否能够顺利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征税权力,征税成本高低甚至是整个经济能否健康运转。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探讨。
一、对纳税意识的理解 就意识这个词的概念而言,仅仅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感知,或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的反映。它本身并无感情色彩,但我们一提到纳税意识,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弱”字,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所以在一般的文章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纳税意识的概念,但实际上就是说薄弱的或者可以说带有偷逃税愿望的纳税意识,而不是说是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这虽然没有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理解,但实际上是把纳税意识的概念缩小了,这一点应该明确。 二、薄弱的纳税意识产生的原因分析 纳税作为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具有极强的严肃性。但从全社会的范围来看,依法纳税的意识在人们的心目中仍然没有建立起来,而纳税人心中仍然怀有强烈的偷逃税的愿望和冲动,这可以说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从主观因素上说 1、每一个纳税人都是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任何时候都是他们的现实选择,当然这种利益最大化既包括物质财富的最大化,也包括为社会所接纳、认同和尊重等非物质财富最大化。仅就税收缴纳本身而言,是纳税人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减少,这无疑与其利益最大化目标是相悖的。同时考虑到我国目前在纳税意识薄弱盛行的社会背景下,纳税人偷逃税带来的非物质财富损失很小。两者相权,纳税人从愿望上来讲就倾向于少缴甚至是不缴税。 2、纳税人对纳税义务的认识存在问题,没有看到税收不仅是维持国家机器本身正常运转的主要资金来源,还是政府履行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资金的主要渠道。只是站在个人角度上,看到当前缴税使得自身利益损失,没有考虑到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的成本以及自身从中得到的利益补偿。有些纳税人甚至根本就没有依法纳税的概念:如下例所示,纳税人杨彩波,在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从事个体经营,1996年8月6日在该县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1998年3月9日在该县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验证手续。1998年5月15日,杨某开始租赁并承包了厚坡镇供销社的一个柜组和房屋,杨某与该供销社签订的承包合同注明税款由供销社缴纳。杨某在经营门市部期间并未于1998年6月10日前到该县厚坡镇中心税务所申报本年5月应纳的增值税。厚坡镇中心税务所先后给杨某送达了“税务行政告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1998年6月17日,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杨某处以一千元罚款,杨某不服,向税务机关提供了与厚坡镇供销社签订的纳税合同,称自己不是纳税义务人,不服从税务处罚,拒绝在送达文书上签字,并把厚坡镇中心税务所告到了该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纳税人连起码的税法知识都没有,结果必然是败诉。 3、机会主义心理,偷逃税的利益是确定的,而因其带来的损失即补缴税金、罚款及声誉受损是不确定的,因为其他因素确定的条件下,还存在偷逃税后被查出的概率。这就使得纳税人尤其是那些风险偏好者,出于侥幸心理倾向于偷、逃税。 (二)从客观因素上说 税收机关征管问题的存在刺激了纳税人偷逃税的欲望。 首先:就征税理念来说,税务机关没有理清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任务之间的关系,不能依法治税。1998年被披露出的三大税案之一的“南宫税案”就是一例,该市国税局为了“以票引税”,特意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鼓励一些不法纳税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导致虚开销售额9.16亿元,税额1.49亿元,价税合计10.65亿元,国家税款流失1.37亿元。由于税务机关默许甚至鼓励纳税人偷、逃税款,这必然导致纳税人偷逃税行为猖獗,不利于纳税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其次:就征税能力来说,税务机关还不具备迫使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能力。 (1)税务管理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税务机关在征管中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 a.专业知识上的信息不对称。随着经济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税务机关不可能达到从业人员的水平。 b.纳税人内部信息上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出于征税成本的考虑,不可能把每一个纳税人内部情况,尤其是财务方面的信息完全掌握,这就带来了征纳双方在内部信息上的不对称。 基于上面两个方面的信息优势,纳税人完全有可能减小偷逃税后被查出的概率,从而增强其偷逃税的欲望。 (2)税源监控手段落后。目前我国税源监控的常用手段主要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纳税检查以及税控装置等。税务登记目前仅停留在开业登记等形式上,至于登记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如何利用税务登记的信息资料实施税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仍相当薄弱。纳税申报目前更多地侧重于按时申报的管理,而对于申报质量的评估,在深度和广度上离税源监控的要求还相差较远。以发票管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税源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发票管理本身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私印和私售发票,虚开代开发票,大头小尾等情况相当严重,大大降低了其应有的作用。至于纳税检查,它是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和最后防线,但由于税源管理资源的有限性,对于纳税人的税务检查难以做到及时和全面。而且纳税检查又主要侧重于账面检查,在存在大量“会计失实”的情况下,这种检查在税源监控方面的作用可想而知。 三、如何提高纳税意识,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积极性、主动性 目前我国纳税意识的现状,它植根于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同其他社会思想意识一样具有很强的惯性,要想从根本转变它不能急于一时,需要全社会共同而持久的努力加以实现。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纳税人 1、要更新对税收的认识。因为公共需求和市场失灵的并存要求政府界入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要提供产品和服务就必须得到成本的补偿,而政府身份决定了它不可能成为向私人企业那样自负盈亏的实体,同时考虑到税收强制性、固定性、以及无偿性的三个特征,这样税收就必然成为补偿公共产品和服务最主要的来源。牢牢树立这种观念,至少在主观上不会曲解税收,从而建立诚信纳税的认识基础。 2、要有税收责任感。在现代文明社会,每一个公民都应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就纳税人而言,社会责任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有正确的税收责任感。纳税人一方面自己要严格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纳税;另一方面应和偷逃税款行为做坚决斗争。由于偷逃税款的人是在享受同样利益的前提下没有尽自己应有的义务,事实上是侵占了每个纳税人的利益。 (二)税务机关 1、努力引导纳税人形成诚信纳税。发挥好税收宣传的作用:首先在税务机关内部要重视税务宣传的作用,切实落实到日常的税收工作中;其次抓好税务宣传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创新工作;第三要改进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以提高税收宣传工作的效率。 2、坚决打击偷逃税行为。首先,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偷逃税成本。其次,更好的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尽可能多的收集有关纳税人的信息同时建立专家质询制度缓解税务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全面推进税务机关与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最大限度地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性。 3、要加强征管能力,提高偷逃税行为被查出的概率。A.就税源监控上要做到,从以账面监控为主向账内账外监控相结合转移;从以票管税为主向以票管税与计算机管理相结合转移;从以专业监控为主向专业与社会监控相结合转移;从过分追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向人机管理相结合转移。B.就内部监控而言,要全面认识内部监控的对象与内容,科学界定征管职权,大力推行现代化的监控手段,坚决执行税权行使责任追究制,确保内部监控作用的发挥。C.就提高税务队伍综合素质而言,要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制度创新, 不断优化税务队伍,加强在职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政府 作为税收资金的使用者,政府的行为必然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所以其应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1、增强政府支出的透明度,既可以形成整个社会对政府使用效率的监督又可以让纳税人了解税收的具体用途,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 2、加强支出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使纳税人了解到其所缴纳的税收确实起到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从而赢得纳税人的信任,培养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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