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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邦的成员国

 培根阅读 2009-05-20

英联邦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是由英国和已经独立的前英国或附属国组成的联合体。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慑于日益高涨的民族解放运动,调整了同原英帝国其它成员之间的关系。1926年“英帝国会议”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提出,英国和已经由成为自治共和国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是“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地位平等,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唯有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从法律上对此予以确认,英联邦正式形成。1947年,印度、巴基斯坦各自宣布独立并加入英联邦。1949年,印度成为共和国,选举了自己的国家元首。从此英联邦成员由需对英王效忠的原则演变为英联邦成员“接受英王为独立成员国自由联合体的象征”,英王是“英联邦的元首”。每年4月27日为英联邦日。

英联邦不设权力机构,英国和各成员国互派高级专员代表大使级外交关系。英联邦总部和常设机构均设在伦敦,其组织机构有:1、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通常两年举行一次会议,1966年以前在伦敦举行,自1966年起轮流在成员国中举行,由东道国政府首脑主持。会议不通过决议,会议发表的总原则对与会国没有约束力。2、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从1978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讨论共同关心的地区性问题。3、英联邦部长会议。包括每年举行的部长会议和不定期举行的各类会议等。4、英联邦秘书处。1965年成立,负责成员国间的协商和交流。5、英联邦基金会,成立于1966年。此外,英联邦还有一些专业性组织,如英联邦议会协会、英联邦新闻联盟、英联邦广播协会、英联邦青年交流理事会、英联邦体育运动联合会和英联邦艺术协会等。

现时大多数前英国领土和都留在英联邦,除了下列地区:缅甸、爱尔兰、南也门、香港、津巴布韦。截止2004年5月,英联邦共有53个成员,包括: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哈马、孟加拉国、巴巴多斯、伯利兹、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加拿大、赛普勒斯、多米尼加联邦、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印度、 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莱索托、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新西兰、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所罗门群岛、南非、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英国、瓦努阿图、赞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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