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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中的价值优先观

 小竹123 2009-09-10
国学中的价值优先观
 
 
 
 
徐克谦 发布时间: 2007-02-01 05:33 来源:光明日报
 
  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价值观有不少相通的、普遍的方面,但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和个性,而这些差异和个性往往表现在价值优先观上。一种文化的价值优先观是持有这种文化的人群在其复杂的生存环境和漫长的演进历史中长期积淀而形成的,因而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以“孔孟之道”为源头的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源远流长,在总体上
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优先观。这种价值优先观突出表现在以下这几种价值两难取舍中的优先考虑:
  一、道义的价值优先于功利的价值
  儒家并不是非功利主义者,并不反对人们对利、包括个人之利的追求。无论国家的富国强兵,还是个人的福禄财富,在儒家文化中的价值都是正面的。然而,如果在某件事上道义的原则跟功利的要求发生了冲突,则儒家要求优先考虑道义原则,不仁不义的事,功效再高、利益再大也不可做。如果追逐功利的行为本身发展到了背离人性、不人道、害人的地步,那就必须立即停止。儒家强调在对“利”的追求中不能违背“义”的道德准则,提倡重义轻利、见义勇为,甚至当生命与道义二者不可兼得的极端情况出现时,主张“舍生取义”。这种道义高于功利的价值优先观,有助于遏止社会上出现普遍性的唯利是图、自私自利、尔虞我诈、缺乏诚信的恶劣风气,纠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效率、缺乏人性关怀和道德考量的偏颇。但如果对道义原则的地位和适用范围强调过分,走向另一个极端,有时也会模糊一个社会中应有的利益和权限的界线,使得这个社会在功利效益方面处于含混不清和缺乏动力的状态。
  二、德性的价值优先于智能的价值
  儒家认为“尊德性”与“道问学”都很重要,二者互相渗透、互相促进。但是就其相对优先度而言,儒家倾向于认为德性价值高于知识和智能的价值,“智”应当从属于“仁”,服务于“仁”。这就要求人们在选择运用科学技术时,不可不考虑其可能带来的人伦道德后果;在运用智谋时,不可以不讲道德不择手段。在今天,这种德性价值优先的观念,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在高科技、高智能的社会环境下,偏离德性价值导向的高智能和高科技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之巨大,难以想象。当然,如果过分强化德性的价值,在一切知识和智能领域都搞泛道德化,那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文化中探究客观知识的冲动,遏止个体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进行创造的欲望,从而阻碍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速度。
  三、群体的价值优先于个体的价值
  儒家并不否认个体的价值。早期儒家所谓“为仁由己”、“特立独行”、“独善其身”,都在不同意义上强调和突现了个体的独特地位和价值。但是,儒家认为个体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之所以具有作为“人”的丰富性,就在于个体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是一种“群”的存在。因此儒家提倡一种以群体为重的价值观,当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不幸发生矛盾冲突时,儒家偏向于优先考虑群体价值。这种价值优先观有利于形成和维系一个群体内部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实上也往往能促进一个群体内部所有个体价值的整体提升,使群体中的个体普遍受益。但是如果过度强化群体价值优先,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个体个性的充分发展,泯灭一个群体内部的多样性,并且有可能为群体中少数当权者假借群体名义侵夺其他个体利益提供借口。
  四、平安的价值优先于自由的价值
  自由的价值在现代西方文化中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有时被强调到极其夸张的程度。其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非没有对自由价值的肯定。早期儒家有“不事王侯”、“独行其道”、张扬民视民听等体现社会政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精神。但是自由的价值在儒家思想中从来没有被强调到至高无上的地步。儒家认为,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和平安定的价值都高于“自由”的价值。在儒家价值观影响下,个人自由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不破坏家族、群体的和平安定为度。这与中国古代内陆农业文明的基本社会环境是相适应的。众多人口依附在有限的土地上靠农业谋生,脚踏实地平安过日子显然比到处追求“自由”更为重要。宗法制农业社会的广大民众与其说希望追求“自由”,不如说更希望得到一种归属和依附的感觉。这种平安价值优先观对于维持中国广阔疆域内的政治相对稳定、社会相对平安是起到了重要作用的,也使得中华民族以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闻名于世。但其弊端则是易于形成一种保守、惰性、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开拓、冒险精神的民族性格。
  五、和谐的价值优先于竞争的价值
  儒家致力于维护人与人之间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向往“致中和”、“外内和顺”、“群居和一”、“咸和万民”的境界。与“和”相对应的是“争”。儒家并不一概否定竞争,有时也参与“其争也君子”式的竞争。但儒家认为和谐的价值高于竞争的价值,主张尽量避免“争”,特别是那种无序的、恶性的竞争与冲突,认为“争则乱,乱则穷”,主张“尚辞让,去争夺”,优先维护社会的和谐。这种价值取向,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恶性冲突对社会可能造成的伤害,维护社会共同生活秩序,也使得中华民族形成了一种含蓄内敛、温文尔雅的民族性格。但其流弊在于一味求和,回避矛盾,并非总能根本解决问题。
  儒家“中和”的思维提醒我们以一种辩证的、相对的和全局的观点来看待自己文化和其他文化不同的价值观。如果把上述中国传统文化优先观跟西方文化中的价值优先观作一比较,可以发现中西文化价值观恰恰形成一种互补、互相纠正偏颇的辩证关系。因此,我们应当立足于当下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实践,以儒家“执两用中”和“中和”的智慧,吸纳其他文化传统价值观的优点,对儒学的价值观进行创造性的阐释、改造和综合创新,以形成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体现当代中国文化精神的价值观。(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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