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打开汉语文字的广阔空间(二)

 小竹123 2009-09-10
打开汉语文字的广阔空间(二)(2006-09-13 15:15:06)

许慎创造的按偏旁部首编排字典的做法,成为汉语字典词典编纂史上的一种经久不衰的编排形式。从古代的《字林》、《玉篇》、《康熙字典》到今天的《辞海》、《汉语大字典》等都是采用部首编排法。只不过部首的分部有增减合并,部首的排列以及部内字的次序有所不同。部首是汉字的基本构件,《说文》的分部以及部首的排列有其自身的考虑,许多汉字的原初意义都与部首有着紧密的联系。汉字经过简化后,有些部首类别发生较大变化,部首与字义的联系也发生变化。我们要考察某些汉字的原初意义,可以通过《说文》的部首来入手。比如“相”字是个会意字,《说文》列在“目”部,《辞海》列在“木”部,究竟列在哪个部首更符合“相”字的原初意义呢?《说文》解释“相”为“省视也”,省视当然是要用眼睛,因此列在“目”部更切合原初意义。《辞源》把它仍然放在“目”部是合适的。当然《辞海》放在“木”部也有方便查找的考虑。熟悉《说文》的五百四十个部首,记住这些部首所在卷次,是有效使用《说文》的一个基本功。今人徐耀民有《说文解字部首解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5月版),可以参考。

至于每一部首所属各字的排列次序,黄侃先生的《说文略说》给予了精辟的总结:“许书列字之次弟,大氐先名后事,如玉部自璙以下,皆玉名也;自璧以下皆玉器也;自瑳以下,皆玉事也;自瑀以下皆附于玉者也;殿之以靈(案:‘靈’原书下作王旁),用玉者也。其中又或以声音为次,如示部:禛、祯、祗、禔相近;祉、福、祐、祺相近;祭、祀、祡相近;祝、 (●示+留)相近。又或以义同异为次,如祈、祷同训求,则最相近;祸训害,崇训祸,训相联则最相近。大氐次字之法,不外此三者矣。”(《黄侃论学杂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新1版,第1819页)明确了这一体例,就可以明白当初许慎编排每一部首所属各字的次序是颇有用心的。后来有的字典、词典的编纂没有领悟到这一点。

当然《说文》的部首编排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其中主要一点是五百四十个部首分得太细碎,有的部首只有一个字,如凵部、克部、彔部、耑部、它部等;有的部首只有两个字,如凶部、尗部、瓠部、北部、身部等。这样就失去部首的意义了。自清代的《康熙字典》到今天的《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分别把部首合并分为214部、250部、188部、200部,看来是有一定的合理性。

《说文》解说字形、字义,以汉以前的书面语为主要对象,引用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开辟了汉语文献语言学的独特道路。陆宗达先生认为《说文》“创立了汉民族风格的语言学。汉民族语言学的一个主要学科是‘文献语言学’,它研究的对象是周秦的书面语言,研究的内容是文字、声音、训诂,所以又称为‘文字声音训诂之学’。《说文》就是文献语言学的奠基之作。”(《说文解字通论·引言》,第7页)如果我们把书证看作一种文献学方法,那么,要深入认识《说文》的解说,就应该和古典文献的阅读结合起来。如《说文》引《诗》最多,如果我们把毛传郑笺和《说文》引《诗》对照起来分析,对一些字的本义或引申义就会有更准确的认识。在《说文》引用文献中,保留了一些失传的古典文献的片段,如《佚论语》、《汉律》等,这些引文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文献价值。

“文字”一词现在通常是作为一个双音词在使用,但是许慎对“文”与“字”的理解是有区别的,《说文解字叙》指出: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案:此六字据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校补),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

 

这段话涉及汉字发展的几个重要特点。首先,文和字反映汉字两个不同发展阶段,文代表图画符号阶段,字代表标音符号阶段。汉字有一个从象形发展到形声的历史过程。就《说文解字》的实际情况而言,“依类象形”的文,约占20%左右,“形声相益”的字,则占80%。其次,文与字的关系是本原与派生的关系,文是汉字形体音义的本原,字则是在文的基础上派生而来。章太炎先生作《文始》而不是《字始》,就是依据这一原理。从形体结构上讲,文是独体,字是合体,因此有所谓“独体为文,合体为字”的说法。其三,文字是书写记录语言的工具。“著于竹帛谓之书”,是说在竹简布帛载体上把文字连贯起来就叫做“书”,“书者如也”,段玉裁解释“如”为“如其事物之状……谓每一字皆如其物状”,实际上即陆宗达先生所说的“表达思想交流思想”、“从其思想的意思”。(《说文解字通论》第4748页)明确文与字的区别与关系,是我们阅读《说文解字》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