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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上的冷兵器(一)

 沙僧 2009-10-18
中国史上的冷兵器(一) 
老木匠 发表于 2009-10-6 1:31:00
 

格斗类兵器

在古代世界,战斗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士兵之间的格斗。“兵”这个字的原义就是这种格斗的器械,比如据中国第一本字书《说文解字》的解释,兵这个字的意思就是“械也”。

根据儒家经典《周礼》一书的说法,西周时期中国军队的制式兵器统称为“五兵”:戈、殳、戟、酋矛、夷矛。后世没有这种统称,到了元代民间开始流行“十八般兵器”的说法,主要的一种说法称这18种兵器是:刀、枪、剑、戟、棍、棒、槊、镋、斧、钺、铲、钯、鞭、锏、锤、叉、戈、矛。

古代把各类武器按照有效距离的长短而笼统分为“长兵”和“短兵”,包括了格斗武器和射远武器。为了叙述的方便,格斗类兵器姑且按照格斗时的使用方法,分抡击类、啄击类、刺击类、砍击类这样几大类来介绍。

“棍打一片”——抡击类兵器

棍棒也许是人类最早用来攻击动物或同类的武器,因此这一印象长久留在了人类的记忆里。在多种人类文化中,由棍棒转化而来的“权杖”一直是权力的象征。欧洲的国王在王座上行使权力时,手里总是持着权杖。在太平洋各土著民族社会中,部落头领标志自己身份的也是一根“大头棒”。中国古代社会也是如此。表示父亲的“父”字,原型就是一只右手举一根权杖的象形,表示父亲的权力。《说文解字》解释:“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同一本书中表示长官的“尹”字,解释是“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直观的来看,握的也是一根棍棒。代表王权的“君”字,就是“父”和“尹”的扩大,但是加上了有权发布命令的“口”。“尊也,从尹发号,故从口。”

棍棒本身以后也依旧是一种主要的武器,在春秋战国时期称为“殳”(shu),或者称“杵(chu)”、“杖”、“棒”、“梃”,是当时的“制式装备”。一般的殳只是一根硬木棍,是最下等的士兵的武器,比如“徒役”就是手持殳的一排徒步的步兵。而在湖北出土的7根春秋时期的曾侯用的殳,顶端有三棱状的铜头。在秦始皇陵出土的30根殳,可能是作为仪仗队的兵器,头部包有10厘米长的圆筒铜皮。

秦以后各代棍棒一般不再是正规军的制式武器,而农民在忍无可忍时举行起义,还会“揭竿而起”、“斩木为兵”,用棍棒武装自己。在正规军中,经过改良的棍棒武器只用于一些特殊的场合。有的前端加上了一些铁刺,号为“狼牙棒”(这曾经是蒙古重骑兵和长矛同样熟练使用的制式武器);有的顶部是个铁皮或硬木制作的球,称为“骨朵”或“蒜头”;有的用铁链将两段或三段棍棒连接起来,号为“铁连枷棒”;在棍棒上加上刀刃,称为“大棒”。明代名将戚继光在镇守北方边界时,为了对付蒙古骑兵,再次将大木棍作为制式武器,规格为7尺长、2寸粗,3斤8两重,并在大棍上加上一片长5寸的刀片,叫“加刀棍”。

金属制成的棍棒状武器一般称“锤”、“椎”。《史记》一书记载,公元前257年,魏国的信陵君“窃符救赵”,随行的勇士朱亥袖里藏一根40斤重的铁椎,见大将晋鄙怀疑兵符的真实性,抽出铁椎一下子就打碎了晋鄙的脑袋。公元前218年秦始皇出巡,张良派出的刺客用一个120斤重的铁椎打碎了秦始皇的副车。《说唐》里有尉迟恭和秦琼“三鞭换两锏”的故事,鞭和锏就是铜或铁制的棍棒,圆形竹节状的称为鞭,四方形的称为锏。不过实际上这两位大将并不用鞭、锏,倒是南宋的岳云“每战,以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先诸军登城”。但后来的说书人把“椎”改成了“锤”,画像也画成了两个大圆球。北宋初年勇将王继勋,打仗时常用铁鞭、铁槊、铁楇,军中目为“王三铁”。

戈啄一点——啄击类兵器

在汉字里,凡是表示战争或武装之类意思的字绝大多数都属于“戈”部首,而且后世往往以“干戈”来统指所有的兵器,或者以“兵戈”来指战争。可见戈至少在文字产生时就已经是一种标准武器,而且从古代文献和考古材料来看,戈也确实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军队的制式装备。

戈的基本结构是在木柄上横绑一片刃具。在作战时需要挥动木棒,以这片刃具啄击或勾击对方。所以后来把它归类为“啄兵器”或“勾兵器”。刃具最早采用的是石、骨、蚌壳之类的材料,以后改成青铜。发展的形式是将刃具与木棒结合的部位加长,沿木棒延伸的部分称为“胡”,刃具称为“援”,在刃具后部称为“内”。在胡与内上打有“穿”,以便用绳索捆绑在木柄“柲”上。而且胡与内也都可以磨削刃口,增加杀伤力。越是到后来,戈的胡越长,穿的数目越多,而援也做成弧形。按照《考工记》的记载,戈的标准规格是:宽2寸,内长4寸,胡长6寸,援长8寸,重1斤14两(约448克),柄长6尺6寸(周代8寸为1尺,每尺合今19.91厘米)。

戈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兵器。至今为止还没有在任何其他的古代文明遗迹中发现过类似的兵器。有人认为这是远古的猎人受到鸟喙或兽角的启发,也有的人认为是从农民的镰刀发展而来。不过无论如何戈的有效杀伤范围实在是有限,因此戈本身在秦汉以后的军队武库中就再也不见了踪影,只有它和矛的结合兵器“戟”保留了下来。

“枪挑一线”——刺击类兵器

用来刺杀野兽或敌人的锐器,也是远古时代人们最早的工具兼武器。开始时是用兽角或尖形的石器安装在木杆上,到了青铜时代,开始出现了尖锋两刃、后部开有安装木柄的“銎”的金属矛头。从考古资料中就可以知道,商代时长矛就已被作为主要的兵器,并发展出很多的种类。战国以后采用铁制矛头,杀伤力更大。

《周礼》“五兵”中的“酋矛”和“夷矛”,据《考工记》一书的记载,前者是步卒使用的,柄长二丈(约398厘米);后者是战车上的甲士使用的,柄长二丈四尺(约478厘米)。这样长的矛恐怕很难近战,只能向前直刺,属于冲击型的武器。后来的长矛达到这个长度的就算出奇了,比如《三国志·蜀·张飞传》记载张飞用的长矛“长丈八”,按照当时的东汉1尺合今23.04厘米计算,张飞的长矛长度是414.72厘米,还短于周代车用长矛。

汉唐时期一般的长矛标准长度是8尺,略长于普通成年男子的身高(当时一般以7尺为男子标准身高)。有的更短,供骑兵单手使用,叫做“手矛”。长度达到“丈八”的一般称“槊”(shuo),或叫“铍”(pi)、“矟”(shuo)。比如曹操征讨江南时,在军中“横槊赋诗”,手持的就是这种长矛。

随着魏晋南北朝时马镫的普及,重甲骑兵可以稳坐在马镫上,手持这种4米左右长度的长矛发起冲击,敌人很难阻挡。不过和后来欧洲中世纪时期的骑士一样,在马上熟练使用槊是一门很难掌握的技艺,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也要有相当的天赋。根据《旧唐书》等史料的记载,唐初名将尉迟敬德(即尉迟恭)、程知节(即程咬金)等都是以这种技艺闻名。比如《程知节传》称:“程知节,本名咬金,济州东阿人也。少骁勇,善用马槊。”尤其是尉迟敬德更是号为天下第一的马槊高手。《尉迟敬德传》称“敬德善解避槊,每单骑入贼阵,贼槊攒刺,终不能伤,又能夺取贼槊,还以刺之”。能够躲避敌人的槊,而且还能够马上夺槊。齐王李元吉也善于马槊,要亲自和尉迟敬德比试马槊。尉迟敬德建议齐王的槊保留长矛矛头,自己使用的则去掉矛头。比试几个回合,齐王都无法刺中尉迟敬德。秦王李世民赞叹不已,问尉迟敬德:“是夺槊难还是避槊难?”尉迟敬德回答说是夺槊难。李世民就要他去夺齐王的槊。双方再次比试,才一会儿,尉迟敬德就三次夺得齐王的槊。齐王李元吉视此为奇耻大辱,埋伏下日后相害的伏笔。

唐宋时期长矛还成为“禁兵器”,只能由国家掌握,一般的百姓不得私藏长矛,尤其是矟。按照唐代法典《唐律疏议》的规定,家中私藏矛、矟,要判处一年半徒刑;私自制造的,加重一等处罚(判处两年徒刑)。

矛可以直刺,戈能够横击,两者结合的兵器必然是优势互补,这就是传奇式的兵器“戟”。最早的戟出土于河北藁城商代遗址,是简单地在长矛的矛头下绑上戈。而到西周时戟已是大为普及,最常见的是用青铜铸成的矛戈一体化的、呈现十字形状的戟。按照《考工记》的记载,戟的标准尺寸是宽1寸半,内为宽度的3倍,胡为宽度的4倍,援为宽度的5倍,刺长6寸,重1斤4两。柄长1丈6尺。铸造戈、戟的合金比例是“四分其金(铜)而锡居一”。

戟是战国秦汉时期军队的标准武器,史书里往往将“持戟”作为军队的代称。如《史记》记载平原君游说楚王,称“楚地方五千里,持戟百万,此霸王之资也”。狭义的“持戟”是指宫廷或将幕府的卫士。著名刺客聂政刺杀韩国相国侠累,侠累身边“持兵戟”的卫士众多,聂政直入案前,杀死侠累。韩信自称原来在项羽手下,“官不过郎中,位不过持戟”。

戟的杀伤力大,适合于单人作战,是秦汉时期将领们常用的武器。《史记》记载项羽亲自出战时“被甲持戟”。《汉书》记载西汉时“七国之乱”,灌夫的父亲被叛乱的吴王军队杀死,灌夫“被甲持戟”冲进吴军大营,一直杀到中军帐下后复出,以此“名冠三军”。《三国志》里有很多有关戟的传奇故事。比如董卓生性多疑,脾气暴躁,吕布为他部将时,偶尔为了一点小事惹了他生气,就将“手戟”(单手用的戟)扔将过去。曹操的大将张辽在逍遥津战役中“披甲持戟”亲自冲锋陷阵,孙权只得退到小高地上“以长戟自卫”。

历史上使用戟最出名的将领是曹操的部将典韦。典韦原来是个刺客,曾独自以匕首为人刺杀仇人,然后逃回所乘车辆,取出“刀、戟”和追兵“转战数里”而逃走。投奔曹操后有一次和吕布军队作战,他带了几十个人,穿上两重铠甲,不用盾牌,“但持长矛撩戟”。在对方逼近到五步左右时,“手持十余戟,大呼起,所抵无不应手倒者”。平时他喜欢使用“大双戟与长刀”,军中号为“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大双戟”应该是指一矛两戈的两联装戟)。后来在张绣反戈时,他为掩护曹操,坚守中军帐,“以长戟左右击之,一叉入,辄十余矛摧”。最后力竭被杀。

或许可能戟的制造成本比较高,或者是戟的横击作用不再受重视,南北朝时的军队一般已不再装备戟,只有在特殊场合下,才会使用这一武器。比如南陈将领章昭达率军进攻江陵,为破坏敌军运输军粮的索桥,“命军士为长戟,施于楼船之上,仰割其索”,终于断绝敌军粮道,得以攻破江陵城。有些将领还习惯用戟,如《旧唐书》记载唐代名将薛仁贵跟随唐太宗征高丽,安地城战役中他身穿白衣,手握长戟,腰挂劲弓,“大呼先入,所向无敌”。

历代的宫廷卫士仍然使用戟。戟也从作战武器逐渐变成一种仪仗用具,有“陛戟”、“棨(qi)戟”等等名目。北朝隋唐时期的军队已不装备戟,但三品以上官员的家门口,可以“列戟”12枝,显示府邸的威严气势。比如《旧唐书》记载唐初大臣张俭,兄弟三人几乎同时官至三品以上,三家宅院门前都树棨戟,人号“三戟张家”。开元时大臣崔琳与兄弟崔珪、崔瑤在东都洛阳私邸门口列戟,号“三戟崔家”。韦斌、韦陟、韦由、韦縚四兄弟先后官登三品,四家同时列戟,“衣冠之盛,罕有其比”。

枪的原义就是指尖头木棒,应该也是一种极其古老的兵器。后世的枪和长矛相似,只是枪头比矛头要短小,枪竿一般仅等身长,比较轻便,利于格斗。战国时期步兵已开始使用枪,魏晋以后枪成为制式武器,既有步兵使用的枪,也有骑兵使用的枪。比如唐初名将秦琼,跟随李世民出征作战时,如果发现“敌中有骁将锐卒,炫耀人马,出入来去者”,他就“跃马负枪而进,必刺之万众之中”。唐中叶名将哥舒翰也善于使枪。有一次与吐蕃的战役中,他一个人手持半截枪阻挡三队敌军,由此成名。他平时在追击战时往往把枪架到逃敌肩上,大喝一声,乘敌人回头时,“从而刺其喉”,然后顺势往上一挑,“皆剔高三五尺而堕,无不死者”。五代后梁名将王彦章,“常持铁枪冲坚陷阵”,号为“王铁枪”。据《宋史》记载,南宋著名爱国将领岳飞也是使一杆“丈八铁枪”。

宋代枪已完全取代原来长矛的地位,成为最重要的兵器。宋代的军事著作《武经总要》称“阵所适用者,莫枪若也”。种类也发展到有十多种,有步兵专用于野战的素木枪、鵶项枪、四棱枪头的锥枪、枪头下有防夺短刃的太宁笔枪,专用于攻城的短刃枪、短锥枪、抓枪、蒺藜枪、拐枪,专用于守城的拐突枪、抓枪、拐刃枪、钩枪,有骑兵专用的单钩、双钩枪等等。总的特点是在刺杀为主的枪头侧面也加上各种刃具以防对方抓夺,并且也起到一定的杀伤作用。明代军队制式枪有长枪、铁钩枪、龙刀枪,比较简单。而清代军队装备的枪和宋代一样也有十多种之多。主要特点是结合戟的形式,突出枪的侧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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