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北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
2007年,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一年。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2007年监事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服务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大局,以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时效性和灵敏性为目标,以推进当期监督、加强分类监督、整合监督资源、强化成果运用、提高队伍素质为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步实现由主要检查企业上年度情况转变为检查当年情况,由主要注重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由主要注重集中检查转变为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由主要注重财务帐簿转变为关注企业资产运营的全过程,使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新的提高,为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1、研究提出分类整改意见。对监事会2006年监督检查工作中揭示出企业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委党委研究的意见,对有关重大问题再次进行认真梳理,提出分类整改的建议,4月初报委党委研究决定。
2、组织开展整改。根据委党委研究的决定,对企业能够自行解决的一般性问题,监事会继续做好与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工作,督促企业抓好落实;对企业需要整改的部分较重大问题,监事会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国资委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督促企业按期改正;对企业存在的有关重大问题,要根据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出专项检查报告。
3、跟踪整改情况。对一般性问题的整改结果,企业要按要求报相关监事会。对存在的较重大问题,企业要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分别报监事会和监事会工作处。监事会工作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整改的全面情况,做好整改情况的综合汇总,及时报委党委和省政府。
二、全面推进当期监督
4、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加强与相关处室的协调配合,做好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的监督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填报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研究制定派驻企业的《监督检查方案》,并于4月底前送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备案。
5、加强日常监督。日常监督应全面关注企业决策机制和决策行为,掌握企业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增减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把握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实施重点监督企业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常驻企业,跟踪企业日常财务和经营运行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企业内部审计、监察、法律、财务、投资和风险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实现监事会工作横向和纵向双到位。
6、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检查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将财务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决算审计结合起来,重点验证企业资产、效益的真实性,检查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客观分析企业持续发展和潜在风险,评价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业绩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建议。集中检查结束后,监事会应撰写《监督检查报告》。8月前,形成重点监督企业的《监督检查报告》;10月前,形成常规监督企业的《监督检查报告》。监事会工作处要做好综合汇总和向委党委、省政府汇报工作。
三、积极推进分类监督
7、做好重点监督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今年,省国资委已下文明确了三户企业为监事会重点监督企业。监事会对这些企业的检查要在检查范围、检查力量、检查时间上予以重点保证。要查到企业的经营实体,检查资产及重要子企业数量要达到适当比例。
8、实行重点事项监督制度。依据出资人监督的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企业投资融资,重大担保,资产变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确定各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事项,深化监督检查。重点事项监督检查结束后,监事会应提出重点事项专项监督报告或在年度检查报告中予以反映。
9、加强对重要子公司的监督。监事会除全面掌握集团公司本部整体运行情况外,重要子企业应纳入监督范围,了解其重大事项及主要经营管理情况。要把工作重点向下延伸,与集团内审部门或子公司监事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重要子(分)公司的监督。检查情况应在年度检查报告中予以反映。
四、加强调研和培训
10、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监事会、监事会工作处等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对策,供领导决策参考。适时组织开展赴先进省市的考察调研活动,学习经验,促进湖北省监事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完成委机关确定的有关调研课题任务。
11、加强学习培训。结合监督检查业务工作,制定全年学习培训计划。坚持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适时组织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抓好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以及监督检查的手段、技能的集中培训,促进监督检查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五、切实做好综合服务
1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尽快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湖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适时制定监督检查作业准则及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快速反映机制,明确报告的内容、时间、程序和要求,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积极探索监事会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改善监事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适时通报企业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和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对企业重大事项是否按程序办理,召开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经营活动是否请监事会参加,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及时向省国资委和监事会通报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制度规章和行为规范的统一。
13、进一步健全月报、会议、宣传等工作交流和联动机制。监事会月度工作计划、工作落实情况每月初以月报的形式报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处负责做好综合汇总工作,确保委领导及时掌握了解监事会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主席办公会议和情况交流例会,研究解决监事会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监事会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监事会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监事会工作动态》简报和网络等方式,及时宣传监事会工作,使《监事会工作动态》成为连接省国资委、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州监事会工作的桥梁和纽带。
14、建立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监事的工作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国资委向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监事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确保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监事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向控股参股公司的有效监督。
15、做好增派监事会的前期准备工作。4月,组织赴外省市的调研考察,到省国资委新增出资企业调研摸底,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组建新的监事会和派出企业的方案,报委党委研究和省政府确定。
16、加强对市州监事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推动市州监事会工作的开展,共同探索符合市州实际的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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