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尹默先生像
引言 張旭,字伯高。顏真卿,字清臣。《唐書》皆有傳。世人有用他兩人的官爵稱之為張長史、顏魯公的。張旭極精筆法,真草俱妙。後人論書,對於歐、虞、褚、陸都有異詞,惟獨於張旭沒有非短過。真卿二十多歲時,曾游長安,師事張旭二年,略得筆法,自以為未穩,三十五歲時,又特往洛陽去訪張旭,繼續求教,真卿後來在寫給懷素的序文中有這樣一段追述: 「夫草稿之作,起於漢代,杜度、崔瑗,始以妙用。迨乎伯英(張芝),尤擅其美。羲、獻茲降,虞、陸相承,口訣心授,以至於吳郡張旭長史,雖姿性顛逸,超絕古今,而楷模精詳,特為真正。真卿早歲常接游居,屢蒙激昂,教以筆法。」 看了以上一段話,就可以瞭解張旭書法造詣何以能達到無人非短的境界,這是由於他得到正確的傳授,功力又深,所以得到真卿的佩服,想要把他繼承下來。張旭也以真卿是可教之材,因而接受了他的請求,誠懇地和他說:「書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子,可須思妙。」 張旭乃舉出十二意來和他對話,要他回答,藉作啟示。 筆法十二意本是魏鍾繇提出的。鍾繇何以要這樣提呢?那就先得瞭解一下鍾繇寫字的主張。記載是這樣的: 「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欲想字形(想象中的字形是包括靜和動、實和虛兩個方面的),大小偃仰,平直振動(大小平直是靜和實的一面,偃仰振動是動和虛的一面),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後齊平,此不是書,但得其點畫耳(就是說僅能成字的點畫而已)。」 接著就敘述了宋翼被鍾繇譴責的故事:「昔宋翼常作此書 (即方整齊平之體, 翼是鍾繇弟子。)繇乃叱之。翼三年不敢見繇,即潛心改跡。每作一波 (即捺),常三過折筆,每作一點畫 (總指一切點畫而言),常隱鋒 (即藏鋒)而為之,每作一橫畫,如列陳之排雲,每作一戈,如百鈞之駑發,每作一點如高峰墜石,每作一曲折如鋼鉤,每作一牽,如萬歲枯藤,每作一放縱,如足行之趣驟。」 右軍末年書,世人曾有緩異的批評,陶弘景認為這是對代筆人書體所說的。蕭衍則不知是根據何等筆跡作出這樣的評論,在這裏自然無討論的必要,然卻反映出筆意對於書法的重要意義。 鍾繇概括地提出筆法十二意,是值得學書人重視的。以前沒有人作過詳悉的解說,直到唐朝張、顏對話,才逐條加以討論。 第 01 意: 平長史乃曰:「夫平謂橫,子知之乎?」僕思以對曰:「嘗聞長史示令每為一平畫,皆須縱橫有象,此豈非其謂乎?」 長史乃笑曰:「然」。 第 02 意: 直
又曰:「夫直謂縱,子知之乎?」
曰:「豈不謂直者必縱之,不令邪曲之謂乎?」 長史曰:「然」。 第 03 意: 均.
又曰:「均謂間,子知之乎?」曰:「嘗蒙示以間不容光之謂乎?「 長史曰:「然。」 第 04 意: 密
又曰:「密謂際,子知之乎?」
曰:「豈不謂築鋒下筆,皆令完成,不令其疏之謂乎?」 長史曰:「然」。 第 05 意: 鋒
又曰:「鋒謂末,子知之乎?」
曰:「豈不謂末以成畫,使其鋒健之謂乎?」 長史曰:「然。」 第 06 意: 力又曰:「力謂骨體,子知之乎?」 曰:「豈不謂(走歷)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之謂乎?」 長史曰:「然。」 「力謂骨體」,蕭衍文中只用一「體」字,此文多一「骨」字,意更明顯。真卿用」(走歷)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答之。「走歷」字是表示速行的樣子,又含有盜行或側行的意思。盜行、側行皆須舉動輕快而不散漫才能做到,如此則非用意專一,聚集精力為之不可。故八法之努畫,大家都主張用(走歷)筆之法,為的是免掉失力的弊病。由此就很容易明白要字中有力,便須用(走歷)筆的道理。把人體的力通過筆毫注入字中,字自然會有骨幹,不是軟弱癱瘓,而能呈現雄傑氣概。真卿在雄字下加一媚字,這便表明這力是活力而不是拙力。所以前人既稱羲之字雄強,又說它姿媚,是有道理的。一般人說顏筋柳骨,這也反映出顏字是用意在於剛柔結合的筋力,這與他懂得用(走歷)筆是有關係的。 第 07 意: 輕又曰:「輕謂曲折,子知之乎?」曰:「豈不謂鉤筆轉角,折鋒輕過,亦謂轉角為暗過之謂乎?」 長史曰:「然。」 「曲折」,蕭衍文中作「屈」,是一樣的意義。真卿答以「鉤筆轉角,折鋒輕過」。字的筆畫轉角處,筆鋒必是由左向右,再折而下行,當它要到轉角處時,筆鋒若不回顧而仍順行,則無力而失勢,故鋒必須折,就是使鋒尖略顧左而向右,轉而下行。《九勢》轉筆條的「宜左右回顧」,就是這個道理。何以要輕,不輕則節目易於孤露,便不好看。暗過就是輕過,含有筆鋒隱藏的意思。 第 08 意: 決又曰:「決謂牽掣,子知之乎?」曰:「豈不謂牽掣為撇,決意挫鋒,使不能怯滯,令險峻而成,以謂之決乎?」 長史曰:「然。」 第 09 意: 補
又日:「補謂不足,子知之乎?」 日:「嘗聞於長史,豈不謂結構點畫或有失趣者,則以別點畫旁救之謂乎?」 長史日「然」。 第 10 意: 損又日:「損謂有餘,子知之乎?」 日:「嘗蒙所授,豈不謂趣長筆短,常使意氣有餘,畫若不足之謂乎?」 長史日:「然。」 第 11 意: 巧又日:「巧謂佈置,子知之乎?」日:「豈不謂欲書先預想字形佈置,令其平穩,或意外生體,令有異勢,是之謂巧乎?」 長史日:「然」。 落筆結字,由點畫而成,不得零星狼藉,必有合宜的佈置。下筆之先,須預想形勢,如何安排,不是信手任筆,便能成字。所以真卿答「預想字形佈置,令其平穩」。但一味求平穩不可,故又說「意外生體,令有異勢」。既平正,又奇變,才能算得巧意。顏楷過於整齊,但仍不失於板滯,點畫中時有奇趣。雖為米芾所不滿,然不能厚非,與蘇靈芝、翟令問諸人相比,即可瞭然。 第 12 意: 稱又曰:「稱謂大小,子知之乎?」曰:「嘗蒙教授,豈不謂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兼令茂密,所以為稱乎?」 長史曰:「然。」 這十二意,有的就靜的實體著想,如橫、縱、末、體等,有的就動的筆勢往來映帶著想,如間、際、曲折、牽掣等;有的就一字的欠缺或多餘處著意,施以救濟,如不足、有餘等;有的從全字或者全幅著意,如佈置,大小等。總括以上用意處,大致已無遺漏。自鍾繇提出直至張旭,為一般學書人所重視,但個人體會容有不同。真卿答畢,而張旭僅以「子言頗皆近之矣」一句總括了他的答案,總可說是及格了。尚有未盡之處,猶待探討,故繼以「工若精勤,悉自當為妙筆」。我們現在對於顏說,也衹能認為是他個人的心得,恐猶未能盡得前人之意。見仁見智,固難強同。其實筆法之意,何止這十二種,這不過是鍾繇個人在實踐中的體會,他以為是重要的,列舉出這幾條罷了。 結語:用筆五項問答已畢,真卿更進一步請教:「幸蒙長史九丈傳授用筆之法,敢問工書之妙,如何得齊於古人?」 見賢思齊是學習過程中一種良好表現,這不但反映出一個人不甘落後於前人,而且有趕上前人,趕過前人的氣概,舊話不是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說法嗎?在前人積纍的好經驗的基礎上,加以新的發展,是可以超越前人的。不然,在前人的腳下盤泥,那就沒有出息了。真卿想要張旭再幫助他一下,指出學習書法的方法,故有此問。 張旭遂以五項答之: 「 「妙在執筆,令得圓轉,勿使拘攣」; 其次識法,謂口傳手授之訣,勿使無度,所謂筆法也; 其次,在於佈置,不慢不越,巧使合宜; 其次,紙筆精佳; 五者備矣,然後能齊於古人。」 真卿聽了,更追問一句: 「敢問長史神用筆之理,可得聞乎?」 用筆加上一「神」字,是很有意義的,是說他這管筆動靜疾徐,無不合宜,即所謂不使失度。 張旭告訴他: 「予傳授筆法,得之於老舅彥遠曰:吾昔日學書,雖功深,奈何跡不至殊妙。後問於褚河南,曰:『用筆當須如印印泥。'思而不悟,後於江島,遇見沙平地靜,令人意悅欲書。乃偶以利鋒畫而書之,其勁險之狀,明利媚好。自茲乃悟用筆如錐畫沙,使其藏鋒,畫乃沈著。當其用筆,常欲使其透過紙背,此功成之極矣。真草用筆,悉如畫沙,點畫淨媚,則其道至矣。如此則其跡可久,自然齊於古人。但思此理,以專想功用,故其點畫不得妄動。子其書紳。」 張旭答真卿問,所舉五項,至為重要。 第一至第三,首由執筆運用靈便說起,依次到用筆得法,勿使失度,然後說到巧於佈置,這個佈置是總說點畫與點畫之間,字與字之間,要不慢不越,勻稱得宜,沒有過與不及。慢是不及,越是過度。 第四是說紙筆佳或者不佳,有使所書之字減色增色之可能。 末一項是說心手一致,筆書相應。這是有關於寫字人的思想通塞問題,心胸豁然,略無疑滯,才能達到入妙通靈的境界。能這樣,自然人書會通,弈弈有圓融神理。古人妙跡,流傳至今,耐人尋味者,也不過如此而已。 最後舉出如錐畫沙,如印印泥兩語,是說明下筆有力,能力透紙背,才算功夫到家。錐畫沙比較易於理解,印印泥則須加以說明。這裏所說的印泥,不是今天我們所用的印泥。這個印泥是粘性的紫泥,古人用它來封信的,和近代用的火漆相類似,火漆上面加蓋戳記,紫泥上面加蓋印章,現在還有遺留下來的,叫作「封泥」。前人用它來形容用筆,自然也和錐畫沙一樣,是說明藏鋒和用力深入之意。而印印泥,還有一絲不走樣的意思,是下筆既穩且準的形容。要達到這一步,就得執筆合法,而手腕又要經過基本功訓練的硬功夫,才能有既穩且準的把握。所以張旭告訴真卿懂得了這些之後,還得想通道理,專心於功用,點畫不得妄動。張旭把攻草書和草書用筆妙訣,無隱地告訴了真卿,所以真卿自云:「自此得攻書之妙,於茲五(一作七)年,真草自知可成矣。」 這篇文字,各本有異同,且有闌入別人文字之處,就我所能辨別出來的,即行加以刪正,以便覽習,但恐仍有未及訂正或有錯誤,深望讀者不吝賜教。 沈尹默 一九六五年八月二十日 沈尹默先生像 引言 張旭,字伯高。顏真卿,字清臣。《唐書》皆有傳。世人有用他兩人的官爵稱之為張長史、顏魯公的。張旭極精筆法,真草俱妙。後人論書,對於歐、虞、褚、陸都有異詞,惟獨於張旭沒有非短過。真卿二十多歲時,曾游長安,師事張旭二年,略得筆法,自以為未穩,三十五歲時,又特往洛陽去訪張旭,繼續求教,真卿後來在寫給懷素的序文中有這樣一段追述: 「夫草稿之作,起於漢代,杜度、崔瑗,始以妙用。迨乎伯英(張芝),尤擅其美。羲、獻茲降,虞、陸相承,口訣心授,以至於吳郡張旭長史,雖姿性顛逸,超絕古今,而楷模精詳,特為真正。真卿早歲常接游居,屢蒙激昂,教以筆法。」 看了以上一段話,就可以瞭解張旭書法造詣何以能達到無人非短的境界,這是由於他得到正確的傳授,功力又深,所以得到真卿的佩服,想要把他繼承下來。張旭也以真卿是可教之材,因而接受了他的請求,誠懇地和他說:「書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子,可須思妙。」 張旭乃舉出十二意來和他對話,要他回答,藉作啟示。 筆法十二意本是魏鍾繇提出的。鍾繇何以要這樣提呢?那就先得瞭解一下鍾繇寫字的主張。記載是這樣的: 「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欲想字形(想象中的字形是包括靜和動、實和虛兩個方面的),大小偃仰,平直振動(大小平直是靜和實的一面,偃仰振動是動和虛的一面),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後齊平,此不是書,但得其點畫耳(就是說僅能成字的點畫而已)。」 接著就敘述了宋翼被鍾繇譴責的故事:「昔宋翼常作此書 (即方整齊平之體, 翼是鍾繇弟子。)繇乃叱之。翼三年不敢見繇,即潛心改跡。每作一波 (即捺),常三過折筆,每作一點畫 (總指一切點畫而言),常隱鋒 (即藏鋒)而為之,每作一橫畫,如列陳之排雲,每作一戈,如百鈞之駑發,每作一點如高峰墜石,每作一曲折如鋼鉤,每作一牽,如萬歲枯藤,每作一放縱,如足行之趣驟。」 右軍末年書,世人曾有緩異的批評,陶弘景認為這是對代筆人書體所說的。蕭衍則不知是根據何等筆跡作出這樣的評論,在這裏自然無討論的必要,然卻反映出筆意對於書法的重要意義。 鍾繇概括地提出筆法十二意,是值得學書人重視的。以前沒有人作過詳悉的解說,直到唐朝張、顏對話,才逐條加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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