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的故事,可能人人都知道。一般认为是格林童话,但也有人认为最早是中国的故事。或许真的如此,因为只有有小脚崇拜的中国人,才会把灰姑娘改善命运的希望,寄托在一双小脚上:只有她才能穿得上王子的水晶鞋。或许灰姑娘的脚确实是符合中国传统的小脚审美观的。因为小脚小鞋之类审美观念在西方没有什么传统,因此,灰姑娘的故事,在西方也常常把水晶鞋改变成别的,比如罗西尼的歌剧《胡姑娘》中,改善灰姑娘命运的是一枚戒指,而不是她的小脚。当然,灰姑娘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改变低贱的被奴役的命运。 《金瓶梅》中,潘金莲实际上就是一个出身寒微,不甘被命运主宰的灰姑娘。 潘金莲是裁缝的六女儿。本来,在《金瓶梅》故事的环境中,商品经济已经很活跃,人们生活的商品化程度也很高了,作为手艺人的裁缝,日子还是能够过得下去的。手艺人,工匠,在那时候社会地位很低,但是经济收入应该是可以的。西门庆给妻妾们做衣服,请来外面赵裁缝,共裁剪三十件衣服,“兑了五两银子,与赵裁做工钱。一面叫了十来个裁缝在家攒造”。30件衣服 ,仅仅裁剪的费用是5两银子,相当于今天1000多元人民币的购买力,平均每件的裁剪费是三四十元钱。如果缝纫,还要另外算钱。所以,如果手艺好,作为裁缝的日子还是不错的。潘金莲在家里排行老六,看来这家人孩子也不少。因为生活条件尚可,也无需孩子从事体力劳动,所以,这家人也从小给潘金莲缠了脚,而且缠得非常成功,以致给她起的名字就是“金莲”。我前面已经说过,那些确实是劳动人民的家庭,等着孩子下地做苦力的人家,不可能给孩子缠脚。而那些日子还过得去的家庭,总是得给孩子缠脚,为的是在婚姻市场有有较好的要价,哪怕她是通过娼妓这条道路,也比纯粹做苦力要强。 但是,潘金莲还小的时候,她的父亲死了。家道中落,孤儿寡母无法生活,她被卖给了当地显赫的王招宣府。王招宣是《金瓶梅》中钟鸣鼎食的人家。招宣是招讨使、宣抚使的合称。招讨使、宣抚使是古代武官中地位极高的官员。《金瓶梅》后面部分,西门庆与招宣府的遗孀林太太勾搭,我们知道,王招宣的祖爷,是太原节度颁阳郡王王景崇。这可不是一般人家,是有王爷爵位的显赫贵族。这个显赫的家庭,其家庭陈设等都显出高等贵族的不凡气象来。因此,暴发户西门庆去嫖宿勾引这个高等贵族家庭的遗孀的时候,也有许多底气不足的感觉;而当他成功地征服了林太太后,就要在林太太的阴部烧香疤以示纪念。而在王招宣在世的时候,其家道一定是非常显赫的,那时候,潘金莲被卖到这个人家,读书识字,并且学习器乐演奏。 潘金莲在招宣府读书识字,学习音乐,这当然是因为潘金莲从小聪明,但也与她从小缠的小脚有关。如果是一双大脚片子,也就只能是端茶倒水,洗碗刷锅之类粗笨丫头的命。但是,她有精巧的小脚,而且有姿色 ,聪明,于是,招宣府特意栽培她,是把她当成家妓(也叫家乐)来培养。在那时候,大户人家,尤其达官贵人家,为了显示家庭的优越地位,也为了生活的享受,不但有大群伺候起居的仆人,提供生活服务,而且也要蓄养一批提供文化娱乐服务的家妓。这类家妓,或者是购买得来的,或者是自家培养的,总之是,她们色艺俱佳,既可以为主人提供侍寝的肉体服务,也提供器乐演奏,演唱,舞蹈,戏剧演出或清唱等等娱乐服务。在《金瓶梅》中,西门庆也把自家的四个聪明而小有姿色的女子,包括春梅,培养成家妓,在一般宴会上,让她们弹奏演唱。西门庆死后,翟云峰乘火打劫,要掠夺这些女子。而《金瓶梅》中让人记忆深刻的是西门庆给蔡京上寿,蔡京在用餐的时候,后面有二十多位女子演艺伴奏。这些情况,有助于了解潘金莲在王招宣府上的经历。她一定是被当成家妓予以培养的。潘金莲在招宣府的经历一定是潘金莲后来深感耻辱的,因此,当西门庆死去,西门庆与林太太的奸情被揭发后,吴月娘、孟玉楼和潘金莲都在大骂林太太的无耻的时候,月娘道:“王三官儿娘,你还骂他老淫妇,他说你从小儿在他家使唤来。”这句话让潘金莲“把脸掣耳朵带脖子都红了”,破口大骂:“汗邪了那贼老淫妇!我平日在他家做甚么?还是我姨娘在他家紧隔壁住,他家有个花园,俺每小时在俺姨娘家住,常过去和他家伴姑儿耍子,就说我在他家来,我认的他是谁?也是个张眼露睛的老淫妇!”显然,西门庆把林太太请到家里做客,宴席上林太太把潘金莲在她家做婢女的经历一定一五一十给吴月娘讲了。而这段经历,显然是潘金莲所不堪回首的,因此才有她面红耳赤,破口大骂,极力否认的失态举动。 潘金莲在招宣府进步非常快,小说中说,她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这就是说,潘金莲在这么小的时候,已经具备了以色事人的所有素质,非常适应自己的社会角色。这种角色,就是以青春少女的美色和才情,魅惑愉悦自己的主人。 本来,对于潘金莲来说,或许这也是一次改换身份的机会。她有可能凭着自己的魅力,争取跻身上流社会,比如成为王招宣的小妾之类。但不幸的是,在她15岁的时候,王招宣死了。男主人死了,本来,作为奴才,也仍然有理由继续生活在这个家里,但是,潘妈妈又闹腾起来,结果又以30两银子的价钱,卖给张大户。论理来说,王招宣府上的日子,显然比张大户家优越,潘妈妈为什么又要把女儿卖给张大户家里呢?我想,主要可能还是因为王招宣死了,潘金莲通过努力争取做王招宣小老婆的希望破灭了,只有另外谋算。 30两这个价钱,在那时候是非常不错的。《金瓶梅》中,一般的丫头,不过几两而已,很少超过10两的。这只是因为这些丫头只配干粗笨的活计。而有才艺的,价格就贵得多。妓女从良,赎身的价格在数百两。西门庆死后,其小老婆李娇儿重归妓院,张二官,也就是张大户的侄儿,用300两价钱买走了她。而此后潘金莲的价钱,却仅仅是100两。所以,当初潘妈妈把潘金莲以30两银子卖给张大户,价格比名妓要低一些,但是比起没有技能才情的丫头片子,则高出十倍。 潘金莲进入张大户家,无疑于落入虎口。张大户有两个侍女,潘金莲和玉莲,这两个女奴本来就是张大户的性奴,但是,张大户的老婆,非常妒悍,以致张大户对于这两个女子,根本没有机会沾身。(由此对比,也可看出西门庆的老婆吴月娘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温柔宽容的女性)。一次,张大户老婆去邻家赴宴,张大户就收用了她。这时候玉莲已经死去,如果主家婆有吴月娘的风范,潘金莲就可以像半个主子的目标奋进了。但是,主家婆是一个极其妒悍的女人,知道此事后闹腾起来,结果潘金莲在张大户家无法存身,张大户索性倒赔嫁妆,把她嫁给了武大郎,并让他们无偿租住自家的房子。 武大郎虽然是丈夫,但是,张大户仍然保留着随时去与金莲优惠的权利;武大郎因为受惠于张大户,也就默认这种状况的存在。这种情况,与后文韩道国默认王六儿与西门庆的通奸, 是一样的。有人也指出,如果武大郎接受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的事实,就像他接受张大户与潘金莲通奸的事实一样,那么,武大郎不但不会死,也许还会得到西门庆的照顾呢。或许如此吧。一生窝囊的武大郎,唯一一次的不窝囊就是愤然前去捉奸,却不想死得更加窝囊。弱肉强食的社会环境下,武大郎的宿命就是窝囊地活着,哪怕做王八。潘金莲与张大户的奸情,随着张大户的死亡,也就结束。而随着其奸情的败露,潘金莲夫妇也被张大户娘子赶出无偿租住的张大户的房子。 应该说,这时候的潘金莲,成为绝大多数普通人的一员:丈夫虽然窝囊,但也有做炊饼谋生的技能,日子还能过得去;武大郎确实窝囊无能,而且也不风流潇洒,但是,武大郎毕竟是良民,潘金莲也因此而摆脱了贱民的身份;再说,潘金莲这时候是堂堂正正的老婆,比起小妾来,名分上也好。当时多少中国人,还不是守着这样的小日子,终其一生的? 但是,潘金莲的自身素质、自我评价和特殊经历,都注定了她并不满足于这种现状。潘金莲极其美艳风骚,她自己也非常清楚她美貌风骚的价值,因此自命不凡,总是抱怨鲜花插在牛粪上;她自身才艺也是不凡的,她能够识文断字,读得懂才子佳人的传奇故事;她也擅弄琵琶,能够通过琵琶抒发自己的内心,也能够用琵琶勾引男人。尤其是,潘金莲在王招宣和张大户这样的人家混过,见识过种种穷人家无法想象的荣华富贵。因此,潘金莲并不能甘心于与武大郎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内心深处,她时刻在期盼着“白马王子”的出现。 武松的出现让潘金莲大喜过望。但事实上,武松并非潘金莲的适合人选。武松虽然人才英俊,孔武有力,但是不懂风情。而潘金莲最拿手的就是风情,最渴望的也是风情。 遇到挫折,心有不甘的潘金莲继续物色自己的意中人选。虽然她的天地有限,比较被动,但是她还是等到了西门庆的出现。事实上,在《金瓶梅》中,西门庆和潘金莲也是最为般配的一对。为了能够与西门庆常相厮守,潘金莲不惜以最毒恶的手段,将亲夫武大郎活活毒死,奔向西门大院。潘金莲渴望的, 在西门庆那里大多都得到了。西门庆风流倜傥,家庭富足,有魄力,敢作为,而且西门庆也是风月场合的老手,嘲风弄月是其拿手本事。尤其西门庆有张大户和武大郎无法比拟的性能力。潘金莲也由劳动人家的女子,跻身有闲阶级的主子。如果西门庆没有那么多的老婆,只是专宠潘金莲一人,潘金莲的幸福可算完美。只是,西门庆这样被看好的男人,却绝不仅仅属于潘金莲一人,潘金莲需要与数十个女人共享这个男人,这正是灰姑娘潘金莲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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