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的单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海运提单(B/L) 一、提单的定义和作用 (一)定义(Marine/Ocean)Bill of Lading 是由承运人、船长或船公司或他们的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 (二)作用(性质)P134 提单是最具特色、最完整的运输单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同时代表物权和债权。 1.从法律规定上看,提单的基本作用在于: ①是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arriage Contract)。 ②是证明货已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的货物收据(Evidence of receipt for the cargos)。 ③是物权凭证(Documents of Title)。 2.从外贸业务和运输业务看: ①是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要求已被实现的确认;(根据托运单) ②是银行结汇文件中最主要的文件; ③是货主--货代,货代--承运人之间结算运费的凭证,也是互相在经济上制约的有效文件。 二、提单的种类 (一)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 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Shipped B/L) 货已装船后签发的。 除非L/C有特别约定,银行不接受“货装舱面”的B/L。但可以接受“货可装舱面”的提单。 2.收妥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收到托运货物与待装船期间签发的。 无装船日期,银行一般不予接受。 货装船后,凭其换取已装船提单或通过加注装船批注(如“ON BOARD MAY 24,2005”)转变为已装船提单。 注:1.2都应有装船批注(提单缮制部分详述) (二)根据有无不良批注: 1清洁提单(Clean B/L) 货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船公司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Foul B/L) 船公司在提单上对货物表面状况或包装加有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如 “packages in damaged condition” “…件损坏” “ironstrap loose or missing” “铁条松失” 注意并非所有加有批注的提单都是不清洁提单。如 ①“旧包装”、“旧箱”;②强调承运人对风险不负责任;③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的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技术规格等。 ※ 银行只接受Clean on board B/L。 (三)根据提单抬头( “收货人”)不同,分三种: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即提单上的“收货人(Consigree)”栏内填明了特定的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特定收货人提货,不能用背书的方式转让给第三者。不能转让! 2.不记名提单(Open B/L,Bearer B/L) 又称空白提单,来人式提单。指提单收货人栏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而是“To Bearer”,提单的任何持有人均可凭之向承运人提货,承运人交货凭单不凭人。 该提单不须背书即可转让,极少使用。 3.指示提单(Order B/L) 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抬头人)”栏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又称空白抬头)或“to order of …”(“凭……人指定) ※可经背书转让流通,使用最广泛! 背书的方法:①空白背书:仅由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签字,而不注明被背书人名称;②记名背书:既有背书人签章,还列明被背书人名称,即“Deliver to …”字样。③记名指示背书:“to order of 被背书人名称地址” 目前,实际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四)根据不同运输方式分为三种:直达、转船、联运,多式联运提单 1.Direct B/L 货物自装运港直达目的港。 2.Transshipment B/L:是联运提单的一种。 货运全程至少由两艘轮船承运,中途港换装船。 3.Through B/L 联运提单 是指须经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海陆、海河、海空、海海)。由第一程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全程运输并能在目的港或目的地凭以提货的提单。 此种联运提单由第一程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各程承运人的责任,只限于其本人经营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所完成的运输。 4.Multimode Transport B/L或Combined Transport B/L 多式联运提单 讨论/辩论:联运/多式联运、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有何异同? (五)根据提单格式/内容框架不同,分为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和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 1.全式提单 亦称繁式提单,提单背面有承运人和托运人权利、义务的详细条款。 运用较广。 2.略式提单(简式提单) 略去背面全部条款,或仅摘要列出。又可分为 ①租船项下的提单:注有运费及其他条款根据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办理字样; ②班轮项下的提单:一般加注类似“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费用等事项,均按本公司全式提单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的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的文句。 (六)根据轮船公司经营方式不同,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合约提单。 1.班轮提单(Liner B/L,Regular Line B/L) 由班轮公司签发,船方责任以提单所定条款为准。 如在价格条件中加注了班轮条件,则须提交班轮提单。 2.租船合约提单(Charter Party B/L) 是船方根据租船合约签发的提单,通常是简式提单。 租船合约提单须受租船合同的制约,当事人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所以租船合约提单并非一份完整的独立文件。 实务中,除非L/C明确规定接受租船合约提单,银行将不接受此类性质的提单。接受时,也常要求提供租船合同的副本。 (七)根据提单签发日与交单日之间的关系,分为过期提单、正常提单、倒签提单和预签提单、顺签提单。 1.过期提单(Stale B/L) 泛指比载货船舶晚到目的港的提单,或晚于规定交单日提交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过期提单。 UCP500规定,每一要求提交运输单据的L/C除应规定交单到期日以外,还应规定一个装运日期后交单的特定期限;如未规定,银行将不接受装运日21天后提交的单据。凡符合上述晚交单条件中的提单均属于过期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过期提单,但过期提单并非无效提单,提单持有人的可凭以提货。 由于过期提单造成货比单早到的局面,进口商可能须向船方支付过期保管费,故一般不愿接受。 2.正常提单(Un-stale B/L) 指不迟于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及不迟于规定的交单日所提交的提单。 3.预签提单(预借提单,无货提单,Advanced B/L) 因L/C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期即将过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及时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签的已装船提单。 4.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Back-Dated B/L) 指货物装船完毕后,因实际装船日晚于L/C规定的最晚装期,托运人要求承运人签发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 就承运人而言,预借提单风险更大。许多国家规定,承运人签发预借L/C,将丧失享受责任限制和免责的权利。 两者都违法了有关,属于欺诈行为。买方如有证据证明此类行为,有权拒付货款,拒收货物或要求退还已付货款,并可追究承运人和/或托运人责任。 5.顺签提单(Post-Dated B/L) 货已交承运人掌握并装船完毕,托运人要求承运人签发的装船日期晚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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