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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mini9559 2010-03-21
强化五项落实措施,抓好六个关键环节,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通过科学发展观指导落实,加强领导保障落实,改革创新推进落实,服务大局带动落实,突破难点深入落实,充分发挥整体功能,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功能。

 
 
 
新形势下构建农村惩防体系意义重大
 
 
构建农村惩防体系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担负着带领广大群众建设新农村的重任,同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地位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如何构建农村惩防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上要建立三套机制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要通过学习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现身说法等形式强化廉政教育,使之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建立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要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的制度,对权力运行予以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监督体系。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建立“不敢为”的惩处机制。查案办案是新形势下党赋予纪委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加大对违规违纪党员的处理力度,在一定的条件下建立起“不敢为”的惩处机制。
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四大举措。
一是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构筑“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要对照党员义务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律己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的形象,做一个自觉守纪的人。要对照先进人物进行典型示范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做一个品行高尚的人。要对照违纪违法的后果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分清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做一个以平安为福的人。
二是着眼于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健全“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以案为鉴,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管辖范围内人、财、物、事的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科学决策机制、教育防范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不易腐败”的运行机制。要强化监督主体,加大监督力度,一方面,各级各单位必须自觉地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内部监督,从决策开始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都要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通过发挥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对各单位的权力行使实施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在宏观上把握制权、管钱、用人三项重点,在监督对象上重点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以及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项目的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信息网络、行业协会等社会监督系统的作用,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让监督在制约权力滥用中真正发挥作用。
四是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惩治力度,保持“不敢腐败”的高压态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碰硬,刚正不阿,对所属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位置,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从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抓起,从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抓起,对与民争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刁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以求实的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处理好“造势”与“实效”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教育,深化认识,广泛宣传,在全党全社会营造构建惩防体系的浓厚氛围,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来。同时,宣传教育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及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的认识,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强化主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工作局面。
二、以创新的理念谋划工作目标,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当前应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在总结以往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和做法基础上,查找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二是对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督促落实;三是认真审视近期目标是否完成,远期规划是否切合实际,力争在已有基础上不断有新创造、新发展,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三、以系统的观点丰富体系内容,处理好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是惩防体系的主要内容,也是体系构建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以五个环节为重点,不断丰富体系构建工作的内容。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大宣教格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尽快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抓好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充分发挥改革的动力作用,始终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逐步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要充分发挥惩处的后盾和警示作用,始终保持查办大案要案的强劲势头,不断提高惩治的综合效果。同时,在体系建设中,要增强系统观念,强化统筹意识,在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工作的同时,要兼顾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之间的关联性,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真正做到教育扎实、制度管用、监督有效、改革创新、惩治有力,达到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的。
四、以辩证的思维对待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构建惩防体系,本身既包含“惩”又包含“防”。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要求我们要在“兼”字和“并”字上下功夫。尤其要纠正片面强调预防而忽视惩治的不良倾向。当前腐败现象还处于易发多发期,惩治这一手更不能放松。查办案件是治标措施,同时具有治本功能。要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要从案件分析中发现制度、监督方面的漏洞,推动相关部门和领域的制度建设,延伸治本功能;要从案件总结中发现体制、机制漏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巩固治本成果。
五、以完善的机制推进构建工作,处理好“抓协调”与“抓具体”的关系。体系构建工作要落到实处,党委是关键,机制是保障。要把体系构建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通过狠抓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断强化党委的统一领导,有效调动部门主动性,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体系构建。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解决好“抓协调”与“抓具体”的关系。要抓部署。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抓督查。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进行及时督促和指导。要抓提高。适当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抓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构建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针对乡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居高不下的状况,我们采取“三个注重”措施强化乡村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注重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制定了《乡村廉政文化建设十年规划》,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切入点,丰富内涵,开展多种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例如 今年3月份,聘请开封市20多位知名书法家,利用端午节、中秋节下乡入村,为乡村干部和村民书写廉政警句1200余幅;又如洧川镇在镇政府主要街道设置了30块”立体式”廉政文化宣传牌,6个宣传栏,形成了廉政文化一条街。
二是注重基层廉政制度建设。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了村组干部的从政行为。例如今年上半年,全县在清理规范乡村财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村级民主理财制度,各行政村成立了理财小组。进第三季度,全县各行政村理财小组拒绝不合理开支票据973张计人民币23万元。
三是注重监督机制的建设。各行政村都成立了纪检小组,充分发挥廉政监督作用。同时,每个乡镇聘请了3到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今年以来,全县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700余条,挖掘案件线索216条,立案查处乡村干部各类违法违纪案件41起,党政纪处分4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无论是从前还是今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是抓落实。
在认识上要增强“三性”。一是增强重要性认识。构建惩防体系关系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到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兴衰。二是增强紧迫性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必须增强构建惩防体系的紧迫感。三是增强长期性认识。构建惩防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既要着眼长远,完善总体方案和体系规划,又必须立足当前抓落实,积极稳妥地加快体系建设步伐。
在方式上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与时俱进原则。构建惩防体系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研究腐败滋生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揽构建体系工作。二是注重实效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特别是对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重要岗位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运作、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群众关注的事项严格决策程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三是统筹并重原则。在构建惩防体系中,要正确处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关系,坚持“三者并重”,要同步设计、同步制定、同步实施,使之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发挥统一互动的整体效能。
在内容上要抓好“三个新进展”。一是加强教育,在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上有新进展。重点抓好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迎奥运、倡廉政、强作风、促和谐”活动;抓好以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宣教大格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强化惩防体系的保证上有新进展。围绕“权、钱、人”深入改革一批制度。建立述职述廉、签订责任书及考核、奖惩等执行保障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在抓惩防体系的关键上有新进展。
在保障上落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明确任务、分解责任、严格考核和严肃追究。二是纪委组织协调到位。一方面加强调研,协助党政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构建惩防体系实施方案,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又要协调好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各部门作用,三是部门工作到位。要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计划中,建立相关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把工作落实到位.
 
 
 
 
农村惩防体系建设要重点抓好五项制度
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在不放松教育和惩治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县乡两级党委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制度发挥约束力,防止村干部出现腐败行为。笔者认为,当前重点是抓好以下五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村级民主决策制度。防止农村干部滥用职权,就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凡农村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让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乡镇党委政府在落实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和审批村级申报事项时,要坚持村级民主决策程序“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未经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的,均不批准执行。
二是村务公开制度。只有将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才能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村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或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公开要突出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乡镇党委审批后公开。要明确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都必须公开。要大力创新公开载体,促进决策、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可以采取公开栏、会议公开、发明白卡、村民质询日、网上公开等多种形式。
三是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应该每年至少一次,参会对象是支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村支两委成员要精心准备,经乡镇党委和纪委同意后举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乡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村务公开、村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等。述廉内容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办理情况等。结合述职述廉,开展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按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补贴)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班子成员的,村民代表会议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
四是“一事一议”制度。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取消农业税和“两工”以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点。凡是需要农民出资出劳的项目,都要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范围。要严格按照村民自愿、群众受益、量力而行、民主议定、程序规范、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一是要明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程序和审批程序。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需要筹资筹劳的,必须经村民小组长、党员和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会议初审后才能形成正式议案,印发给全体村民酝酿讨论,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审议和表决。为了加强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一事一议”方案要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初审,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再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五是村财乡(镇)管制度。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始终是群众关心的大事,要想完善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关键是推行农村财务村财乡(镇)管制度,坚持村组集体资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村民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实行村级财务、资金由乡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会计按村设账,审核预算、审查开支、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010年2月23-24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带队赴市人力社保局和彭水自治县,调研检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陈存根指出,要高度重视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大力改进党风政风。而如何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干部干事干净,值得党员干部深思。我们可以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灵魂,自觉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科学理念贯穿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必须牢牢把握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这个根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牢固树立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理念。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主观与客观、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有机结合。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努力铲除腐败滋生的体制制度条件,又要注重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动性,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既要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坚持对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信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干部的权益;既要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又要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三是要坚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个方面措施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使之互相配套、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效果。四是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涉及的工作任务、工作要素、工作对象、工作主体很多,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工作对象上,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问题,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发挥好表率作用。在基本构架上,要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主攻方向上,要坚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围绕干部人事权、项目审批权等、行政执法权等权力的行使,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重点查处涉公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注重预防和解决其它管理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
(二)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工作。经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首先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的战略部署,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到全局工作中来把握和谋划,把贯彻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各项改革和业务工作之中,通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对经济、文化建设的服务、促进、保证和推动作用。一要着眼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跃升的目标,把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与贯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确保中央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经委党组提出的关于推进全省工业加快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跃升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本部门、本单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要着眼于提高党的建设的整体水平,把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当前尤其要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反腐措施,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积极主动地应对和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和风险;进一步分析研究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确保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台阶。四要着眼于提高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调整和完善各自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思路,使反腐倡廉建设真正转到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轨道上来。 不断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保障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涉及许多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一要突出抓好学习宣传,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的责任感。二要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要强化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与行政工作、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三要建立指导、督查、奖惩、测评等工作机制。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推介成功经验。对于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力导致任务未能落实而出现严惩问题或重大失误的,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今年,永春县创新推行“点线面”工作法,进一步加强预防腐败防控体系建设。

  设点监测,着力发挥“749”效应。“749”是指该县聘请的23位廉政勤政监督员、100位政风行风监测员和526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组建的监督队伍749人。监督员和联络员主要是由人大、政协、无党派人士的老干部、村主干及行业代表担任,身份公开,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公开监督。监测员主要由基层退休干部、村代表、工商个体户等担任,身份保密,与纪委惩防办管理人员单线联系,实行动态监测,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隐性”监督。该县通过抓“点”监督,做到公开监督与隐性监督相结合,逐渐形成了特色的749联动监督效应,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分线教育,着力发挥基地效应。该县建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涵盖面积380平方米、有84个标准展版,内容包括“领袖告诫”、“高层言论”、“廉政楷模”、“反腐成果”、“法纪严明”、“疏而不漏”、“忏悔警示”等七个篇章,采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图文并茂,声像俱佳、立体感强,成为全县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常设教育基地。该县注重发挥基地的长效教育效果,分批次、分系统、分类别实行分“线”教育,有5000多人参观接受了基地教育。一是上下联动教育。由县委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直机关向乡镇机关、基层站所、村组延伸,逐级分批实施教育,先后编印发放《永春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手册》1500册。二是系统重点教育。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分类别组织进行重点教育。如县纪委联合县规划建设局,组织了建筑市场领域的工程建设承包商、监理人员等50多人到该基地接受教育。三是诫勉促廉教育。依托基地推行诫勉促廉座谈会,采取发放法纪条规材料摘编、通报案情、案例剖析、观看电教片、基地现场警示教育报告的方式进行,细算腐败代价“七笔账”,仔细分析走向腐败的侥幸心理、攀比心理和见怪不怪的心理,用身边的人和事来诠释法纪。截至目前,该县已经分别在煤炭、公安、国土、卫生等12个部门召开了诫勉促廉座谈会,超前防范腐败于未然。

  全面防控,着力发挥机制效应。该县将现代管理方法引入预防腐败工作,率先探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着力发挥防控机制效应实施全面防控。选定五里街镇、国土资源局等10个工作联系点单位成立以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的工作体系,明确单位、科室、个人三个廉政风险主体,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类廉政风险,准确评定廉政风险三个等级,全面实施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机制辐射带动效应,在五里街镇工商所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全县全面铺开,形成立体防控、全面推进的良好效应。目前该县已深入排查潜在风险点1088个,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587条。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五变五不变”

一、坚持注重预防的主线不变,预防的重点要变
有效防止腐败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注重预防既是《实施纲要》的主线,又是《实施纲要》的灵魂,既是工作的方向,又是工作的手段。一方面要坚持注重预防不动摇。我们无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还是开展反腐败工作,都要把“标本兼治、注重预防”这根主线,贯彻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环节。既不能偏移,更不能脱离,始终坚持主线不动摇,贯彻主线不走样,体现主线不变形。特别要在思想上要树立注重预防的观念,工作中要坚持注重预防的方针,行动上要增强注重预防的本领,努力在提高预防能力、水平及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另一方面,注重预防的重点要变。就是要积极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实、做细、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对预防领域、部位、时机、对象、重点等要根据变化着的现实情况及时调整方向,重新锁定目标,科学配置力量,关口随机前移。尤其要杜绝和防止事前不知道,事发吓一跳,后事发牢骚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万事防为先,凡事预为主,要防得住、防得严、防得全、防得好。当前预防的重心要实现“四个转变”:即由事中、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转变,由教育预防向制度预防转变,由思想预防向行为预防转变,由个别预防向集体预防转变。

二、坚持三者并重的体系不变,治理腐败的手段要变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相互配套,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比较严峻,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单一的措施和手段难于奏效。《实施纲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充分吸收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同时又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抓住了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牵住了能够真正发挥整体作用的“牛鼻子”。一方面要坚持三者并重。事实证明,教育要取得经常性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制度、监督作保障,而制度有效实施,不仅要求制度本身具有合理性、科学性,还需要经常性的监督和有效的思想教育来推动。同样,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不仅取决于监督的权威性,还需要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因此,在实践中要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融为一体,切实做到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监督管廉三管齐下。教育倡廉,即要将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措施常抓不懈。首先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要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当前要重点学好“三部条例两部纲要”,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筑牢法制防线;第三,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用先进典型来激励人,用反面典型来警醒人。同时,要把廉政教育走进家庭,走进社会,筑牢家庭廉政防线,形成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氛围。制度保廉,即要将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性措施常抓不懈,以制度建设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围绕反腐倡廉工作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筑牢制度防线,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监督管廉,即要将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性措施常抓不懈。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加强自我监督,搞好自律,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抓好“他律”。特别是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各级班子监督,加强对权力行使部门的监督,加强对财政支配权、人事调配权、工程发包权、项目审批权等的监督,进一步筑牢监督防线,切实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决策失误。

另一方面,治理腐败的手段要变。就是要做到“五个结合”。重点整治与普遍教育相结合,重点纠风与立章建制相结合,重点惩处与源头治腐相结合,重点工程与重点监督相结合,重点人员与重大经费相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办案机制,要加强与公、检、法、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优势互补,运用各种办案手段,提高办案效能,形成办案合力;要创新办案思路,拓宽办案渠道;要提高对腐败分子的依法惩治力度,对现行法律涉及行贿者和受贿者的经济处罚要作更明确的规定,大幅度提高双方经济成本和代价,使贿者不敢行,贪者不敢收;要注重查案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应。在此基础上,还要突出一个“早”字,即早进入角色,早进入情况,早进入阵地,早主动出击,克服只靠群众举报、涉案人坦白,公、检、法移交和上级交办等被动应付状态,反腐败斗争要打进攻仗。要注重一个“全”字:监督要全方位、情况要全清楚、方向要全把握、治理要全彻底、人员要全出动、程序要全到位,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

三、坚持依法办案的观念不变,查办案件的作风要变
依法办案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执纪的必然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毕,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准则。当前在办案工作中,在严格遵守这二十四字方针同时,要切实转变办案工作作风。一是政治作风要坚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不忘纪检责任,时刻不忘办案纪律,时刻不忘办案方针。二是工作上要深入。要大举调研之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不怕难、不信邪,肯吃苦,敢碰硬,善较真。要开门受举报,出门勤摸底,上门深调查。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线索,发现问题,核实情况,在比较中识真伪,克服想当然,凭经验办案的现象。要在深、实、细、准、严上下功夫。深:就是查办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都要深入调查,切忌走马观花。实:要务实、要真实、实干、实事求是,防止“虚情假意”。细:工作要细,要细心如发,不放过任何线索和疑点,杜绝马虎了事。准:切入点要准,定性要准,做到分毫不差。严:严格按程序办案,严守组织纪律,严禁徇私情、办私案、人情案。三是生活上要艰苦。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不搞特殊化,与群众打成一片,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自己、成熟自己,检验自己。四是学习上要勤奋。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习尤为重要。政治坚定和业务的熟练,来源于勤奋的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政治上当明白人,在纪律上当把关人。又要学习业务,成为纪检工作行家里手。要解决“学的多消化吸收少”的问题,自觉把勤奋学习与善于思考、全面消化吸收有机地结合起来。要转变“以干好工作代理学习,工作繁忙躲避学习,时间太紧不参加学习”的不良风气,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学习,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干中提高素质,增长本领。

四、坚持领导体制不变,考评考核的方式要变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机制。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对实行责任制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这严重影响着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因此,要用《实施纲要》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四个观念”。一是第一位的政治责任观念。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的政治斗争,是各级党委的重要工作、政治任务。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才能保证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方向。对各级党委来讲,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直接关系党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形象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关系到本地本部门的稳定和发展。二是一把手负总责,挑大梁、唱主角观念。落实责任制,必须坚持“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对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要亲自督促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解决,对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阻力要亲自出面协调。三是谁分管、谁具体抓好的观念。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着力增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指导自己分管的部门和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四是党政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观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多样性、复杂性、艰苦性和长期性,决定着我们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党政必须齐抓共管,部门要各司其责和共同协调。检查考核是保证责任制落实的关键措施。当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败工作上,普遍存在着检查考核不严、办法不多、考核不细、力度不大、质量不高的问题,一些重经济指标考核,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改变。为此,一要着力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坚持形势分析、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定期报告、适时通报、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等制度,以制度来保证责任制落实。二要以改进考核方法提高落实质量。要注重“四个结合”,突出“一个重点”,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保证“一岗双责”的真正落实;与领导班子的考核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与年度工作总结结合起来,把责任制贯穿到各项任务中去;与群众评议测评结合起来,使群众受教育,班子领导受监督。要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对个别履行职责不到位、单位分工不明确,导致发生违纪问题的,可视情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办法进行组织处理或责任追究。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对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特别是管理人、财、物等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上的人员,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现腐败问题“内部消化”和不廉洁行为“私下了结”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政治保证的作用不变,服务大局的能力要变
《实施纲要》特别注重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市场经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影响是双重的,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要求,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寓于改革和发展的全部领域,渗透到各个环节,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一是政治保证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要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要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保证党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要坚决严厉惩治腐败,保证优化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二是服务大局的本领要变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当前,一方面,要强化中心意识,要正确处理反腐败与改革发展的关系。自觉做到,一切工作要着眼发展、围绕发展、服务发展,用发展眼光去审视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开放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既不能把反腐败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也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把握不住“第一要务”,而忽视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同时,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协助党委提高“五种能力”上下功夫。一是要围绕大局抓党风廉政建设,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发展的本领;二是要增强贴近第一要务维护经济秩序,排除障碍谋发展的本领。三是要增强履行监督职能,优化环境求发展的本领。四要增强依法办案,严惩腐败保发展的本领。五要增强发掘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推动发展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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