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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狗不能养?藏獒、狼狗禁止喂养

 法码 2010-04-24
什么狗不可以养?藏獒、狼狗禁止喂养,相关人士透露,这28种狗都可能视为烈性犬,禁养,哪些狗不可以喂养,禁止携犬搭公车劝告无效公安处罚

  本月初,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无序养犬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每户限养一只狗,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尤其是白天禁止遛狗等。违反这些规定的,将由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给予处罚。

  专项整治由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一周多过去,此次专项整治进行得如何,相关职能部门又将制订怎样的细则规范养犬?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整治无序养犬问题,并对此前发布的通告中的疑问进行详解。其中关于捕狗队将何时运作,如何处置流浪狗,已有了较为明晰的方案。

  此外,相关职员将对一些病犬等进行治疗,对于健康的飘流犬,将由农业部分对狗打疫苗。据目前的思路,健康又免疫过的飘流犬,将可以被市民收养,详细收养细则等目前正在制订。
  根据计划,有主犬的主人被处以警告或治安处罚后,将可以凭证领回自己的犬。
  此外,有主的,但没有免疫症的狗儿,而又在限制遛狗的时间内到路面上,也将被视为飘流犬而被没收。
  “被捕”的飘流犬中主要包含两种,一是具有犬类免疫证而在福州限制遛狗时间段跑到路面上而被捕获的有主犬;另一种则是彻彻底底的无主犬。
  有主犬被没收主人受罚后可领回
  这一“收留所”容纳的狗的密度还将达到一定要求,确保不会造成疫情传播,不会对周边居民形成影响等。
  根据暂定方案,福州将设立一支专业的捕狗队,且有望在年底或明年初即可上路,捕狗队的职员将经由系统培训、专业练习,和捕狗队配套的包括车辆以及一些提高前辈的捕狗设备等。届时,捕狗队将在街头巡逻,一旦有市民举报,将马上抵达现场捕获飘流犬,这些被捕飘流犬也需要一个“家”,为此,相关部分已预定在福州的郊区或其他地方设置一个大型的“飘流犬收留机构”,届时将专门“收留”这些飘流犬。
  捕狗队近期上街
  根据福州市政府通告,路面的飘流犬由城管等部分负责收留等,目前留给相关部分的有几大题目:什么人上路捕获飘流犬?怎么捕获?捕获后放置在哪里?飘流犬该怎么处理?需要打疫苗吗?市民可以进行领养吗?万一有主狗被误抓怎么要归来?昨日下战书,福州市召集公安、城管、农业等部分开会,专门研究关于规范养犬的题目,占有关介入者昨晚透露,目前已有尚未正式成文的规范养犬方法和思路,随后,有关人士透露了部门内容。
  福州的飘流犬到底有多少?记者采访过福州市相关部分,得到的是一个估算数字,五六万只以上。
  良多市民以为,比拟有人照看饲养的有主犬,对市民威胁最大的应该是飘流犬,良多飘流犬患有狂犬病,它们锋利的牙齿,让市民屡屡受伤,报纸上,几乎隔一段时间,就可以见到市民被飘流狗咬伤的报道。
  福州将建大型“飘流狗收留所”
  [整治·下一步动作]
  此外,养犬人也不得擅自遗弃饲养的犬,因饲养的犬生病或不想继承饲养的,不能擅自遗弃、处理,应拨打城市治理执法部分举报电话,由城市治理执法部分上门收留,按划定处理。举报电话:83335761、83312385。
  按照《通告》划定,在路面无人牵领的犬一律视为飘流犬、无主犬,由城市治理执法部分依法予以没收。但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之初,对于市民举报的无人牵领犬,执法职员会先在现场确认是否确实无人看守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假如由于没有圈(拴)养而走丢的宠物狗就有可能被视为无主犬,由有关部分暂时收养或没收。一些长期飘流在路面上的飘流犬,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由城管部分没收。
  路面无人牵领的是飘流犬、无主犬
  相关人士透露,这28种狗都可能视为烈性犬,禁养。
  参照厦门市出台的烈性犬尺度,该市禁养烈性犬共有28种,分别为: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林登梗、凯丽蓝梗、中华田园犬(土狗)。
  鉴于部门市民饲养烈性犬却未进行有效治理,造成犬伤人、吠声扰民,严峻侵扰他人的糊口秩序,此次专项整治明确划定,除了戎行、武警部队及公安、司法部分用犬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狼狗等烈性犬。但良多养狗人对于自己饲养的狗是否属于烈性犬并不清晰,实在,烈性犬和大型犬是有根本性区别的。目前,福州市还未划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到底有哪几种,但可以明确的是,像藏獒、德国牧羊犬(俗称狼狗、黑背)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类。
  藏獒、狼狗肯定禁养
  对此,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规范养犬的目的,首先是对养犬者进行规范饲养的宣传教育,引导养犬者主动登记,打针疫苗。所以,对于违背划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公共交通工具者,公安机关首先是对其进行劝导教育,责令改正。假如拒不改正,再依照《治安治理处罚法》第75条中划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糊口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吓唬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予以处罚。对于犬吠严峻干扰他人正常糊口的情况,也要依照《治安治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按照《通告》划定,养犬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不能进入市场、商店、公园、学校、游乐场等公共场所,违背这些划定者,则要按照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划定一出,让不少养狗人紧张起来,担心宠物被溘然没收。
  禁止携犬搭公车奉劝无效公安处罚
  据福州市农业局统计,今年福州市区正当打针疫苗并取得养犬登记证的宠物犬只有1050只。而此次整治的目的,并非不许市民养犬,而是要如何规范有序养犬,所以,划定只要求养犬者从划定即日起的一个月内,给狗打针预防狂犬病疫苗,取得犬类免疫证后到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以便尽快摸清福州现有的饲养犬品种、数目、打针疫苗的情况。
  昨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集多家媒体进行集中解释。有关负责人称,按照福州市原有的养犬划定,养犬者不仅要给狗打针预防狂犬病疫苗,而且还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但限于有关法规的不完善,能够达到这些划定的宠物犬很少。 (责任编辑:深圳狗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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