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竣工验收合格证(现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取得,是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发展
商交付房地产的前提,但发展商往往还没有取得相应的证书时,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已到, 发展商迫不得已会在没有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就交楼给业主,有些业主为省去租房的烦恼,也 接受了房屋。实际上这样对业主很不利。因为,业主接受未验收合格房产的行为,在法律上 是对合同中交楼条件变更的默认,以后发生纠纷业主便无法追究发展商的违约责任。 在购房中有疑难问题,请直接向陈律师咨询。陈律师热线:1380227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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