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傻淇是个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 傻淇其实不傻。他叫我“傻妞”,我为了还击,于是叫他“傻淇”。时间久了,居然真的习惯这样叫他了。 认识傻淇的时候我大一,他大二。当时一下子就被他的外表惊呆了,感叹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子。好吧,我承认,我的花痴无可救药。 后来也就这么渐渐熟悉了。他给我讲社保,给我讲他对制度经济学的理解——俨然走的是学术路线。一直都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的我,总是乐意去听这些我闻所未闻的东西。傻淇有他的学术理想。 高中时候就开始写日记的我,那会儿会把日记交给自己信任的人看。有一次,我把我的日记本给傻淇看。内容无非是些大学的困惑和感情种种。他看完说要给我写个东西。就这样等了好久,终于有一天他把日记本还给了我,里面还夹了厚厚一叠纸——那就是傻淇说要写给我的东西。清秀的蓝色圆珠笔字迹,写了很多,写了他的理想,写了他对于大学、对于人生、对于社会的理解和感悟。后来傻淇告诉我,为了写这个,他花了好多时间,专门打了一份草稿,又认真誊写了一遍。……再后来,他有一次问我借这份手稿,他说他把之前的原稿丢了,想借去留一份电子文本存档。这样认真的人。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我印过一个《大一文集》,只印了10本小册子。送了傻淇一本。 傻淇的生日比我小一年,尽管他在年级上长我一级。 面对考研的失败,傻淇说,他准备再考一年。他始终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自己喜欢的书,做自己想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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