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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15年无罪的刘氏叔侄将获赔118万(图)

 一水易人 2010-06-11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刘俊海、刘印堂叔侄二人下达赔偿决定书

  燕赵都市网讯 (记者陈正) 6月9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刘俊海、刘印堂叔侄二人下达赔偿决定书,共计国家赔偿金额118万余元,经过七年的漫长等待邯郸刘氏叔侄终于看到希望的曙光,刘俊海当场泪流满面。


  9日晚22时许,刘俊海及其代理国家赔偿阶段的律师司文艺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手中接过了赔偿决定书。由于多病身体行动不便,另一位当事人刘印堂没有一同赶来。


  1988年2月27日,河北临漳县官村发生了一起纵火案,造成4死1伤。随后,该村村民刘俊海、刘印堂作为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两人在被认定为这起特大命案的凶手,关进临漳看守所,一呆就是15年,直到2003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才宣判二人无罪释放。


  七年的等待,漫长的索赔路程让刘俊海心中始终压着一块巨石,透不过气来。拿到赔偿决定书后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是,“兄弟,我心里苦,在那我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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