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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解释(2)

 心中有梅 2010-07-19

砌筑工程定额解释:

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砌筑界线的划分,基础与墙(柱)身以室内陆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若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且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陆坪300mm以内时,300mm以内部分并入相应墙(柱)身工程量内计算。

2、 柱间条形基础,按柱间墙体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3、  (1)3-2-6~9整砌毛石墙(带背里)子目,系指毛石墙单面整砌,若双面整砌毛石墙(不带背里),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1。

       (2)乱毛石挡土墙外表面整砌时,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2。

4、 方整石零星砌体子目,适用于窗台、门窗洞口立边、压顶、台阶、墙面点缀石等定额未列项目的方整石的砌筑。

5、 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和空心砌块墙,按相应规定计算墙体外形体积,不扣除砌体材料中的孔洞和空心部分的体积。

6、 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7、 砌轻质砖和砌块子目,若实际掺砌普通粘土砖或其他砖(砖璇、砖过梁除外)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已掺砌了普通粘土砖或粘土多孔砖的子目,掺砌砖的种类和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掺砌砖的消耗量(块数折合体积)及其他均不变。

(2)   未掺砌砖的子目,按掺砌砖的体积换算,其他不变。掺砌砖执行砖零星砌体子目。

8、 变压式排气烟道,自设计室内陆坪或安装起点,计算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顶端遇坡屋面时,按其高点计算至屋面板上表面。

9、 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内容。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2006年综合解释:

       1、普通粘土砖平(拱)璇或过梁(钢筋除外),与普通粘土砖砌成一体时,其工程量并入相应砖砌体内,不单独计算。

       2、方整石平(拱)璇,与无背里的方整石砌为一体时,其工程量并入相应方整石砌体内,不单独计算。

       3、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体积(扣除烟风通道孔洞),以立方米计算。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按混凝土烟风道工程量,扣除其所占墙体的体积。

第四章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定额说明:

 

一、钢筋

   (一)定额按钢筋的不同品种、规格,并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

   (二)预应力构件中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三)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搭接及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单独计算。

   (四)绑扎低碳钢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五)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六)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另行计算。

   (七)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可另行计算。

   (八)下表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内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项 目

预制构件钢筋

现浇构件钢筋

系数范围

拱梯型屋架

托架梁

小型构件

(或小型池槽)

构筑物

人工、机械

调整系数

1.16

1.05

2

1.25

 

二、混凝土

   (一)定额内混凝土搅拌项目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搅拌、前台运输上料等内容;混凝土浇筑项目包括运输、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等内容。

   (二)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总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定额未列项目。

   (四)预制构件定额内仅考虑现场预制的情况。

   (五)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后浇带定额项目,定额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六)定额中已列出常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计算规则:

四、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一、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计算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为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0.3m。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

(四)其他

1、马凳,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材料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长度按底板厚度加200mm计算,每平方米1个,计入钢筋总量。

2、墙体拉结S钩,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按Φ8钢筋,长度按墙厚加150mm计算,每平方米3个,计入钢筋总量。

3、砌体加固钢筋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4、锚喷护壁钢筋、钢筋网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5、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吨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基础

1、带形基础,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基础图示长度乘设计断面计算。

2、有肋(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起肋部分按墙计算,肋以下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有梁式满堂基础,肋高大于0.4m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肋高小于0.4m或设有暗梁、下翻梁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项目。

4、独立基础,包括各种形式的独立基础及柱墩,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柱与柱基的划分以柱基的扩大顶面为分界线。

5、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独立桩承台按独立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

6、设备基础

(1)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外,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楼层上的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项目计算。

(三)柱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设计高度计算,与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四)梁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及梁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体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各加250mm计算。

4、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的梁体积。

5、在圈梁部位挑出外墙的混凝土梁,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挑出部分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单梁、连续梁项目。

6、梁(单梁、框架梁、圈梁、过梁)与板整体现浇时,梁高计算至板底。

(五)板

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图示体积计算。

4、斜屋面按板断面积乘以斜长,有梁时,梁板合并计算。屋脊处加厚混凝土已包括在混凝土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

5、圆弧形老虎窗顶板套用拱板子目。

6、现浇挑檐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限。外边线以外为挑檐。

(六)墙

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尺寸乘以设计高度及墙体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的体积,墙垛、附墙柱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七)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底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楼梯段,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踏步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周数计算(不包括中心柱)。

(八)阳台、雨蓬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单独计算;雨蓬的翻檐按展开面积,并入雨蓬内计算。井字梁雨蓬,按有梁板计算规则计算。

(九)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

(十)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10cm时,按平板计算。

(十一)预制混凝土框架柱的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十三)混凝土搅拌工程量按上述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后,单独套用混凝土搅拌制作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三)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定额解释:

1、   计算钢筋的设计用量时,下列各项内容应在计算范围内:

(1)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

(2)   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的钢筋锚固、定尺长度的钢筋连接等结构性搭接,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设计、施工规范均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损耗率内,不另计算。

(3)   钢筋的弯钩增加长度和弯起增加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2、   计算钢筋的设计用量时,下列情况不另行计算:

(1)   已执行了本章钢筋接头子目的钢筋连接,其连接长度,不另行计算。

(2)   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材料所发生的钢筋搭接,其连接长度或钢筋接头不另行计算。

3、   马凳的规格,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若底板钢筋规格不同时,按其中规格大的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计算。

4、   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护壁钢筋、钢筋网,执行现浇构件钢筋子目。

5、   冷轧扭钢筋,执行冷轧带肋钢筋子目。

6、   设计采用Ⅲ级钢时,按Ⅱ级钢子目降低一个规格执行相应定额子目。(2006年补充定额已经有Ⅲ级钢的定额子目)

7、   预制混凝土构件中,不同直径的钢筋点焊成一体时,按各自的直径计算钢筋工程量,按不同直径的钢筋的总工程量,执行最小直径钢筋的点焊子目;如果最大与最小的钢筋直径比大于2时,最小直径钢筋点焊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

8、   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施工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实际数量计算。

9、   铁件的设计用量,按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的规则计算。

10、构造柱与墙嵌接部分(马牙槎)的体积,按构造柱出槎长度的一半(有槎与无槎的平均值)乘以出槎宽度,再乘以构造柱柱高,并入构造柱体积内计算。

11、房间与阳台连通,洞口上坪与圈梁连成一体的混凝土梁,按过梁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执行单梁子目。

12、圈梁与构造柱连接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侧面。构造柱有马牙槎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主断面的侧面。

13、基础圈梁,按圈梁计算。

14、现浇混凝土墙(柱)与基础的划分,以基础扩大面的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15、平板,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板头、平板边沿的的翻檐,均并入平板体积内计算。

16、预制混凝土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40mm时,按小型构件计算;板底缝宽大于100mm时,按平板计算。

17、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素混凝土)已包括在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内计算。

18、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

(1) 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

(2) 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3) 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

(4)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

(5) 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的相应规定。

19、混凝土楼梯(含直形和旋转形)与楼板,以楼梯顶部与楼板的连接梁为界,连接梁以外为楼板;楼梯基础,按基础的相应规定计算。

20、混凝土楼梯子目,按踏步底板(不含踏步和踏步底板下的梁)和休息平台板板厚均为100mm编制。若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定额4-2-46子目调整。

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不同时,应分别计算。踏步底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底板和连接梁;休息平台的投影面积包括平台板和平台梁。

21、弧形楼梯,按旋转楼梯计算。

22、混凝土阳台(含板式和挑梁式)子目,按阳台板厚100mm编制。混凝土雨蓬子目,按板式雨蓬、板厚80mm编制。若阳台、雨蓬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本解释补充子目4-2-65调整。

23、混凝土挑檐、阳台、雨蓬的翻檐,总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超过300mm时,按栏板计算。

24、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定额未列子目的构件,按小型构件,以立方米计算。

25、混凝土搅拌制作和泵送子目,按各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消耗量之和,以立方米计算。

26、泵送混凝土补充定额(见本解释补充定额4-4-18~21):

(1)施工单位自行制作泵送混凝土,其泵送剂以及由于混凝土坍落度增大和使用水泥砂浆润滑输送管道而增加的水泥用量等内容,执行补充子目4-4-18。子目中的水泥强度等级、泵送剂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施工单位自行泵送混凝土,其管道输送混凝土(输送高度50m以内),执行补充子目4-4-19~21。输送高度100m以内,其超过部分乘以系数1.25;输送高度150m以内,其超过部分乘以系数1.60。

2006年综合解释:

1、现浇构件箍筋采用Ⅱ级钢时,执行现浇构件Ⅰ级钢箍筋子目,换算钢筋种类,机械乘以系数1.25。

2、砌体加固筋,定额按焊接连接编制。实际采用非焊接方式连接时,不得调整。

3、Ⅰ级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执行Ⅱ级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子目,换算钢筋种类,其他不变。

4、独立式单跑楼梯间,楼梯踏步两端的板,均视为楼梯的休息平台板。非独立式楼梯间的单跑楼梯,楼梯踏步两端宽度(自连接梁外边沿起)1.2m以内的板,均视为楼梯的休息平台板。单跑楼梯侧面与楼板之间的空隙,视为单跑楼梯的楼梯井。

5、混凝土雨篷子目,按板式雨篷、外沿(不含翻檐)板厚80mm编制。雨篷外沿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4-2-65(04年综合解释补充定额,阳台、雨篷板厚每增减10mm)调整。三面梁式雨篷,按有梁式阳台计算。

6、飘窗左右的混凝土立板,按混凝土拦板计算。飘窗上、下的混凝土挑板、空调室外机的混凝土搁板,按混凝土挑檐计算。

7、预制混凝土过梁,如需现场预制,执行预制小型构件子目。

8、泵送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如使用复合型外加剂(同一种材料兼做泵送剂、减水剂、速凝剂、早强剂、抗冻剂等),应按材料的技术性能和泵送、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计算掺量,按泵送剂换算定额(4-4-18(04年补充定额:泵送混凝土增加材料))用量。外加剂所具有的除泵送剂以外的其他功能因素不单独计算费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仍按规定计取。

 

第五章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定额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结构等内容。

二、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枥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五、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另行计算。

六、定额木结构中的木材消耗量均包括后备长度及刨光损耗,使用时不再调整。

七、定额木门框、扇制作、安装项目中的木材消耗量,均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木门》(L92J601)所示木料断面计算,使用时不再调整。木窗木材用量已综合考虑,使用时不再调整。

八、定额中木门扇制作、安装项目中均不包括纱扇、纱亮内容,纱扇、纱亮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九、定额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中包括刷一遍底油。如框扇不刷底油者,扣除相应项目内清油和油漆溶剂油用量。

十、成品门扇安装子目工作内容未包括刷油漆,油漆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十一、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以外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另行计算 。

十二、玻璃厚度、颜色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三、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门窗配件选用。

十四、铝合金门窗制作型材按国标92SJ编制,其中地弹门采用100系列;平开门、平开窗采用70系列;推拉窗、固定窗采用90系列。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5%损耗调整。

十五、定额门窗配件是按标准图用量计算的,配件的安装用工已包括在各相应子目内,不再另行计算。设计门窗配件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计算规则:

 

五、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二、木门扇设计有纱扇者,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三、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者,工程量按半圆窗和普通窗分别计算(半圆窗的工程量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面的裁口线为分界线)。

四、门连窗按门窗洞口面积之和计算。

五、普通木窗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纱窗扇定额。

六、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门扇包铝合金、铜踢脚板,按图示设计面积计算。

七、密闭钢门、厂库房钢大门、钢折叠门、射线防护门、钢制防火门、变压器室门、钢防盗门等安装项目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八、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包括成品安装)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九、铝合金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十、型钢附框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吨计算。

十一、钢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置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

十三、带气楼屋架的气楼部分及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十四、支撑屋架的混凝土垫块,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有关定额计算。

十五、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木或钉在屋架上的檩托木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的总长度增加5%计算。

十六、屋面板制作、檩木上钉屋面板、油毡挂瓦条、钉椽板项目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沟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十七、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定额解释:

 

1、   木门框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子目,定额按后塞框编制,实际施工中,无论先立框、后塞框,均执行定额。

2、   镶木板门、玻璃镶木板门、半截玻璃镶板门,按如下区分:

    镶木板门:门芯板为薄木板,并镶进门边和冒头的槽内。

    半截玻璃镶板门:门扇下部镶木板、上部镶玻璃,且镶玻璃部分的门扇高度在门扇总高度1/3以上。

    玻璃镶木板门:镶玻璃部分的门扇高度在门扇总高度的1/3以内,其余镶木板。

3、   木门窗子目中,均不包括披水条、盖口条。设计需要时,执行本解释补充子目5-3-83、84。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   冷藏库门、冷藏冻结间门子目中,不包括门樘制作、安装。设计需要时,执行本解释补充子目5-2-40、41。其工程量,按图示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钢门窗安装子目,定额按成品安装编制,成品内包括五金配件及铁脚,不包括安装玻璃的工料。设计需要安玻璃时,另按定额5-4-15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6、   现场制作、安装的各种门窗,已计入五金配件的安装用工,但不包括五金配件的材料用量。五金配件的材料用量,另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其种类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普通执手门锁安装,另按定额5-1-110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7、   木门窗制作子目中,均包括制作工序的防护性底油一遍。设计文件规定的木门窗油漆,另按定额第九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8、   塑钢门窗安装,执行塑料门窗安装子目。

9、   现场制作的木结构,不论采用何种木材,均按定额执行。

10、钢木屋架的工程量,按设计尺寸,只计算木杆件的材积量。附属于屋架的垫木等已并入屋架子目内,不另行计算;与屋架相连的挑檐木,另按木檩条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钢杆件的用量已包括在子目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钢杆件的损耗率为6%)

11、木屋面板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木板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板材的损耗率平口为4.4%,错口为13%)

12、封檐板、博风板,定额按板厚25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木板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板材的损耗率为23%)

    2006年综合解释:

        1、木门窗制作、安装中的带亮子目,系指木门扇和门上亮均为现场制作和安装。

           如果采用成品木门窗,成品门扇安装,执行5-1-107子目;门上亮,无论单扇、双扇、固定扇、开启扇,制作执行5-3-3子目,安装执行5-3-4子目。门上亮框上装玻璃,执行5-3-74子目。

         门上亮的工程量,计算至门框中横框上面的裁口线。

       2、一般门窗制作、安装,均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弧形门窗制作、安装,按门窗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第六章   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

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定额说明:

一、本章包括屋面、防水、保温、排水、变形缝与止水带、耐酸防腐等内容。

二、屋面

(一)设计屋面材料规格与定额规格(定额未注明具体规格的除外)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彩钢压型板屋面檩条,定额按间距1~1.2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檩条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防水

(一)定额防水项目不分室内、室外及防水部位,使用时按设计做法套用相应定额。

(二)卷材防水的接缝、收头、附加层及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三)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使用钢筋网时,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

 四、保温

(一)本节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其恒温的工业厂(库)房保温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二)保温层种类和保温材料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混凝土板上保温和架空隔热,适用于楼板、屋面板、地面的保温和架空隔热。

(四)立面保温,适用于墙面和柱面的保温。

(五)本节定额不包括保护层或衬墙等内容,发生时按相应章节套用。

(六)隔热层铺贴,除松散保温材料外,其他均以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松散材料的包装材料及包装用工已包括在定额中。

(七)墙面保温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五、变形缝断面定额取定如下: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30mm×20mm;油浸木丝板150mm×25mm;木板盖板200mm×25mm;紫铜板展开宽450mm;氯丁橡胶片宽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布止水片宽350mm;其他均为150mm×3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变形缝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六、耐酸防腐

(一)整体面层定额项目,适用于平面、立面、沟槽的防腐工程。

(二)块料面层定额项目按平面铺砌编制。铺砌立面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块料乘系数1.02,其他不变。

(三)花岗石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每10m2定额单位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04m3

(四)各种砂浆、混凝土、胶泥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胶泥用量不变。

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计算规则:

 

六、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

 一、屋面

(一)各种瓦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 

延尺系数C

隅延尺系数D

B/A(A=1)

B/2A

角度(α)

1

1/2

45°

1.4142

1.7321

0.75

 

36°52′

1.2500

1.6008

0.70

 

35°

1.2207

1.5779

0.666

1/3

33°40′

1.2015

1.5620

0.65

 

33°01′

1.1926

1.5564

0.60

 

30°58′

1.1662

1.5362

0.577

 

30°

1.1547

1.5270

0.55

 

28°49′

1.1413

1.5170

0.50

1/4

26°34′

1.1180

1.5000

0.45

 

24°14′

1.0966

1.4839

0.40

1/5

21°48′

1.0770

1.4697

0.35

 

19°17′

1.0594

1.4569

0.30

 

16°42′

1.0440

1.4457

0.25

 

14°02′

1.0308

1.4362

0.20

1/10

11°19′

1.0198

1.4283

0.15

 

8°32′

1.0112

1.4221

0.125

 

7°8′

1.0078

1.4191

0.100

1/20

5°42′

1.0050

1.4177

0.083

 

4°45′

1.0035

1.4166

0.066

1/30

3°49′

1.0022

1.4157

注:1、A=A’,且S=0时,为等两坡屋面;A=A’=S时,为等四坡屋面;

    2、屋面斜铺面积=屋面水平投影面积×C;

    3、等两坡屋面山墙泛水斜长=A×C;

    4、等四坡屋面斜脊长度=A×D。

(二)琉璃瓦屋面的琉璃瓦脊、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二、防水

(一)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

(二)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三)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墙体净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涂膜防水的油膏嵌缝、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三、保温

(一)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屋面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体积。

(三)地面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等所占体积。

(四)天棚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保温层内各种龙骨等所占体积,柱帽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天棚保温工程量内。

(五)墙体保温层,外墙按保温层中心线长度、内墙按保温层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体积,门洞口侧壁周围的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墙面保温工程量内。

(六)柱保温层按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七)池槽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长、宽净尺寸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池壁按立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四、排水

(一)水落管、镀锌铁皮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二)水斗、下水口、雨水口、弯头、短管等,均以个计算。

五、变形缝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六、耐酸防腐

(一)耐酸防腐工程区分不同材料及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门窗洞口等所占面积,墙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

(二)平面铺砌双层防腐块料时,按单层工程量乘以系数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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