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延方 男,1949年9月出 生,河南孟津人。中共党员。毕业于郑州大学。现任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院长,高级四级法官。 主要业绩:1982年毕业后分配到原洛阳地区政法干校任教, 1984年调原洛阳地区法律顾问处任副主任律师,1986年调三门峡市政法委担任政研室主任,1987年任渑地县检察长,1993年调三门峡市任湖滨区法院院长。以崭新的思路、扎实的工作,在短短3年时间里,使湖滨区法院在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两方面发生了有目共睹的变化。从法院基本建设抓起,多方筹资,先后盖起达省级标准的现代化法庭2座、标准化法庭1座及家属住宅楼,实现了法院史上干警住宅楼零的突破。并盖起了一座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办公楼,从而改善了法院租房办公的环境。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鼓励没有达到法律大学学历的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几年来,院里先后有34名同志拿到各级各类院校的大专结业证书。在其带动和影响下,近几年来,全院先后有52名干警拒收现金48750元,拒收礼品价值近24000余元,拒吃请280余人次,收到锦旗46面,镜匾42块,感谢信、表扬信多封。在干部管理上,重视人才,先后将3名年富力强的原中层干部推荐到院级领导岗位上,将6名德才兼备的中层副职提为正职,又将11名出类拔率的审判人员提拔为中层副职。院机关支部连年被上级党委评为先进支部,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单位、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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