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为何如此虚高?药厂、监管部门、流通企业、医院、药店的诸多环节似乎都逃脱不了干系,而产业链最终端的消费者只能是被宰割的羔羊。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4月底公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年,我国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46.5元,其中药 费为74元,占医药费用的50.5%;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5463.8元,其中药费为2400.4元,占医药费用的43.9%。这样的数据,也正印证了 民间的那句俗语:“没什么别没钱,有什么别有病”。 药价为何如此虚高?药厂、监管部门、流通企业、医院、药店的诸多环节似乎都逃脱不了干系,而产业链最终端的消费者只能是被宰割的羔羊。 1、生产和流通秩序混乱 目前,全国有约6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上万家药品流通企业,还有12万家药品零售企业。这些企业需要通过“经营、加价、收费”来保证其 赢利,这就导致了药品价格的节节攀高。此外,由于占有药品销售80%以上市场份额的医院实行的是药品加成政策,进价越高,加成越多,医院也就没有进低价药 的动力了。如此一来,从生产、经销再到使用这一药品链条里,对高价药都有了旺盛的需求,而到最终的病患者时,药品价格也就不可能低下来了。 2、药价包含行贿成本 按照程序,一种新药从研发到投入市场,一般需要3-5年。但为了尽快搞到新药批文,抢夺市场,一些药企通过行贿官员来达到目的,这些批文的 价格低则数百万元,高则上千万元。但“羊毛出在羊上”,这些不正当审批的成本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在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受贿案中臭名远扬的海口康力元 制药公司,仅在2005年一年就获得100多个批文(即每三天就拿到一个新药生产许可),其中高利润的抗生素类药又占了很大部分,但后来发现,这些获批药 品中没有一个是由该公司研发的。 3、老药变脸,药价大涨 尽管政府为了诊治看病贵这一顽疾,下了不少力气,比如药品降价这一行政政策,但在实践中老百姓并没有感受到实际效果,这正与药企大量生产替 代药品分不开——当国家降低某一药品的价格,很多药企马上就采用改换剂量、变换名称,用“新瓶装老酒”的伎俩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某企 业生产的“止喘灵”气雾剂,仅仅换了个包装,就由19元涨到了280元。原来常见的每粒3分钱的阿司匹林,在更名为“巴米尔”后,售价变为0.63元,价 格贵了20倍。药品降价的政策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为药企提价的契机。 4、定价过程不透明 有的药品生产企业明知物价主管部门缺乏足够的医药领域专业人才,不可能逐项考核成本,于是在将相关材料上报到物价部门时,把各种所谓“新技 术”的研发费用作为成本加进生产价格,并常常以“商业机密”为由抵制物价部门的审核。在此情况下,药品的生产成本定价工作往往由生产企业进行。这使得物价 部门为部分药品限定的销售价格浮动范围失去了意义——药品的上下浮动空间可以高达数十倍之多。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某制药企业生产的注射用重组人白 介素-2出厂价为2.9元/支,但物价部门规定其最高限价为63元/支。 5、医院“以药养医” 目前我国医院控制着80%以上的药品市场销售份额,处于事实上的流通渠道垄断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市场机制在药品流通领域中的失灵, 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将价格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由于缺乏专业的医疗知识,患者在使用药品时往往需要依靠医生的指导,这直接导致了医生对药品消费的控制权。此 外,由于政府投入只占公立医院正常运营费用的极少部分,我国允许医院在销售药品时有15%的加价权,这意味着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赚取的利润就越大——在利 益的驱使下,医院难免产生使用高价药的动机。 6、医生回扣 对药厂而言,最大和最丰厚的市场是医院,如果得不到医生的配合,其药品则难以销售给患者。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间的竞争最终一般都会演变为对 医院和拥有处方权的医生的争夺上,这通常表现为进入医院药房前的高额“公关费”和医生使用药品过程中的“回扣”。但这些不正当的费用最终都将通过高价药来 由患者来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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