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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通报

 小草春来早 2010-09-10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通报

时间:2010-06-07 00:00:00来源:三农市场网 作者:刘建民


    自2010年3月中宣部、中编办、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09]25号)出台以来,我区按照《意见》要求和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3-5月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中宣发[2009]25号《意见》下发后,文化厅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领导汇报请示,并协助宣传部与自治区编办、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于4月3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宣发[2010]7号),使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有了实质性进展。5月28日,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提出了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名单,将在征求意见后由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发文正式成立。

  截至2010年5月底,全区12个盟市中,乌兰察布市、赤峰市已拟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并报当地宣传部、编办;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阿拉善盟已拟定方案,正在讨论修改阶段;呼和浩特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处于汇报、沟通阶段,未拟定改革方案。

  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各地均未成立盟市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主动参与意识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在各级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宣传部门牵头,个别地区的文化行政部门认为宣传部门做好方案贯彻实施即可,主动参与的意识淡薄。

  (二)改革方案(草案)尚需完善。已拟定的改革方案(草案)在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内设机构等项设置上有与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工作进度需要加快。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要在2010年8月底前完成,目前个别盟市工作进度较慢,影响了阶段性工作的完成。

  三、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主动融入,积极作为。2010年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决胜之年,文化部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就把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定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一把手工程”,由一把手总负责,总协调。自治区“三定方案”也赋予文化厅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力量整合的职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要多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自治区、本盟市加快推进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主动承担起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任务,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加速推进工作进程。各盟市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宣传部、编办,务于6月30日前将由宣传部牵头制定的改革方案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将改革方案和盟市编办关于审批当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报告报自治区编办。

  (二)规范改革,扎实推进。在制定改革方案时,要多与上级宣传、文化部门联系、沟通。制定方案后,要按照中央编办[2010]47号文件要求,积极协调配合编制部门,有效解决改革中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职能划转等关键问题,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编制、职能、经费。在推进盟市级改革的同时,要把旗县(市区)改革方案的制定和改革推进工作一并进行。

  (三)实行改革进展情况半月报制度。从6月1日起,每月15日、30日各上报(传真)一次改革进展情况(包括:方案起草情况、宣传部研究方案情况、成立领导小组情况、与各部门协调沟通情况)。

  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于2010年6月按照内党宣发[2010]7号文件的部署派督查工作赴各地开展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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