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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一般知识——其他相关资料(上)

 灌花酿酒 2010-09-10
 

1、结婚以后,夫妻只能按揭购买一套商品用房吗?能否以各自的名义、凭单方的经济实力自己购买商品房?

答:夫妻双方可以以各自名义购买商品房,但由于婚后双方的工资等收入是共有财产,因此购买的房屋仍是共有财产,除非双方能够证明购房资金不是共有。

2、办理公积金贷款后,能否支取夫妻双方或一方每月交纳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答:可以在贷款未还清前,每年由职工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填写《职工购建房支取个人公积金申请表》并附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账号、结婚证原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支取手续。住房公积金每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金额为上一年度已结息金额,且不能超过一年的还贷总额。

3、若买方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可否办理贷款?

答:不可以,必须是正式的身份证,且不得有开启、毁损等现象,非成都市六区十二县的必须办理暂住证,但暂住证只要拿到领证通知单就可以办理了。

4、购房前房产公司已将房屋抵押,现在大产权也未办下来,不知这是否会影响办理分户产权?

答: 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出售并办理备案登记的,开发商提供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房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即可将产权登记办理完毕。

5、商品房土地使用到期后,政府对楼房进行拆除需补偿吗?如何补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1995]29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如果国家收回该处土地,房屋拆迁也会补偿,但只能补偿房屋残值,不包括地价。

6、购买单位集资房,能否办理户口?

答:根据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规定,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按揭,不含二手房)才能申请办理成都市户口,集资房不能办理。

7、撤迁户在撤迁后一年内购房,领取购房补助金需要办理甚麽手续?

答:在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征地拆迁中,实行货币化补偿的被拆迁入,在订立拆迁协议的一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起购房补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购房合同成交总金额×1]+[(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建筑面积单价) ×1];新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20180平方米的,其购房补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购房合同成交总金额× 0.5]+[(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建筑面积单价) ×0.5]。上述计算公式中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您可以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凭身份证件、产权证(办理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提供复印件)、契税完税证(发票)、缴纳规费通知单,《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助申领单》到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房地产大厦4楼个人购房补助资金发放点亲自领取(委托领取的,须凭公证委托书)

8、以前单位缴纳了公积金,现在因更换工作单位而没有缴纳了,但是以前有公积金约1万元左右,不知能否支取?怎样支取?

答:可以在以下情况办理销户支取①离退休; ②死亡; ③出境定居;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⑤在“中心”托管户托管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支取,支取额为职工个人帐户内的本息金额。或正在发生住房消费(如购房、建房、危房大修等),需要付款给房地产开发商、还购房贷款本息、付相关税费时,可以办理使用支取,支取额为上一年度已结息金额(每年630日为结息日)。

9、公积金贷款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开发商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了项目合作协议; 2、个人正常缴纳公积金一年以上。您可以要求开发商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业务。如果开发商不办理公积金贷款您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每年支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关办事程序请参阅本站《办事指南》职工购建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办理。

10、关于购房入户问题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凡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按揭,不含二手房),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五城区及高新区户口: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一名成都市户口(购房者本人、配偶或已成年子女其中一人的户口)。购买两套以及两套以上住房的,购房金额或面积可以合并计算。您可以在入住后凭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最近6个月的缴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分局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成都市户口。

1、 们评估的价太低了,我不想卖了。

答:询问客户的心里价位,一方面向客户讲解其房子的优劣势(尤其渲染其房屋劣势),另一方面适当提供雷同房屋的成交价格供其自行比较借鉴。如果客户的心里价位位势有所降低,员工可掌握的浮动范围不超过正负10%。

2、 有房子想出租,需要怎么办手续,怎么收费?

答:请携带房屋权属证明、房主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如果您出租的房屋月租金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我们除了为您发布信息之外,还为您寻找客户,带客户看房,成租后向您(出租方)收取半个月佣金(向客户解释租金2000/月以上属于高端租赁,该市场现属于供过于求,向您收取租金的方式是由市场决定的,我们将通过我们强大的营销网络和渠道为您尽快找到客户,让您尽快受益),同时我们公司作为见证方协助您双方签署一份租赁合同。

3、 一套房子想卖,现自己已找好买方,想委托公司办手续,应该如何办理,怎么收费?

答:买卖双方约好时间到连锁店签订一份房屋买卖置换合同。买卖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另外买方带房款或部分定金,卖房须带该房屋产权证或房本。买方将全款交到公司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是免费的。

4、 费太高了,有些中介公司才收成交额的1%-1.5%,你们可以优惠一些吗?

答:收费是公司统一规定的,我们没有给予优惠的权利。我们在全市拥有十余家连锁店(今年年底将达到40家)作为广阔的销售渠道和有一支训练有素的销售队伍一齐销售您的房子,此外我们以网络操作平台做媒介,有购房需求的人只需登陆cd.sunco.com.cn网站,足不出户就可以看到您要卖的房子。我们提供给您的是让您放心值得您信赖的阳光中介,操作流程透明清晰,绝对不会出现在其他小中介公司出现的诸如买空卖空等。

5、 求租方未到期就不租了,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如果求租方提前退租则预付租金或押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 完租赁合同是不是出了事你们就负责了?

答:如果有事双方可以协商,若协商不成一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我们公司只是签订合同的见证方,可以帮助你们协商解决,但没有仲裁的权利和义务。

7、 有套房子想卖,房主是我的××(亲属),他现在人在国外,该如何办手续?

答:首先要到当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委托XX人办理房屋相关事宜的委托公证手续,然后由受托人在本地公证处对此委托公证手续进行二次公证。之后就可以由受托人代为办理该房屋相关的受托事宜。

8、 二手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带有产权的私产房,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9、 当客户签完三方后,其中一方违约导致该房屋交易无法继续,双方要求退还中介费时,应这样向客户解释。

答:我公司所收取的费用是居间服务费只要合同签字便已生效,证明我们提供的信息已成交,所以服务费不退。(附:关于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在三方合同定立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导致此房屋交易无法继续,我公司居间服务费一律不退。违约方可以与另外两方终止合同,请注意措辞,不要同意双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是表示一方要求不再履行合同,但我公司已完成房屋信息成交,居间服务费不退;解除合同则表示双方自愿解除此合同已恢复到合同定立之前,所以我方无权收取信息服务费。)

10、当买卖双方想自行交接房款,你应这样说服客户。

答: 既然您双方到中介公司来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为的就是您双方的利益均能够得到保障。为了保障卖方的利益,我们要求买方将房款全部交齐到公司后,方可为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我们在房产过户完毕之前不会将房款交于卖方。所有房款及权属证明的交接均保证在双方同意认可及三方全部在场的前提下进行,从而实现对您双方利益的保证。对于自行交接的房款如果中途出现问题我们不负担任何居间担保的责任。但是如果您双方一定要自行交接房款的话,如果房屋买卖交易进行中途出现问题对于自行交接的房款我们不负担任何居间担保的责任。

11、客户想出租的房屋恰巧是店内有客户需求登记的房屋或此房恰是买卖市场稀缺的房源时,如何说服客户将此房屋转为出售?

答:向客户渲染出租房屋手续的烦琐以及后期可能出现的风险。在其允许的前提下可为其房屋进行评估,价格适中不可偏低,同时向其介绍出售此房的利益所在。

12、知道该房是我司收购的,该如何解释?

答:向其解释我们收购房屋是要实现再销售的,故对于低质量的房源不会进行收购的,其综合情况只可能优于同等条件下的房屋,否则作为企业将无法实现其利润。因此购买收购房事实上是最明志的选择。

13、 当有客户提到你们的收购价格太低了,你应如何解释?

答:一方面向客户适当提供同类房屋的曾有的成交情况(做一定的修正),另一方面着重强调该房屋的劣势。如果客户仍然不认可,且欲不卖该房,可劝说客户采取代卖形式。

14对于收购盈利很多人还认识的不够,仅仅想到是从中盈利。而我司推出的收购更多的是一项服务,是为了更可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是为了让房主省去等买房人来反复看房,反复恰谈价格,而花去了很多精力以及时间。所以我们公司推出了这项不已盈利为目的的服务正如我们的三免六限服务一样。是为了让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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