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地,一提到酒,我脑海中想到的,首先便是东北的烧刀子,蒙古的草原白,还有家乡的老白汾。总认为男人们喝酒,就应该喝这些酒劲儿冲的白酒。喝下一口酒去,从头到脚毛焦火辣,连呼吸都带着火星味儿。倘三两五两下肚,面庞开始红润,舌头开始打结,说话不知不觉比往常也提高了几度。这时候,你再去看这些男人们,一个个或愁肠满结,或意气风发,或惺惺相惜,或抱头痛哭。男人们大都会在酒后吐尽肝肠,但这时他们说的话你千万不能当真,所谓的酒后吐真言,那只是骗人的把戏。因为有些人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将醉未醉的时候,吐出他所谓的真言,然后坏坏地笑着,等待哪个被自己“真言”感动的女人,投入自己的怀抱。天下最好的借口就是“我喝醉了,我什么都忘了”。因为忘了,所以可以不必兑现。因为忘了,所以可以山吹海擂,而不必为吹牛皮上税。至于他是不是真的忘了,那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算是酒中的另类吧,别的酒都是越陈越好,惟有此酒须趁着新鲜才能喝出味儿来。而且,别的酒只需要酒量,喝啤酒除了酒量,还需要有非凡的肚量。肚子大的,不一定肚量就大,肚子小的,也未见得肚量就小。我曾见过一个人,在喝白酒喝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大呼换酒。此君长得并不是特别富态,但七八瓶啤酒灌下去后,除了肚皮微胀,竟然丝毫不见醉意。于是我就总结出这样的规律:但凡一个人能不能喝酒,从他的性别跟面相上是看不出来的。有些人刚喝一点儿酒,脸就红得成了关公,可三斤五斤下去,照样儿能喝能侃。而有些人,你看他的块头儿挺能喝,可没几杯过去,就躺在桌子底下人事不省。 红酒、香槟酒,或者其他那些五颜六色的酒,我是不屑一顾的。总觉得像红酒那如血一般的东西只应该属于女人,男人倘若也喝红酒,十有八九是醉翁之意不在饮。常看到一些影视作品里,男主角跟女主角各自端着一只高脚杯,杯中盛着半杯红酒。那男主角端着红酒的手作兰花状,跟女主角优雅地碰杯,再碰杯。结果,男女主角竟然就在红酒的滋润下醉的一塌糊涂,于是做出了越轨之事。每每到此,我便觉得编故事的人是个居心叵测的人。能编出这种故事,要么他是没有喝过酒,要么他就是太会喝酒了。想那男主角一定是因为有美人在侧,酒不醉人人自醉,酒的甘醇尚没有品出,温软的香风就已经将他薰倒。再或者,那是男主角所使的伎俩,故意装着喝醉,好趁机拣女主角的便宜。反正红酒喝不醉人,在我看来,那几乎是千真万确的。 西洋的白酒,说实话,我不敢恭维。中国人喝洋酒,其实大部分都是图个稀奇,真正对西洋酒贪杯成瘾的,永远只能是少数。有一次在朋友家吃饭,席间朋友拿出一瓶颜色发黄、奥地利产的洋酒来,招呼我们几个朋友。因为之前没有喝过洋酒,索性便趁机喝个稀奇。哪料刚一入口,酸涩苦辣的感觉便涌至胸前,于是呕吐,呕吐,惊起一滩鸥鹭。尽管旁的人都喝得津津有味儿,但我,自此却对西洋酒失去了兴趣。中国有那么多的好酒,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为外国的酒纳税?再说了,花大价钱买来的洋酒,也未见得就有中国的酒好。真正爱喝的人其实根本不在乎喝什么,只要有酒,有没有下酒菜无所谓,站着坐着躺着或是蹲着也无所谓,仰起脖颈来美美地栽上一气,一样地也能让人飘飘欲仙,醉梦庄周。所以,我觉得中国人喝洋酒,就如同穿名牌不拆商标,其实是另有指意,在乎的,是洋酒之外的身份跟品味。 古人说:“一醉解千愁”。酒其实并不能销愁,一旦酒醒,愁绪便如那雨后疯长的藤草,唿喇喇一下子,重新爬满买醉者的心窗。愁绪不但没有消解,反而更增添了几许颓废,几许沧桑。偶尔的一醉无伤大雅,长久地沉浸在醉乡,那是自己在骗自己。 酒之于男人,正如化妆品之于女人。一个从不涂脂抹粉的女人,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女人。同样,一个连一滴酒都未沾过的男人,也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男人。男人跟男人,在相互吹嘘的时候,总喜欢以酒作为开场白,要么他正在酒场之上,要么他就在赴酒场的路上。中国的男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把某某人灌醉,然后在其醒后将其奚落一番,或者,在互不服输的碰杯声中,双双醉倒在酒桌之下。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酒的存在,男人们就会因为酒而将明争暗斗进行到底。 自打人类文明诞生的那一日起,酒就出现在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有酒伴随的历史。打开历史的瓶塞,冲天的酒气扑鼻而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易水边上,荆轲手捧太子丹递来的那碗酒,一饮而尽,之后便踏上了那条不归之路。翩然神游的东坡居士,思绪飘飞,上下求索,一曲《水调歌头》惹湿了多少有情人的眼眶。同样是酒,上个世纪德国的那家啤酒馆里,一群慷慨激昂的年轻军官,在酒精的刺激下,血红着眼睛,策划了那场夺权的政变。二战,于是就在酒的催化下,一步步向人类逼近。 酒点燃了文人们创作的激情,也点燃了政客们蓬勃的野心。酒让清醒的人难得糊涂,也让糊涂的人反而清醒。人常说:“千言万语,尽在杯中”。一杯祝福酒,让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们尝尽甜蜜;一杯友谊酒,让相知相惜的人们热泪盈眶;一碗壮行酒,让慷慨赴难的死士们变得从容;一碗断头酒,让即将临刑的囚徒们顿生悲壮。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让人血脉喷张,豪气上涌,那酒,无疑就是这方面的极品。 古龙的一生离不开三样东西:女人,骰子,酒。这个靠卖文字为生的侠客,将码字换来的金钱多数都花在了美人、赌桌跟酒杯里。天下的美女,他不可能尽揽怀中,天下的赌局,他不可能一一参与,惟独有酒,他可以将天下的名酒一一品尝。这个其貌不扬甚至称得上丑陋的男人,穷其一生,都将品尽天下名酒当作人生第一快事。只有在酒醉之后,他才能文思泉涌,妙笔生花,也只有这时,他才能体验到写作的冲动和倾吐的快感。打开他的橱柜,天下的好酒无不尽收眼底。拥有这一橱柜的名酒,他便似乎拥有了整个世界。他本人是个酒鬼,所以他笔下的侠客们也个个是酒鬼。严格地说,他不能算是个作家,因为他写作只是为了换回买酒的钱。但他是个男人,绝对的男人,能把酒的哲学发挥到极致,他的确称得上是个男人。 菊花、古剑、酒。如果非要让我从这三样东西中选择一样,我宁愿选择酒。菊花太隐逸了,身处这个纷乱的世道,再孤芳自赏的菊花也经不起人事的蹂躏,也许你还等不到它怒放的那一天,它就过早地凋谢在了滚滚的红尘中;古剑太锐利了,现代人的身上都穿着厚厚的铠甲,你的古剑如果还没有锋利到足以刺穿对方的铠甲,那么你就该学会隐蔽自己的锋芒。所以,还是酒。如酒的生活是智慧的生活。当你累了,困了,受伤了,你就喝它个畅快淋漓,让酒的快意通达你身体的每一根神经,让酒醉后的你以另一番面目重新站立在这个世上。人生难得几回醉,该醉的时候,你就醉吧!只是你别忘了,酒醒之后,你一定要站立着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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