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周口9月20日电 (记者 钟新) “我们在农行鹿邑县支行各个营业所兢兢业业工作近10年,付出诸多辛勤的汗水,为农行做出很大的贡献。可是,我们下岗后,农行鹿邑县支行再也不管了,10年来,我们多次讨说法,至今没有结果。”接到反映后,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据反映人王祥利说,1989年至1996年先后有80多人被招到农行鹿邑县支行各个营业所工作,成为农行鹿邑县支行各个营业所的业务代办员,经培训后分到各个乡营业所不同的岗位,有的从事信贷工作,有的从事财务工作,为农行的发展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做出了贡献。后来农行鹿邑县支行进行改革,他们纷纷下岗。在下岗之初,用人单位让他们等通知,可后来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他们就到县农行讨说法,可这一讨就是10年,至今没有结果。 王祥利称,他们有在农行鹿邑县支行各个营业所工作的相关证明,有的有鹿邑县劳动局的通知,有的有工作证,有的有工作期间获得荣誉证书等等,在工作期间还签过协议。可是,农行鹿邑县支行对这些却不认可,说和农行没有关系。 在反映人提供的一份业务代办员履历表中显示:鹿邑县农业银行招聘业务代办员协议书,招聘单位为观堂营业所,上面有应聘人签字,担保人签字,招聘单位盖章。在代办员李敬福1995年的荣誉证书上显示:李敬福在1994年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还有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鹿邑县支行的章。在代办员皇丙丰1999年的荣誉证书上显示:皇丙丰同志在1998年农村金融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还有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鹿邑县支行的章。 反映人认为,他们和农行鹿邑县支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也从没有接到该行和他们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该行应给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偿,给他们补缴社保金,农行鹿邑县支却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诿,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对此,农行鹿邑县支行的负责人在电话中介绍,她解决不了这问题,已经向周口市农行回报过了。 那么,对王祥利等人反映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农行周口分行办公室一姓陈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不是代办员,是协储员,是临时工,他们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对此,反映人说,当时他们签的是代办员的协议。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只要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有没有劳动协议,只要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关系,应视其为是单位职工,应给予这些职工一定的生活费等。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在所在的单位工作一定年限,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应给予职工一定的补偿。 王祥利等人的维权之路何时才能走到尽头?其要求是否合理,能否得到应有的补偿?相信有关部门会给他们一个合理、合情、合法的说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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