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吾十有1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2, 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3,六十而耳顺4,七十而从5心所欲,不逾6矩7。” 【译文】孔子说:“我十五岁即有志于学习各种各样的学问、知识,三十岁时,便树立了自己的思想,四十岁时,对人生我已经没有什么疑惑的问题了;到五十岁时,我才知道天道的规律;到了六十岁,我什么话都能听了;到了七十岁时,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思想,但却不会超过法度、规矩。” 【说明】说“为政”,孔子为什么说到自己了呢?其实,这是孔子借自己的经历告诫为政者,“为政”靠的是“学、识”。现在许多人都将“三十而立”看成是“成家立业”之意。殊不知,这个“立”字含义很深,是孔子说明自己思想树立起来之意。要知道,一个人要树立起自己的思想,是很不容易的。也就是一个人学到了三十岁,就应该有了自己的思想,从而不会“人云亦云”了。一个普通人,没有自己的思想,似乎不大重要,而作为“为政者”,就必须有自己的思想,也就是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和思考。但光“立”当然不行,所以“四十而不惑”,不惑什么呢?对社会上各种不同的思想不再疑惑。也就是说,坚定了前进的目标,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努力地奋斗下去。但这还不够,“五十而知天命”,天命是什么?天命就是天的发展趋势,天道也就是人道。人道是要服从天道的,一年有四季,有365天,一天有十二个时辰,二十四小时,地球围绕着太阳自转、公转,这都是天道。作为地球人,非服从这个天道的规律不可,除非你跳出地球。知道了天的发展趋势,从而才可以知道人的发展趋势;知道了人的发展趋势,才可以“为政”,也就是才能真正懂得统治人民的规律和决窍。这就是孔子的体会。 接下来的“六十而耳顺”,乃是孔子对人道的一个很有意思的描述。我们一般人在年轻的时候,血气方刚,听到不同意见,那是忍不住的,总要反驳两句,以显示自己的勇气和正确。更有甚者,是根本容不下反面意见。我“慢”很严重。尤其是文化知识较高的人,总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孔子的“耳顺”,则描述了一个人能够容忍所有不同的意见,这很难得。也就是说这个人已经彻底洞察、理解了人生,知道了为什么这个人要说这样的话,那个人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既然知道了、了解了、洞察了,也就能什么都能听进去了。能听进去,并不代表要服从,自己自有主张也就是了。 到了七十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看来似乎很矛盾,能随心所欲地,那还管什么规矩?肯定要“逾矩”,超越、超过规矩。其实,孔子的话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在遵循天道、人道的规律下,不逾越天道、人道的规律的“从心所欲”。这就是人生经验的积累。孔子的这一段叙述,其实就是描述一个人的内在修养,一个很好的道德修养,一个很好的心态。只有拥有了这样好的心态,才可以去“为政”。 —————————————————— 【注释】1.有:通“又”。在古文中用于整数与零数之间使用,“十有五”即十五。《书·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韩非子·三守》:“而人臣有不敢忠主,则国为亡国矣。”《韩非子·五蠹》:“割地朝者三十有六国。”汉贾谊《过秦论》:“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 2.立:《书·皋陶谟》:“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诗·周颂·思文》:“立我烝民,莫匪尔极。”《易·恒·象》:“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子罕》:“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广雅·释诂三》:“立,成也。”这里用为树立、自立之意。 3.命:《易·讼·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易·否·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诗·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孔颖达疏:“言天道转运,无极止时也。”《老子·十六章》:“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论语·尧曰》:“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韩非子·扬榷》:“天有大命,人有大命。”这里用为天命、命运的规律之意。总结自《周易》以来所有古籍中关于“命”的辞意,不论是指天命、人命等,其实都是指天的规律,人的规律,宇宙的法则等,当人事、物理、历史的命运、时间和空间加起来,形成一股力量的时候,成为规律的时候,人们称它为命。现代我们称它为“时代的趋势”之意。只是后来的人误解并歪曲了“命”的本义,将它看成是迷信意义上的天命论、宿命论了。 4.耳顺:指从听到的别人的话中能分辨出好坏、是非、真假,但又能听下去,不会跳起来反驳。 5.从:(zong纵)古通“纵”。《书·盘庚上》:“猷黜乃心,无傲从康。”《诗·郑风·大叔于田》:“抑纵送忌。” 《管子·戒》:“从乐而不反者,谓之荒。”《离骚》:“纵欲而不忍。”《荀子·臣道》:“通忠之顺,权险之平,祸乱之从声。”这里用为放纵之意。谓随自己的心意。 6.逾:(yu于)《书·顾命》:“无敢昏逾。”《管子·君臣下》:“贵贱有义,伦等不逾,则有功者劝。”《论语·子张》:“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孟子·梁惠王下》:“将使卑逾尊,疏逾戚。”这里用为超过、胜过之意。 7.矩:本字作巨,今字作矩。形声。从矢,巨声。本义:矩尺。画直角或方形的工具。后来用为比喻规矩、法则之意。《墨子·天志上》:“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楚辞·离骚》:“求榘鑊之所同。”《孟子·离娄上》:“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圆平直,不可胜用也。”《荀子·赋》:“圆者中规,方者中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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