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我同学在建设银行十分无聊的上班,一个穿的很糟糕的女士来到他的窗口,给了他一张纸条要提款。
纸条上赫然写着“兹派XX同志于贵银行处提取人民币10000000元”。 落款是XXXC.P办公厅。 我同学本来想报警,可看该神经病患者很认真的样子,想想还是打发给保安算了。(估计保安也很闲)。 果然,保安对该女子说:“你这张条子想取款,必须先到对面派出所,找所长盖一个章,他盖完章,你再来取钱就没问题啦。” 该女子想都没想,直接就向派出所走去了。(这保安还真不一般,平时有点小看他了。) 大概十多分钟,排队的顾客慢慢多起来的时候,那女子兴高采烈地回来了,举着那个条子,说:“人家说了,办公程序简化了,不用所长批条直接就可以取钱啦。” 我同学一听到这,就不住感叹police队伍里真有高人,一句“高调”就给打发回来了。 我同学和保安当时就傻了,营业大厅有很多人,怕她精神病发作起来影响正常的秩序,只好把值班主管找来了。 主管和女患者在一边聊了几句,问她取钱做什么用啊,女患者说:“取钱买面包、蛋糕,吃的,买穿的。”主管指了指不远的地方,该女子就又高高兴兴地走了。 保安去请教“高招”,主管当时是这样对女患者说的:“我们这里是建行,只有建房子才能到这里取钱。你取钱买吃的,那肯定是粮食了,要去农行,买穿的等东西,取钱要到工商银行才行!“ 我同学打心眼里佩服呀,到底是当主管的啊!!! 。。。。。。 过了 一会儿,该女士又回来了,而且带来了各行的回答:“农行的人说了,这里是农行,只有农民能取钱,我是城市户口。工行的人说了,我们这里是工行,只能公的来取,母的不行。说我是贱人,要我到建行取钱。” 我同学,保安,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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