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独家获悉,从12月开始,国内化肥产品将遭遇更为严厉的出口限制政策。这一新政旨在控制因成本推动可能造成的新一轮农产品价格上涨。 据悉,即将出台的政策将普遍下调主要农业化肥产品的出口税收基准价。其中,二胺的离岸征税基准价将由目前的每吨4000元下调至3400元,一胺离岸征税基准价将由每吨3700元下调至2900元,尿素则可能维持2100元的水平不变。据称,在新限制政策下,如果化肥产品出口的离岸价格越高,税率也将逐渐提高。 此外,限制政策同时还将化肥出口窗口期缩短,磷肥产品和尿素产品由六个半月、六个月均缩短为四个月。 在化肥行业人士看来,这些限制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化肥出口通道基本被堵死。“因为如果按照调整后的基准价计算,加上关税,企业出口就是亏损的,出口等于自找死路”。 限制出口 此次化肥出口限制政策,从酝酿到形成最终方案上报国务院,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今年10月底,在全国农产品价格迎来新一波全面快速上涨的情况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工信部、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召开会议,开始研究部署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 这一情形与2008年年初的一轮通胀颇为类似。当时,国内农产品价格在2007年年底开始步入上涨通道,至2008年初,通胀形势已经颇为严峻。2008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 《关于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通知》,严禁尿素、二胺、复合肥等品种的涨价行为,同时限制出口。 不过,国家发改委在2009年年初发布了 《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宣布取消对化肥价格的限制政策,将化肥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这一改革措施意味着,此后国家发改委将不能再对化肥价格随意进行限制涨价等方式的干预。 业内人士说,这是此次有关部门之所以选择限制出口来平抑国内价格,而不是直接进行限价的主要原因。“限制出口和价格管制,看似不同,但是实际效果是一样的。” 11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文,宣布实施稳定物价的16条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控制化肥出口,调整化肥出口关税政策和淡旺季划分时段,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 消息人士称,相关部门已将限制化肥出口政策具体方案上报国务院,并建议从12月初开始实施。 不过,该方案中并没有明确,对化肥出口的限制政策要到何时终止。化肥行业人士担心,限制中国化肥出口,将导致世界化肥价格上涨,进而影响原材料进一步上涨,最终原本就需要高价进口原材料的化肥企业会撑不下去。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数据,10月份,河北尿素价格为每吨1840元、安徽为1930元,二胺两省价格分别为3760元、3550元。这一价格水平与2008年四五月份的水平相当、二胺价格甚至还低1000元左右,但其上游硫磺、天然气、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均已大幅上涨。 受害者 据悉,在国家发改委牵头召开对化肥出口限制进行研讨之后,相关部门数次召开会议讨论。其中工信部和化肥行业人士表示,反对对化肥出口进行限制,因为今年1-8月全国化肥企业全面亏损,企业经营刚刚好转,此时对企业进行限制,不利于行业运营。最初,财政部也不赞成限制化肥出口的措施。主张限制化肥出口的主要来自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中华合作供销总社等方面。原因是,农产品价格涨势过猛,需要从上游进一步控制农产品成本。 近年来,由于国内化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受制于硫磺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增加出口,一直是国内化肥企业赚取利润的主要手段之一。据估算,近几年中国每年冬季化肥储备量大约在800-1000万吨,而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9年全年中国出口化肥882.5万吨,2008年的出口量超过了920万吨。 不过,在即将出台的限制新政下,产能严重过剩、受制于进口原料价格大幅攀升的化肥行业,大部分产能都只能回到国内市场销售。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希望,此举能够对降低农产品成本,从而削弱未来农产品价格进一步上涨起到作用。 但化肥行业人士称,上述限制措施实际上是将化肥产能全部堵在国内,以行业竞争被迫降价来降低农业成本和物价上涨预期,这将给化肥企业造成不小的损害。该人士说,“化肥行业成了这一轮通胀调控中最大的受害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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