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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县委权力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

 3gzylon 2010-11-29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规范权力行使、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县级是承上启下的行政区域,县委的权力历来是非常大的,可以说对相对独立县域内的一切几乎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对县委的权力实行透明,对于加强权力的监督是十分必要的,然而仅仅是透明恐怕还远远不够。

权力透明固然好,便于大家对于县委权力的监督。仅靠透明,那么透明之后呢,就要靠各项制度来进行约束。否则,透明归透明,在权力运作上依然是我行我素,透明的意义就不大。因此,在实现县委权力透明后,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约制度和良好的监督机制。不仅仅靠透明后县委权力运行的自觉,更应该借助和依靠外力的监督,让县委权力做到不能自由,必须按程序进行权力的操作,行使权力时,使之不能任意所为。

县委权力的运行要有自觉,但更多的要有来自外界的他律。我们开展各类教育,要县委权力运行的自觉,特别是县委书记更要依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用权行为。但由于县域的特殊性,往往在运行权力时,又不能自禁。通常人们所说的:上级监督太远,纪委监督太软,同级监督不敢,正是当前一些县委权力的真实写照。

因此,我们在对县委权力实行公开透明时,还要建立对于县委权力约束机制,特别是加强对县委书记的权力制约。我想,公开透明其权利固然重要,限制其权利也许更重要,毕竟他律比自律可靠的多。(管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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