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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braveheart1975 2010-12-06
 

  近日,定南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通知》规范了稀土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管理,对稀土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制定了生产前开采许可基本流程和生产配额监管程序;规定了生产中监管措施,包括原材料审批、原矿产品集中入库及定点存放、规税费缴交、渣头点和开采过程管理;明确了生产后的规税费清缴、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后续纠纷处理及原矿外购要求。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县领导小组、稀土办、矿管局、矿业公司、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水保局、林业局、国土局、工信局、监察局、供电公司及各镇政府等部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了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监管责任。

  该《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稀土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稀土资源,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使我县稀土资源管理逐步步入规范化轨道,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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