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浈经贸〔2010〕 20 号 转发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1号令),落实市经信局《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浈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浈江区经济贸易局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抄送: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韶关市浈江区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为了营造决战之年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市经信局《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切实收到良好效果,特成立浈江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德清(区长) 副组长:刘 锋(副区长) 成 员:区直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贸局,主任:李向东。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0年6月12-18日 (二)活动主题:本次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三)活动重点:节能宣传周期间,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下达节能减排攻坚目标,全体机关干部员工学习节能减排文件精神,参与节能减排行动。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周期间,在办公室门张贴节能减排宣传画,在公共场所醒目处悬挂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现代技术优势,通过区网络、宣传栏和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努力营造节能减排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干部员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通过宣传推动节能整体工作,积极创建节能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公共机关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各级公共机构领导要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从身边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实现节能增效。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注意挖掘节能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典型技术。对节能意识突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节能效果明显的技术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学习活动。 (五)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改善、改造用能设施,探索用能管理新机制,提高后勤运行效率,降低资源能耗。 (六)悬挂两幅标语:节约能源随手做,一点一滴不嫌多;节约水电粮食,珍惜能源点滴。 四、总体要求 当前我区正处于确保完成 “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非常时期,面对非常形势,必须全民动员、全民行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坚持把节能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作为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今年我区节能宣传周活动要紧紧围绕“节能攻坚 全民行动”的主题,把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宣传重点,遵循公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面广、与媒体紧密结合、活动集中紧凑等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把节能宣传周活动办得“隆重、参与、节约、有效”。各项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把节能与企业增效、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把节能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以达到宣传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推进节能全民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节能舆论氛围的目的。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现节能目标,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实际责任到人,加强活动领导,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二)要结合机关工作特点,面向全体干部员工,大力宣传,使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处处讲节约、时时讲节约成为全区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开展创建节水型单位、使用环保再生纸等专项活动。 (三)各有关单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富有实效地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请有关单位对本次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府办218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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