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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轉注字”的理解

 知愚草堂 2010-12-09

我對“轉注字”的理解

周祖庠 

(漳州師範學院中文系  363000 福建漳州)

 

提  要:許慎定義幷舉例的轉注字應該是同部首、意義相同幷互爲訓釋的語
音轉化字。離開這四個條件所作出的種種推測,恐怕都不合乎許慎
說解本意。
關鍵詞:同部首;同義;互注;音轉。

 


許慎《說文解字?叙》對轉注字的解說僅寥寥幾字: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正文中也未見對轉注字的具體說解。因此後代對于許慎轉注字的理解,可謂衆說紛紜,莫衷一是。僅清曹仁虎《轉注古義考》,就緝有晋代衛桓以下各家觀點數十種。時至今日,說法就更多了。轉注字究竟爲何物?迄今未形成共識。
綜觀各種學說,影響最大的有以下三種:
一、部首說(主形說)
南唐徐鍇《說文解字系傳》: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謂老之別名有耆,有耋,有壽,有耄,又孝,子養老,是也。一首者,謂此孝等諸字皆取類于老,則皆從老。若松、柏等皆木之別名,皆同受意于木,故皆從木。”
江聲《六書說》:
“立老字以爲部首,即所謂‘建類一首’。考與老同意,故受老字而老省;老字之外,如耆、耋、考之類,凡與老同意者皆從老省而屬于老,是取一字之意以概數字,所謂‘同意相受’。叔重但言考者,舉一以例其餘爾。由此推之,則《說文解字》一書,凡五百四十部,其分部即‘建類’;其‘始一終亥五百四十部之首,即所謂‘一首’也;下雲:‘凡某之屬皆從某’,即‘同意相受’也。”
均持此說。
二、互訓說(主義說)
戴震《答江慎修先生論小學書》:
“轉注之雲,古人以其語言立爲名類,通以今人語言,猶曰互訓雲爾。轉相爲注,互相爲訓,古今語也。”“《爾雅?釋詁》有多至四十字共一義,起六書轉注之法歟?”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轉注猶言互訓也,注者,灌也,數字輾轉互爲訓,如諸水相爲灌注,交輸互受也。轉注者,所以用指事、象形、形聲、會意四種文字者也,數字元同義,則用此字可,用彼字亦可。”“建類一首,謂分立其義之類而一其首,如《爾雅?釋詁》第一條說“始”是也。同意相受,謂無慮諸字意旨略同,義可互相灌注,而歸爲一首,如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興,其于義或遠或近,皆可互相訓釋,而同謂之“始”也。獨言考、老者,其明現親切者也。”
即爲此說。
三、聲轉說(主音說)
章太炎《小說略說?轉注假借說》:
“字者,孳乳而寖多。字之未造,語言先之矣,以文字代語言,各循其聲。方語有殊,名義一也。其音或雙聲相轉迭韵相迤,則爲更制一字,此所謂轉注也。何謂‘建類一首’?類謂聲類……首者,今所謂語基。……‘考’、‘老’同在幽類,其義相互容受,其音小變。按形體成枝別,審語言本同株。雖制殊文,其實公族也。非直‘考’、‘老’,言壽者亦同。循是以推,有雙聲者,有同音者,其條例不异。適舉‘考’、‘老’迭韵之字,以是一端,得包彼二者矣。……是故明轉注者,經以同訓,緯以聲音,而不緯以部居、形體。”
即主音說。
    其它各種學說,勿庸贅述。
我們認爲,以上三說均有其可取之處,亦各有其片面之處。現將個人對轉注字的理解闡述如下,僅供學者參考:
許慎所說的“建類一首”,指的應該是同一偏旁部首的字,即“凡某之屬皆從某”之“某”。以其所舉之例“考”、“老”二字證之:
“老,考也。七十曰老。從人、毛、匕,言鬚髮變白也。凡老之屬皆從老。”(《八上》)
判定爲會意字(甲古文“老”字爲    ,實爲合體象形字)。
“考,老也。從老省,丂聲。”(《八上》)
則判定爲形聲字。兩字同在“考”部。
再從許慎對會意字的解釋“比類合誼,以見指撝”,亦可證明“類”指的是偏旁部首。清代著名“小學”家陳澧《書江艮庭徵君六書說後》也作了肯定:
“‘建類一首’之文,與下‘其建首也,立一爲耑,畢終于亥’之文相應,必非偶然相涉。”
而“同意相受”,應謂兩字意義相同,幷互作解釋。
“老,考也。”“考,老也”
即是。
因此,從可以看出:許慎所說的轉注字應該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部首相同。
    二、意義相同
三、相互爲訓。
如《說文》:
①“舟,船也,象形。”
“船,舟也,從舟,鉛省聲。”(《八下》)
        ②“火,毀也。炎而上,象形。”
“燬,火也,從火,毀聲。”(《十上》)
③“至,鳥飛從高下至地也。從一,一猶地也,象形。不上去而至下來也。”
“到,至也,從至,刀聲。”(《十二上》)
等等。
所以,部首相同而意義不同的兩個字就不是轉注,因爲它不符合“同意相受”的原則,《說文》也沒有將它們互注。
這就否定了徐鍇、江聲等人的說法:耋、孝;松、柏之類幷不是轉注字。如果是,漢字豈不是只有540類同義詞了嗎?。
另外,意義相同但部首不同的字也不是,有的字《說文》雖也將它們互訓,但不能說凡是(能)互訓的字就是許慎所說的轉注字,因爲它不合“建首一類”的原則。
這也就否定了戴震、段玉裁等人的觀點:初、哉、首、肇等字雖然意義上可以互訓,但由于它們部首不相同,所以也不是轉注字。
有人說“建首一類”指的是“同義一類”,如果是這樣,許慎就不會再說“同意相受”這樣多餘的話了。
    許慎劃分部首的原則是:
“其建首也,立一爲專。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說文?後叙》)
以便于將漢字歸類幷查閱。
按造字學原則說,部首是具有相同類屬意義的一類字的標識,但它所領屬的字的具體意義幷不相同,因此談不上互相轉注。幷且,一般來說,人們不會爲同一個概念造兩個不同的字。如從木之松、柏、楊、柳之類,從水之江、河、湖、海之類等等,意義是不相同的,幷且它們也僅有一種書寫形式。所以,同一部首內原則上不應該有意義相同的兩個詞。但是,這種情况還是出現了,它的産生有其社會原因,我們將在下面論述。古人覺得它是一種特殊的文字現象,因此便專辟一類造字方式,把它們叫作“轉注”,將其立爲“六書”之一。
設立“轉注”的根本原因還是在于不知道它們的來源。從許慎所舉的“考”、“老”兩個字例來說,我們認爲轉注字的産生的根本原因,是語言中詞彙的語音發生了轉變。
“考”、“老”二字,古皆屬 “幽”部,聲母一爲“溪”母,一爲“來”母。
按形體推知,“老”字應先于“考”字出現;按語音推知,“老”字聲母原當讀[l],後有的地方演變爲[k]音了,故在“老”字上另加“丂”聲符表明讀音,新造個了“[kau]”字。這樣既表現了原來的意義和字,又反映了它新的讀音。而造字結構却由合體象形變成了形聲。
轉注字實際上是一種古今字,只不過不是意義上的古今分化字,而是語音上的古今轉化字。
但以上來母轉變溪母的說法可能站不住脚,音理上和漢語語音演變史上都無據可證。而如果我們采用“古有複輔音”說來解釋,問題迎刃而解了:
“老”字遠古聲母爲複輔音[kl],後産生分化,聲母變爲[l]之“老”者,沿用“老”字,聲母變爲[k]之“老”者,則加“丂”聲符造新字以區別,二者意義相同。這樣,它們就構成了一對轉注字。
對許慎轉注字的分析,我們只能在許慎的說解和字例上進行探討。許慎之外,沒有解說。離開許慎之說,作出種種推論,那也只能是憑空懸鵠,沒有實際意義。
這就是轉注字産生的原因,轉注字是一種同源字,形旁相同、意義相同、語音相轉的同源字。
因此,轉注字,還應該具備第四個條件,即後起字與前字有音轉關係,這種音轉關係包括複輔音的分化。
許慎《說文解字》:
①“改,更也。從攴已。”
“更,改也。從攴丙聲。”(《三下》)
②“柱,楹也。從木主聲。”
“楹,柱也。從木盈聲。”(《六上》)
③“詈,駡也。從網從言。網辠人。”
“駡,詈也。從網馬聲。”(《七下》)
④“爇,燒也。從火蓺聲。”
“燒,爇也。從火堯聲。”(《十上》)
也屬于這一類,都可以從語音上解釋其音轉關係。
當然,對于轉注字,特別是它們之間的關係,需要逐個深入探討,作出實事求是的解釋。
如借用“斧頭”的“父”字作“父親”的“父”字,當時讀若“巴”音。以後唇音分化,“父”字讀如了輕唇音字“付”了,而口語中的專有名詞“父親”的“父”讀“巴”音幷未改變,所以又爲“父”字添一聲符“巴”字,造一新字“爸”以區別。其它諸如“母”字變成“媽”字等等也是這樣。現代的新造字“焗”與古“焅”字,本質上也是這樣。
    也不排除另一種方言异地造字:同一個概念因方言叫法不同,不一定有語音上的關係,各自爲之造不同的字,這些字因爲意義相類都有同一個部首,收集在一起時,就成了轉注字。如灌注、蹲居等語音上幷無關係。但這種解釋的說服力不如前一種,因爲與許慎所舉之例不符。
章太炎先生的“聲轉說”較前兩種學說來說是進了一大步,因爲它突破文字表面形式而一直溯源到語音進入了語言學的根本,很是高了一籌。但其不考慮字的形體部居,完全脫離了文字學範疇,進入詞彙學領域,又未免偏離了一點。
轉注字是一種完全同義詞,從語言的角度上來說,它增加了人們的負擔。如今天就只用“老”字而不用“考”字了,“考”的意義用法已經轉移。
轉注字雖然沒有産生新的造字方法,但是造出了新字,而且新字往往是形聲字。它反映了語音的發展變化或方音的差异;同時它也反映了一種語言文字現象:即文字是如何調整自己的形體以適應發展變化了的語言的需要的,它是一種動態的文字現象。
這些,都是值得我們深入研究的地方。
許慎之前,已有“六書”、“轉注”的說法,我們的祖先,早在兩千多年以前,就已經造出轉注字幷注意到轉注字現象,這不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嗎?

 

 

                                         1997?12 初稿于萬州吊岩坪
                                         2001?03 修定于銀川承天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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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祖庠(1949?5—),男,漢族,湖北荊州籍貫,漳州師範學院中文系教授,主攻古漢語音韵學、文字學。
通訊址:福建省漳州市縣前直街36號  漳州師範學院中文系            郵  編:363000
電  話:0596—6353938、  0596—222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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