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经病之传经,黄师之解与众不同,云:“此义自仲景后千载无知者”,“伤寒惟传经一事,讹谬百出”。细品黄师之解,确是《伤寒论》传经之真义。
人之经脉,自皮毛以至筋骨,不过六层, 太阳在表,次为阳明,次为少阳, 次为太阴,次为少阴,次为厥阳, 厥阴者,经脉之在里者也。 风寒感袭,受自皮毛,故太阳先病。 经气郁隆,不得外泄,次第内浸,相因而发,日传一经,六日而遍。 此一定之事,不以风寒温热而异同也。 温病内热素积,感必尽传, 风寒之家,起于外感,不缘内伤,或有一经两经而已者。 此本气之旺而外感之轻,不至成病者,及其成病,则捱次遍传。 此风寒之大凡也。
虽遍传六经,而未经汗解,则太阳表证,必不能罢。 (*此处说“必不能罢”与其《伤寒悬解》所说不同,其解“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风伤卫者,营郁里热,若经中阴旺,则营气不至内蒸,故七日经尽而自愈,寒伤营者,卫郁表寒,若经中阳旺,则卫气不至内陷,故六日经尽而自愈,此风寒之顺证,在经而不入于脏腑者也。若中风阳盛而入于腑,伤寒阴盛而入于脏,则营卫方忧其内陷,非补泻以救其偏,不能应期而愈也。既有自愈,却又说必不能罢?) 太阳不罢,则不拘传至何经,凡六日之内,总以太阳为主, 寒宜麻黄,风宜桂枝,无用余方也。 若在经失解,里气和平,则不至内传, 如里气非平,表郁内应,阳盛则入阳明之腑,阴盛则入三阴之脏。 腑热则宜凉泻,脏寒则宜温补。
凡人阳盛则生,阴盛则死。 风寒传脏,阴盛而灭微阳,早用温补,固难尽生, 风寒传腑,阳盛而烁微阴,迟用凉泻,亦或致死。 较之前在营卫,逆顺霄壤,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仲景为六经分篇,而太阳一经,不皆表证, 其间有阳盛而入腑者,有阴盛而入脏者。 但病入脏腑,而经证未罢,是以属之太阳, 虽属太阳,而内入脏腑,是皆太阳之坏病也。 至于阳明之篇,则全是腑病。阳明经证,乃腑病连经,而非止经病也。 三阴之篇,则全是脏病。三阴经证,乃脏病连经,而非止经病也。 少阳之篇,则半是腑病,半是脏病。 少阳居表阳里阴之介,阳盛则传腑,阴盛则传脏,故脏腑兼有。 少阳经证,乃脏病腑病之连经,而非止经病也。 若但是经病,则全统于太阳一经,不必另分立六经之篇也。
此义自仲景而后,千载无知者。 郊倩程氏,比之诸家,微有一线萤光, 而误以脏腑之病为经证,因谓伤寒不传经,谬矣。 至喻嘉言辈,醉魔迷蒙,其于此理,一字不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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