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建立起以经济建设反哺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 萍乡市是一个山多田少、林业用地占全市国土总面积三分之二,人口密度大的老工业城市,全市近40%的土地(山地)蕴藏煤炭资源,有逾百年的开采历史,被称为“江南煤城”,煤炭开采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但是,煤炭资源经过百年开采,已进入严重枯竭期,而且煤炭开采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在采矿区地表沉陷,沉陷区森林资源被毁;地下水资源跌落,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导致森林植被逆向演替,森林质量降低、林相变差;煤矿采掘生产消耗大量木材,是一定时期内林木采伐量大于生长量、使活立木蓄积量下降的重要原因。大力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重建森林生态,是萍乡城市转型、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迫切需要;如何解决造林绿化所需资金,尤其是有稳定并逐年增加的资金来源,是摆在萍乡市政府面前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2008年8月,萍乡市借鉴外地经验,提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向采矿业征收“生态恢复补偿金”的政策设想,报请省政府批准同意该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可持续发展资金征收试点。萍乡市人民政府即时出台了《萍乡市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决定从 2010年,萍乡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经科学测算,下达了全年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2020万元的刚性任务,在年初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需要大投入的关键时期,以此为“抵押”,由市财政垫付1600万元用于当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重点投入320国道46.1公里、319国道128.2公里绿化,为完成今年造林绿化26.53万亩(其中山上造林14.02万亩、山下绿化12.51万亩)起到了关键作用。为确保可持续发展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萍乡市严格履行政府投资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和工程监理制,确保该项资金管理好、使用好。 萍乡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今后要加大可持续发展资金征收力度,逐步建立起以经济建设反哺生态建设,以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