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建成较为完整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在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机构改革的深化的过程中,基层农技站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我省大部分市县把基层农技站的“三权”(人权、财权和物权)下放给基层乡镇政府,农技站人员由乡镇政府统一安排和调拨,在管理上以块为主,县农业局只有指导权,农技站的办公场所、实验室、仓库等固定资产也由政府统一使用。由于部分乡镇的资金困难,加上农技站人员少、房屋多,于是有些乡镇政府就想法把农技站房屋等固定资产变卖或转让以解决资金上的燃眉之急,而在其他地方安排一间办公室作为农技推广的场所,造成了基层农技站的空壳现象,不少基层农技站出现了“人散、线断、网破”现象。 注:此篇信息是根据民进会员、安徽农业大学教授周可金建议整理的,被省政协《社情民意》2009年第52期采用,专报谢广祥副省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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