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驴友”野外遇险事件频发引关注 看欧美如何野外救援
本报特约记者 张咏
岁末年初,我国接二连三出现“驴友”(也叫背包客)野外旅游遇险事件,去年12月,由复旦大学学生等18人组成的旅游团在黄山遇险,当地民警张宁海在营救途中坠崖身亡。而就在几天前,又有5名驴友在广西千家洞旅游区因迷路被困山中,经各方全力施救才最终脱险。这引起了人们对户外探险运动安全问题的忧虑。
与中国相比,欧美国家的户外探险运动起步要早得多,在应对险情方面也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救援机制。
救援组织和志愿者是主力
在欧美,登山一直是人们崇尚的探险运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人类开始了一轮对高山的征服运动,随之而来的伤亡事件也越来越多,于是高山急救应运而生。开始时主要是人们自发营救,到后来,逐渐演变为有组织的营救。早在1948年,奥地利登山协会就召集奥地利、法国、德国、瑞士等国家经验丰富的高山救援者,成立了国际高山救援组织,简称ICAR;美国在1959年也成立了一个国际性的救援组织——高山救援协会,如今,该组织被人们视为美国最重要的野外探险救援协会。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后,欧美各国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野外救援体系,和我国不同的是,这些国家的野外救援主要依靠救援组织的专业志愿者。在美国,高山救援协会已成为和消防、公安、医疗等紧密联系的一部分,负责户外探险的救援工作。协会所有成员全是志愿者,受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救援资质。目前全美各州均有救援协会的分会,分会下还设有多个救援中心。在业务上,救援中心归地方警察局领导。求救的电话号码与报警电话一致,都是911。在接到野外遇险求救时,协会会派出至少10名志愿者到达现场参加救援。
美国高山救援协会属于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因此享受政府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救援协会和救援中心的办公地点由政府提供;协会购置车辆、器材等享受免税;志愿者参加培训和救援工作时,其所就职的单位须无条件支持,不得克扣薪水;军队、警察、保险、医疗等部门须全力支持救援工作,如需要,军队和警方应向协会提供直升机和警犬。
很多欧洲国家的救援体系也与美国相似,救援队伍主要由志愿者组成,与军队、警察、保险、医疗等部门合作实施救援工作。
救援费用大都由政府买单
野外救援不但很危险,成本也很高。那么救援费用由谁来出呢?对于这件事,一些欧美国家内部也出现过争议,但总体来说,这笔钱大部分还是由政府买单。在美国,通常情况下户外救援行动跟警察和消防救援一样都是免费的,费用由政府承担。但是,由于一些成本过高的救援事件导致公众不满,已有8个州通过了可对求救者收费的法律。当然这种收费也是有不少前提条件的,比如大多数州的法律就规定,只有因疏忽或刻意违规而令自己身陷险境的求救者,才会被勒令由本人支付相关费用。
除了政府出资,欧美国家发达的保险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野外救援提供了经费。例如,在不少国家,登山者上山前必须购置保险,这样一旦出事,救援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探险者受到约束
虽然欧美国家的野外救援体系很完善,但并不意味着探险者可以由着性子胡来。西方国家的驴友俱乐部通常都对会员有严格的筛选,并非随便就能加入。即使允许加入,也要经过培训才能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户外活动。这就保证了驴友在探险时已具备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不至于“做蠢事”。
而且,在很多欧美国家,进行如登山、垂钓、打猎、滑雪、徒步穿越等户外运动是需要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证的。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限制游人数量,另一方面更是为了保证安全。同时,驴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擅自闯入非游览区或动物保护区,一旦遇险,救援费用不但得驴友自己承担,还要另外支付一大笔罚款。就算驴友有钱,也还得掂量掂量,因为若自己受困的地方太危险,救援者们很可能出于安全考虑根本不来营救。在美国阿拉斯加州迪纳利国家公园的麦金利山,总有攀岩者遇险,公园管理处认为,应该把公园管理员的安全放在首位,因此,如果救援行动危险程度太高,他们可能不会实施救援。公园护理员达利尔·米勒说:“在这里我们可不保证救援。我们的口号是:你的危险不一定是我们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