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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的是与非(九)

 逍遥帮主 2011-01-13

论正官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正官之克身乃异性之克,是“阴阳配合,相制有用”之制,是有益于我的克治、修治,而七杀之克为攻击、伤害之克,如烹调放盐,放得合适为美味,放多了咸煞人,在本质上是不同甚至相反的。)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

(为忌未必为凶,若制化得当反增我身威,理当明辩,五言独步云“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财禄喜相随”即包含此意)。

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

(格局最主要的作用是判断成与败,高与低则要参考其他诸多因素如干支、旺衰、有情无情等)

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

(薛相公的例子举得很失败,正官被伤,印绶去其伤官为第一要务,岂可视而不见?是为印绶去伤而有正财破坏,又岂可曰“两不相碍”,一定是“碍”而且是严重的妨碍,妙在劫才劫之。好比饿了一礼拜的饥汉,最需要的是几个大馒头以赶走致命的饥饿(伤官),而不是考虑来杯咖啡自品(财星)还是穿着皮尔卡丹(正印)去参加晚宴。)

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此例有些道理,但亦不十分恰当,三命云:凡论官星,略见一位食神坐实,便能损局,即“贪食忘贵”之谓,此时喜见印星,则官星不得贪食。所以抛开食神论这个命造,也是有些弃重就轻的。)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

(当官星得令而旺的时候,是不用太考虑印星“泄”官的因素的,只有休囚衰弱之官方有所忌,此时见财则优于见印。)

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原论颇是。乙庚合不可作合而无情论,三合局是秀气之处。)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木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

(杂气正官,伤官得局,若非旺象之双辛,何以制之?忌处大而得制故而格局大。)

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李参政之命,即便无乙庚之合,亦格局有成,因甲子自坐印绶,官星佩印则不畏七杀,只是乙庚合令格局更清,此处不可言财星破印,克正印者,正财方是。(关于此点博文中有专门论述))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

(官格透不透伤从格局角度都是大忌的,官格见伤官而得印,又见正财破印,则伤官得以肆虐,不是财星“护了”伤官,而是因为财克印的本性和事实,“解放”了伤官。犹如革命队伍的内部出现了分歧、内耗,敌人趁机攻击,这和叛徒主动投敌有着巨大区别。)

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范太傅造,官星两重,虽巳丑拱食,但食神不明见,官星并未“忘贵”,再见印绶,则官星愈加稳固,这里正财不破印星,反与丁壬相合,独用正印清而不浊。)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论正官取运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这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此论在理,经典之言似乎多有“隐晦”,非先贤刻意隐之,实精妙之处只可意会,口诀多言“用”而不言“体”,因为每一个“体”都是一种具体,难以尽述,说的愈多,反尔越容易给后学以“误导”。如“大贵者,用财不用官”,隐藏了“针对财格而言”这个“体”,这个前提条件,“食神生旺,胜似财官”则是针对食神格这个“体”而言,换作了正官格再逢“食神生旺”则易令官星贪食忘贵而不吉。)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重官与格局而言影响不巨,如刘墉造,双官显透依然大贵,至于地支刑冲,当官星休囚的时候多有忌,若官星当旺得助,非格局忌字眼(如伤官)相刑相冲,多不影响格局级数,而更容易应在事象上,如酉官卯冲,刃反被我所制,难伤格局。)

正官用财,运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原局无忌,运逢食神、伤官未必就凶,不可执一而断;身旺财官弱,运喜财官相助之运,在理。)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此是“印绶有根”,故见财反喜,核心是官,有官在则财生官而不会伤印。原局有印,自不畏伤官之害、食神之诱。)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迭出,财运亦无害矣。

(官星见伤食,难为印星作主,反要依赖于印星之保护,所以印绶受伤之运,易成不利。印绶迭出则“抵抗力强”,只是“不甚怕财”,不可言喜。如人体壮能堪重负,往往是有收获更多付出,痛并快乐着。)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

(见食则去杀,见伤则去官,只要去留得当,轻重相宜,则妙。)

其命中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过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官格,煞劫相合,逢财运则财生官,伤食之运不可轻言吉。盖煞与伤官、劫刃相合本为有情,若再逢制,易激起凶性,如同恶犬口中有肉,无暇于顾及“伤人”,偏要去打他一棍,反易令其逞凶而伤身。)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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