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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三突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润笔 2011-01-13
“三完善三突出”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和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近年来,包头供电局纪委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党委和行政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实践中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完善责任体系,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包头供电局在抓好责任制落实上始终坚持“三个做到”,即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包头供电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包头供电局机关部室、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一步突出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地位,推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每年初与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十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责任内容。二是强化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督考核。按照包头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半年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把责任制的执行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相结合,推动责任制的落实。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根据《包头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完善工作体系,突出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预防效果

按照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包头供电局纪委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对全局的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整体规划和部署,在体系建设上更加注重形成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更加注重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预防功能,使我局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更加科学化、体制化、系统化方向迈进。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和前提,是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的重要手段。几年来,包头供电局纪委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党员和各级领导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关口前移,警钟长鸣。

一是扎实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包头供电局以两级中心组学习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为载体,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党纪、法规以及相关案例作为学习内容,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不断拓展教育形式和载体,着力抓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广大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政治基础。2010年,局纪委把学习《廉政准则》、《若干规定》列为年度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制作专题展板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廉政准则》、《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了检验和巩固学习效果,在全局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范围内组织了一次以《廉政准则》、《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法规闭卷考试,并将考试结果纳入局月度绩效考核,真正使全体中层干部对两个法规做到熟知熟记、入脑入心。

近年来,包头供电局纪委先后为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征订了《省委书记谈作风建设》、《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法规知识读本、《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廉政中国》等书籍和影像资料,并筹备组建了“廉政教材资料库”,有效地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丰富了教育内容,确保了教育的经常化。

二是有效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包头供电局纪委以营造良好的廉洁从业氛围为目标,深入开展了以全体职工为主体,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进领导班子、进重点岗位、进班组站所、进营业窗口、进社会客户、进职工家庭),重点开展了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的“九个一” 活动(即为每个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送一本廉政周历;每月给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一条廉政短信;为每位局中心组成员发放一本书;年内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讲一次廉政党课;对领导干部廉政知识组织一次测试;报送一篇文章,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廉文荐读、读书思廉”活动;传唱一首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歌曲;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一个廉政专栏;编辑一册廉政短文集。)。2009年,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局纪委又重点开展了“十问十戒”主题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十问”:问党的宗旨牢记了没有,入党誓言践行了没有,党的政策执行了没有,法律法规坚持了没有,深入基层做到了没有,呼声要求倾听了没有,群众疾苦解决了没有,民主团结维护了没有,紧要关头出现了没有,当天工作完成了没有。“十戒”:重大事项戒独断,项目招标戒插手,人事任免戒唯亲,资金使用戒贪欲,接待用餐戒排场,基层调研戒派头,工作推进戒软弱,生活娱乐戒沉迷,社会交往戒帮派,成绩汇报戒浮夸。)同时,通过在局域网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辟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参加廉政文艺演出,撰写思廉体会以及举办“科学发展大讲坛”廉洁奉公宣讲等活动,达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筑防线于无形的效果。

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几年来,根据各类群体对廉政规定的不同需求,包头供电局分层次、分专业地邀请了区内外检察院、上级纪委的专家就预防职务犯罪、商业贿赂以及违纪违法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09年组织全局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参加青山区检察院举办的赴萨拉齐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活动,震撼了心灵,有效提高了各级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法律意识。局属各二级单位也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活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落实。

包头供电局纪委根据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30余个,在健全制度、规范制度、完善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预防的有效机制。

一是健全和完善制度。近年来,包头供电局纪委按照“必要、管用”的原则,有针对性地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了《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包头供电局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决策程序,促进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效能监察实施办法》、《招议标监督管理程序》等监督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设备材料招议标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营销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和措施,逐步完善了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制定下发了《包头供电局关于实行领导人员问责的暂行办法》,对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进行问责的情形、方式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为保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为了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包头供电局纪委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制度观念,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局纪委把重要制度执行情况与领导干部问责结合起来,特别是对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基层单位对“三重一大”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监督制约,增强监督实效。

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近年来,局纪委在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方面不断探索,积极参与,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一是把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纪委为全体中层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将全局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个人情况、经济收入、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情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十项内容收存个人廉政档案。各级领导干部均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全局范围内公示,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对所有拟提拔任用的科级、在任科级干部、后备干部任前、任中都要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并建立了任前、任中廉政谈话制度。为了使领导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从业,相继制定下发了《包头供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包头供电局开展创建无职务犯罪实施方案》、《关于下发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包头供电局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实施方案》、《关于重申在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中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进行规范,努力避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包头供电局纪委定期与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律、工会等部门沟通监督情况,交流监督信息、落实监督措施、建立起了目标一致、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步调协同的“大监督”格局。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等环节加强了监督。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干部人事任免,事关企业稳定等方面加强监督,尤其强化了对敏感事项的监督。近年来,先后对我局干部考核、一般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技能比武大赛、安规调考等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公开、公正。

在招议标监督程序上,包头供电局纪委专门制定了招议标程序监督表,重点加强了对招议标项目是否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上会研究,投标厂家的技术资质、经营资格、业绩、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事前监督。07年以来共参与涉及生产维护、基建工程、资产移交、对外承包等方面的招议标30多次,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控制了工程造价,提高了设备质量和可靠性。

三是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包头供电局始终把效能监察定位在“促进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发展”上,逐步形成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效能监察工作总体思路。2007年以来,局纪委精心组织,准确立项,把企业管理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跟踪落实,先后针对物资采购、废旧物资管理、优质服务、计量管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业扩工程、农电和多经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开展效能监察,先后从运行机制上堵塞管理漏洞36个,建章立制24项,增收511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大惩处力度,发挥治本功能。

包头供电局纪委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惩治腐败,严肃党纪政纪,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一是涉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信访举报,二是涉及违反局有关规定影响政令畅通的信访举报,三是涉及侵害职工利益的信访举报,四是涉及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的信访举报,五是涉及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信访举报。对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均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同时,把严格执纪与爱护干部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既严惩了腐败分子,又为被诬陷的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广大干部投身科学发展的积极性。

三、完善评价体系,突出抓好检查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

检查考核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包头供电局在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的同时,突出抓好考核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一是考核标准更加精细。包头供电局纪委制定并下发了《2010年机关处室惩防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分解及考核细则》和《2010年基层单位惩防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分解及考核细则》等制度,按季度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指标,使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所担负的责任,使考核更具可操作性。二是考核程序和方式更加规范。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的方式、方法到考核的范围事项都趋向规范。努力做到奖惩分明,公平公正,增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效。三是考核结果的运用趋于刚性。在推进惩防体系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的结合上下功夫,同时,注重综合运用考核评价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创建“四好班子”的考评指标,作为年度经营业绩的考评指标,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考核评价收到实效。

实践证明,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惩防体系处于全局性的地位,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今后,包头供电局纪委要继续从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和创新工程,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入手,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抓好落实,为建设“责任、和谐、创新”包供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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