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报记者/陆天然福州报道)《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下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办法》是福建省笫一部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的地方政府规章。《办法》着重规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对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办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上位法在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立法空白,在福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办法》不但拓宽了药械流通的监管范围,还严格界定了政府各部门与药械流通有关的工作职责;从严规范了药械流通的购销和使用环节行为;健全了药械流通监管的有关制度,提出并建立了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和药械召回制度和广告监管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强化了部门合力,加大了监管力度。
《办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福建省委.省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高度负责,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的重要成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百姓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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