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年仅13周岁的小女孩,前几天在嘉兴市妇保医院产下一名女婴,目前母女平安。
12月10日晚,嘉兴市妇保医院妇产科接收了一名特殊的病人:一个13岁的小孕妇,在该院诞下一名重5.3斤的女婴。女孩的“丈夫”一直在旁边陪着她。
“丈夫”说,女孩名叫小兰,小学未毕业;他今年22岁。两人都是云南人。
他们两人是2008年父母同意后“结婚”的,此后两人就来到嘉兴打工,因为小兰未成年,因此一直跟着“丈夫”,平时就做点家务。
记者随后也从嘉兴市南湖区东栅派出所了解到,小兰诞下女婴后,就有市民报了警,但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调查中。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小兰已顺利生下孩子,他们和孩子将何去何从?
对此,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陈武律师认为,两人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过女婴出生后,孩子跟父母的关系是成立的,小兰和“丈夫”有义务抚养孩子成人。因此,就目前来看,小兰和“丈夫”很可能面临计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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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就失去了母爱,父亲一个人艰难地将她抚养长大,16岁那年,父亲因无法承受女儿早恋的压力自杀。成为了孤儿的她,却在刚满17周岁时,以在校中专生的身份,生下了和当时男友的女儿。无奈,对方拒绝承认这个小生命,于是她便开始了未婚单身妈妈的人生之旅。近日,作为5岁女儿的代理人,她将孩子的亲生父亲、自己的前男友告上法庭。
昨日上午,此案在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记者现场进行了旁听。“根据遗传学原理,江民(化名)在11个基因基点上,符合作为囡囡生身父亲的条件,基因覆盖率达到99.74%。鉴定意见为,江民与囡囡有亲子关系。”刚一开庭,主审法官就宣读了一份关于江民是否为囡囡亲生父亲的亲子鉴定结论。
女儿早恋流产
父亲一怒自杀
昨日,作为原告、被告双方的直接当事人,章纳(化名)、江民及他们5岁的亲生女儿囡囡(化名)都没有出现在法庭上。
记者翻看了章纳的姑姑向法庭提交的一份民事起诉状:2003年,章纳正在我市某中专就读时,与比自己大3岁的我市青年江民恋爱。2004年10月,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两个月后,章纳发现自己怀孕了,在江民陪伴下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流产手术后得静心修养,章纳于是连续半月天天逃课。然而,作为一名在女儿两岁时便与妻子分开,独自抚养女儿的单身父亲,章父知道女儿早恋等一系列真相后,深受打击,觉得女儿不争气,在2005年元旦前后几天遍寻女儿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4日,于绝望中走上了自杀的不归路。
毕业后
她开始独立抚养女儿
获悉父亲出事后,章纳和江民一起来到其姑姑家,坦白了堕胎一事。“当时,他还安慰小纳,说3年后,等他们到了法定年龄,一定娶她。江父知道我哥哥的死讯后,也赶了过来,帮忙料理后事。两人开始了公开交往,小纳也第一次去了他们家。”章纳的姑姑陷入回忆,但她怎么也想不到,当时侄女看似有了些许光亮的命运,却在随后遭遇了更艰难的处境。“同年7月,小纳发现自己好像又怀孕了,就给江民打电话,但当时江民态度很冷漠,有时甚至不接电话。直到那年9月,小纳才通过朋友告诉江民她怀孕了。江民陪她去医院检查的结果是,已怀孕7个多月,引产风险很大,且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对此,江民却表示无能为力。”
2005年11月4日,17周岁的章纳孤零零地在市妇产医院剖腹产生下了女儿囡囡。“我们给江家打电话,他们却毫不关心,不闻不问。小纳还要读书,学校知道真相一定会开除她,所以她住在我家,一边瞒着学校,一边偷偷照顾孩子。一晃5年过去了,江民不但没有兑现当初娶小纳的承诺,也从来没尽过父亲应有的抚养义务。小纳作为一个未婚妈妈,没有任何收入,只好选择起诉。”章纳姑姑手里攥着一张囡囡的生活照,孩子长得很漂亮,天真无邪的笑容打动了在场的每个人。“可怜的孩子,还不知道自己和母亲的命运有多么悲惨。”
庭审现场
昨日,章纳一方当庭请求法庭判令江民支付囡囡从2005年11月4日至今年11月1日的抚养费近14万元,并从今年11月1日起每月支付囡囡抚养费1400元,此外支付给囡囡申报户口的费用3.1万元。
昨日,主审法官当庭宣读了一份可以证明江民是囡囡亲生父亲的亲子鉴定结论。江家人以及辩护律师对囡囡身份这一点不再持有怀疑态度,但是,对章纳一方提出的诉讼请求,他们并不认可。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辩解后,主审法官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
开庭前在法院外看到了章纳,因一早天寒风急,被肃静的黑色大衣包裹在里面的她看上去异常单薄、无助。尽管她试图故作坚强,但尚显稚嫩的眼神,分明告诉我,这个85后女孩,本该正在享有美好感情和真诚的人生。
不管怎样,无知的年龄已经过去了,如今的她毕竟已经是一名5岁女孩的母亲,她必须要在今后的岁月里,懂得保护和照顾自己,因为未来也许还有更多的考验在等着她。关于她和她女儿的真正漫长的人生也才刚刚开始,从这个寒冷的冬天开始,真希望她们母女一路平安。
我这样一个未婚妈妈 未来在哪里 荆楚网
楚天都市报讯 采写:记者张艳
讲述:沙沙(化名)
性别:女
年龄:23岁
学历:初中
职业:销售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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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他家跟我家其实就隔着一座山,我对他的陌生感一下子就没有了,反而多了几分亲切感。
●他家的窗户上贴着双“喜”字,虽然红色褪了好多,但仍然冒着喜气。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微笑着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我不介意你的过去,我只在乎我们的将来……”
隐藏在眼睛深处的忧郁和戒备,与陌生人说话时眼神的躲闪和迷离,自始至终看不到一丝丝笑容……沙沙(化名)很年轻,却有着与年龄太不相称的表情。
寒暄中,我问她孩子多大了。“6岁了,刚上小学”,她的回答让人惊愕。
我想起来,在先前的短信交流中,她说要来讲述一个埋藏在她心中6年的秘密。这个孩子,就是那个秘密吗?
跟着一个认识不久的男人回了家
我17岁未婚生子这件事,除了家人,只有两三个很好很好的朋友知道。直到两年前,我还觉得这一切都是做梦。只有孩子在电话中奶声奶气地喊我妈妈时,我才意识到,我已经是一位母亲了。
我出生在湖北一个很偏远很贫困的小山村。因为父亲早逝,家里姐妹众多,我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来到县城里在餐馆打工。不久,我就认识了裕春(化名),也就是我孩子的爸爸。
裕春在附近建筑工地上做事。他来餐馆吃饭时,总是找各种话题来跟我聊天。得知裕春的家跟我家其实就隔着一座山,我对他的陌生感一下子就没有了,反而多了几分亲切感。
有一次,他问我有多大,我随口说道“18岁”。其实我才刚满15岁,但可能是我发育早,显得成熟,他压根就没有想到我说的是假话。“那你比我小7岁,你得叫我哥哥。”裕春热情地说道。果真,此后他人前人后都喊我“妹妹”,还对别人说,“别欺负沙沙啊,她是我妹妹”。
几个月后就到了春节,裕春对我说,“跟我回家吧”。我隐隐约约知道跟他回家的意思,那就是做他的女朋友。但我不怎么排斥。
就这样,我稀里糊涂地跟着裕春回了家。
“你跟着一个陌生男人回家,你妈妈知道吗?”我问沙沙。她答道:“唉,妈妈成天忙个不停,没有很多时间管我们……”
我又问:“裕春家里有老人吗?他们没有过问吗?”沙沙说:“裕春母亲去世了,家里只有一个老父亲,他不知道我的真实年龄,就没有管那么多……”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肯定不会那么早就跟男人同居,至少,我不会那么早就生孩子。我那时候还是太年轻无知了,连基本的生理常识都不知道。在此我要告诫那些十几岁的女孩们,如果有男人接近你,侵犯你,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妈妈。
稀里糊涂当了少女妈妈
在裕春家里过完年,我就回家了。我那么小,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跟裕春怎么样,更别提结婚什么的。
等我回到家里,裕春就找上门来了。他跟我妈妈说要跟我谈朋友,妈妈说我太小了,他这才得知我的真实年龄。
可是,一切都晚了,我已经怀孕了。等我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时,胎儿已经有四个月大了。我不敢告诉妈妈,也不敢上医院。我跟裕春商量怎么办,他很高兴,说生下来吧。结果,在我的犹犹豫豫中,胎儿已经很大了。妈妈得知后,长叹一声,说“那只有生吧”。只有姐姐,拉着我的手一定要我去医院做引产手术。但因为没有相关证明,胎儿也差不多足月,医生不敢贸然行事。
于是,在我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就成了未婚妈妈,还是一个少女妈妈。
孩子生下后,裕春倒是对我很体贴。早上的牙膏,他会替我挤好,晚上的洗脚水,他会给我倒好。但随着我年龄的增大,见闻的增多,我开始变得有主见了。我不再对裕春言听计从。我们之间的争吵也多了起来,好几次,他都差点动手打人。
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裕春很喜欢打牌,只要一弄到钱,他就马上扑到牌桌上去了,哪怕孩子的奶粉罐子早就空空如也。本来,两家人都商量着等我一满20岁就拿证,然后摆婚宴,连家具都打好了,家电也买了。可是,因为裕春打牌输钱,他把家具和家电都变卖了。
2006年春节过后,我和裕春准备一起外出打工。可是临走前,他不见踪影,一连十几天都没有回家。等我找到他,他厌烦地对我说道:“你是我什么人啊?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我回到家大哭一场,然后把孩子交给我妈妈,去了广东。从此,我再也没有踏进裕春家半步。我在信中对他说,不要再找我了,我已经找到适合我的男朋友了。我说的是气话,但我真的是想过一种全新的生活。
2007年春节,当我因为孩子的事情找到裕春时,他告诉我他已经结婚了。果然,他家的窗户上贴着“喜”字,虽然红色褪了好多,但仍然冒着喜气。说实话,那一刻我心里有几分失落。
这几年来,我一直在外面打工,孩子跟随我妈妈在乡下老家生活。裕春除了曾经带孩子到武汉玩过一趟外,几乎没有管过孩子,更别提给孩子生活费了。为此我们也多次在电话里发生过争执。
过去犹如一块挥之不去的阴影
在外面三四年里,我做过很多种工作,吃过很多苦,也懂得了很多东西。当我懂得越多,我就越为年幼无知时犯下的错而后悔。但木已成舟,孩子一天天在长大,我做为母亲,应该担负起养育孩子的责任。所幸孩子乖巧可爱,也很懂事,每次我回家都跟我寸步不离,亲热得很。
我考虑过自己的将来。我也试图去谈一场真正的恋爱,好好地爱一个人,好好地被一个人爱,但是,我的过去,犹如一块挥之不去的阴影,让很多小伙子却步。
21岁那年,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跟我年龄差不多大的老乡。我们聊了很长时间,他总是热情地约我出来见面。我总以各理由推脱。当他再一次向我表白时,我在电脑上打了一行字:“如果我是一个未婚妈妈,你会接受我吗?我说的不是玩笑话,请你认真考虑!”
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他的QQ图像突然就黑了。唉,他一个字都不愿意留下,看来是被我吓得不轻,我还能幻想什么呢?
有了这一次的教训,再有男孩对我示好时,我会对他说,“我先跟你讲一个故事,你再做决定”。当故事讲完,我又会问他,“如果故事里的女主公就是我,你会怎么做?”
每当我把故事讲完,那些男孩就会猜到几分。大多时候,他们都会客气又虚假地称赞一句“你太不容易了”,然后就悄无声息了。偶尔,他们会接着跟我再聊几回,但语气里明显少了热情,多了敷衍。
今年的时候,我到咸宁一家楼盘做售楼小姐时,无意间拨错了一个电话,结识了一个当地小伙,名叫路安(化名)。当他提出跟我交往时,我照样跟他讲了我的过去。
午后的咖啡屋很安静,只有我烂熟于心的那个故事,在通过我的嘴,一个字一个字艰难又机械地往外蹦。我以为,路安会像别的小伙子那样,不吓得当场跑掉,也会吓得面如土色。可是,没有,我意料中的一幕没有出现。
我听见路安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微笑地着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我不介意你的过去,我只在乎我们的将来……”
沙沙讲到这里,很意外地突然停住了。她低着头,反复绞着自己的手指头。等她再次开口,却是满脸泪水:“可是,我觉得自己对他没有什么爱的感觉,我不知道,我自己这是怎么啦?我不接受吧,怕再错过了,接受吧,不知道这一步是对是错?我好怕自己再走错路……”
19岁未婚妈妈弃婴福利院 未婚生子现象令人担忧 广西新闻网
近日,一位19岁的未婚妈妈来到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准备将出生仅8天的女儿送给福利院。经过福利院工作人员耐心的劝导,这位年轻母亲终于在24日将女儿接走。但对于这个“自身难保”的未婚妈妈来说,女儿的抚养是一大难题。自治区妇联和计生委有关人员为此提醒,未婚生子弊端严重,当事人将承受经济和心理的双重负担。
未婚妈妈二度弃婴
11月22日,记者来到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时,收养科工作人员陆安说:“你去帮忙劝一下那个女子吧。她要把自己的孩子送给福利院。”记者和这名女子交谈起来,她姓周,今年只有19岁,还没结婚。孩子是11月14日出生的。当记者问她为什么要把孩子送给福利院时?她流着泪说:“我一个人,带不了她。”
周小姐告诉记者,她靠打工维持生计,男朋友已经离开了她,而她又不敢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父母。记者问她,既然如此,为何要把孩子生下来呢?她不吭声,只是一个劲地哭泣。
据陆安介绍,周小姐的父母离异了,不大管她。其实在11月19日,她就将出生才5天的女儿抱到了福利院,当时经过派出所民警的劝慰,她将孩子抱回去了。谁知22日下午,她又将孩子抱来了。看到孩子在风中可能会受凉,又没有东西吃,陆安就把孩子先放在医疗康复楼二楼的床上,由护理人员照顾。
随后,在陆安的带领下,记者见到了这个出生仅8天的小家伙。护理人员用一床毛茸茸的毯子裹着她,孩子的五官非常精致。陆安说:“小孩长得挺不错的。周小姐把孩子抱来后,有一个市民想收养,但她又不放心,执意要由福利院抚养。有父母的孩子,福利院不能接收,否则就是违反规定。”
福利院方面表示,最好的结果是周小姐将孩子带回去,如果不愿意,福利院将与在隆安的周小姐的父母联系,把孩子送去隆安。周小姐第一次将孩子带来时,将身份证暂时留在福利院,工作人员由此得知她的老家住址。据介绍,这两年来,隆安相关部门在处理几起弃婴事件时,有一些不错的经验。派出所找寻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后,民警要求父母每个月带孩子来派出所见面,以此保证父母不再遗弃孩子。
孩子抚养成一大难题
22日下午6时,陆安致电记者,周小姐决定听从福利院的建议,第二天将孩子接回去。陆安自掏腰包,给了周小姐200元,让她在南宁住一晚。
23日上午10时,记者收到周小姐发来的短信:“这个孩子,我该怎么办才好呢?我父母已经离婚了,我自己一个人住。女儿的父亲已经去外地了,我们已经没有联系了。我自己一个人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她。”
据周小姐说,孩子的父亲是个赌徒,因为此事,周小姐与他关系越来越僵,感情也疏远了。后来他赌输了10多万元,又欠了几万元的债,就去外地了,他们再也没有联系。她怀孕3个多月时,男友叫她把孩子打掉,她舍不得,就生了下来。她目前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想找户好人家,把孩子过继给别人,又不知道该找谁。
陆安说,因为孩子还有父亲,过继给别人必须经父母双方同意,并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否则,仅仅是母亲单方意愿把孩子过继给别人,今后有可能出现纠纷。
24日下午,记者接到陆安的消息,周小姐已将孩子接了回去,但孩子的抚养仍然是一大难题。
未婚生子增加令人担忧
11月24日,自治区妇联值班律师蒙秀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未婚生子现象比以前增加了。未婚妈妈通常在30岁以下,有的不足20岁,工作不稳定,甚至没有工作,经济基础比较差。孩子出生后,未婚妈妈没有抚养能力。按照中国的传统习俗,未婚生子不太为社会所接纳,社会带来的压力,对未婚妈妈的心理健康有影响,小孩以后也可能产生心理阴影。
蒙秀姣说:“从我办理的一些案子来说,男女双方还没结婚就生孩子,男方以后通常会有逃避心理,不愿意与女方结婚,这对女方伤害很大。年轻人还是要在婚姻的保护下生孩子,否则会经受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
自治区计生委有关人员说,未婚生子是一种畸形婚恋观。这反映出一些青少年在婚恋方面出现了心理问题,性知识不完备。未婚生子对当事人会酿成苦果,也违反了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