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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答辩、评标会一般程序

 蓝色精典 2011-02-12

  在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中,答辩、评标会是整个活动的重点和高潮,招投标方倾情投入,社会媒体全面报道,公证处进驻现场,行业代表广泛参与。答辩、评标会是搞好招投标活动的中心工作,要求议程安排全面、周密。一般安排如下:

  (一)明确时间、地点。

  (二)参加人员:

  目标物业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评标委员会委员(评委取五人以上,其中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当地公证处人员(如需要);

  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

  投标物业管理企业代表;

  参加评标会的嘉宾;

  列席会议的其他物业公司代表、记者

  (三)程序

  1、明确各投标企业和招标办公室人员到场时间,通过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2、明确招投标领导成员及评委到场时间;_

  3、宣布答辩、评标会开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为

  会议主持人,介绍与会领导、各评委和投标单位;

  4、与会有关领导致辞;

  5、投标单位退场;

  6、安排一定时间,请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介绍、招标办工作人员进行的现场情况考察、住户意见征询表等资料,评出企业信誉分,并现场统计分数;

  7、安排时间,请评委将标书分评出,现场统计。一般应在答辩、评标会前一天由评委集中审阅标书,掌握各投标企业情况;

  8、在预定时间,各投标企业代表按顺序入场答辩。首先作简要介绍和标书陈述(一般15—25分钟),再接受评委提问。应安排部分问题由参与答辩的拟选主任独立回答。评委可即时亮分或答辩结束后再统一评分。中场可安排休息、餐饮;

  9、安排一定时间,请各评委对标书评分。现场工作人员、公证人员统一计算各投标企业总分,并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10、在预定时间,各投标单位代表入场,主持人介绍公证人员或其他领导小组人员宣布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

  11、领导致辞

  12、答辩、评标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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