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康公母论小丑备物终必亡
〔原文〕
恭王游于泾上①,密康公从②,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于王。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③。王田不取群,公行下众,王御不参一族。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小丑
乎?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不献。一年,王灭密。
〔注释〕
①恭王:西周第六任国君,名繄(yì)扈,前922—前900 穆王之子。泾:水名,源于今宁夏六盘山,东南流入古渭水,西周国都镐京即在两水交汇处附近。②密:西周诸侯国名,姬姓,地在今河南密县。③粲 (càn):极其美好。
〔译文〕
周恭王到泾水边游玩,密康公随从,有三个同姓的女子私自投奔密康公。康公的母亲说:“必须把她们献给天子。三只兽在一起就是群,三个人在一起就是众,三个女子在一起就是粲。天子不猎取群兽,诸侯对众人要谦下行事,天子不选三个同族的女子为妃嫔。粲是美好的事物,人们把美好的事物归之于你,你有什么德行来承受呢?天子尚且不能承受,何况你这种小人物呢?小人物得到的东西太多,一定会灭亡。”康公不肯把女子献出去。
一年以后,恭王灭了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