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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逝去,飘洒几许相思泪…

 词叟 2011-03-03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为了那个你还魂签梦萦但已认不得你的男子,黯然转身。
  
  但是,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什么理由,它可以不经意地把儿时的那只天铃鸟,错手镌镂成少女心头的朱砂。也可以让一个优秀的女儿心,错托付了不值得和无法取得的男子。也许,爱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那段无法找寻回来的青春
  
  有时,忍不住想:那个还不解风情的哈萨克男孩把狼皮送给汉人小姑娘时,是否已隐隐视她为心爱的女子了吧,至少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点……如果,阿秀没有把狼皮放到阿曼的帐篷,会不会结果就不一样。如果,却只是如果。
  
  李文秀是懦弱的、羞怯的,只敢在救回阿曼后,轻轻叹气:“苏普喜欢你,我…我不会让他伤心的。你是苏普的人!”翻过那一页,感觉手指触到她掌心的微微冰凉。
  
  “如果那小姑娘很是想念你,日日夜夜的盼望你去陪她,因此坟上真的裂开了一条大缝,你肯跳进坟去,永远陪她麽?”她不该问的,可喜欢没有应不应该,只有是不是。“不。”就已经够了。在很久很久以前,她暗自幻想他会永远随身的玉镯子打碎了,不见了。孩提的朦胧本来就不是用来珍藏的。
  
  还是喜欢文秀的,因为听到苏普和阿曼的嬉笑声渐渐远去,她纵然伤心,仍是幽幽轻语:“师父,你得不到心爱的人,就将她杀死。我得不到心爱的人,却不忍心让他给人杀了。”这真是金庸写的最美丽单恋
  
  《可兰经》包罗万象,可谁又能告诉她:如果你深深爱著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甚麽法子?这样的问题从远古飘来,游荡了几千年了。
  
  最终,她还是回了中原,沿着阳关古道,顺着落日西风。江的嫣艳润红从此沾不上她冷白的颊。汉人的少年英俊勇武怎样,倜傥潇洒又怎样,是很好很好,可是偏偏不喜欢。对于她的感情,我觉得可以用淡淡的忧伤来形容吧,至少这段感情没有开始就结束,没有受到伤害,就不会痛入骨髓,等她年老的时候,我想她心里回忆起这段初恋,也会觉得这样,也好。
  
  金庸在这里写尽了,这篇不是武侠,是一个烟雨里走出来的秀丽女子隽在大漠的浩瀚沙尘里的几笔淡墨水雾。
  
  我不去感觉她的心伤,留给她用一生淡淡漠然,只在合上书后,替她落一滴清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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