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节包括墙、柱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及饰面、隔断、幕墙等内容。
二、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三、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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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抹灰(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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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抹灰(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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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抹灰(四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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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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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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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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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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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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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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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压线清晰、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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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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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调整项目的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抹灰厚度,定额按不同的砂浆种类分别列在项目中,调整时按相应项目分别调整。
五、圆弧形墙面的抹灰,圆弧形、锯齿形墙面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六、外墙贴面砖项目,灰缝宽按5mm以内、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七、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八、墙、柱饰面中的面层、基层、龙骨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九、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用量不变(轻钢龙骨损耗率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7%)。
十、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一般抹灰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装饰线条”抹灰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展开宽度超过300mm时按“零星项目”执行。
十一、墙面镶贴块料高度大于300mm时,按墙面、墙裙项目套用;小于300mm按踢脚线项目套用。
十二、木龙骨基层项目中龙骨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十三、基层板上钉铺造型层,定额按不满铺考虑,若在基层板上满铺板时,可套用造型层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系数0.85。
十四、玻璃幕墙、隔墙中设计有平开窗、推拉窗者,木隔断(间壁)、铝合金隔断(间壁)设计有门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内墙抹灰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二)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陆面或楼面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顶棚的,其高度至顶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三)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内墙抹灰)。
(四)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二、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 外墙抹灰面积,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工程量内计算。
(二)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外墙抹灰)。
(三)其他抹灰: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延长米计算,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
(四)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项等)设计抹灰做法相同时,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设计抹灰做法不同时,按其他抹灰规定计算。
(五)墙面勾缝按设计勾缝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及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二)挑檐、天沟、腰线、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柱装饰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的实贴面积计算。
(二)柱面贴块料面层按块料外围周长乘装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五、墙、柱饰面、隔断、幕墙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墙、柱饰面龙骨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定额龙骨按附墙、附柱考虑,若遇其他情况,按下列规定乘以系数处理:
1.设计龙骨外挑时,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5;
2.设计木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8;
3.设计金属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0。
(二)墙、柱饰面基层板、造型层按图示尺寸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木间壁、隔断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玻璃间壁、隔断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五)铝合金(轻钢)间壁、隔断、各种幕墙,按设计四周外边线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六)墙面保温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定额解释
1、本节所有子目,定额不分外墙、内墙,使用时按设计饰面做法和不同材质墙体,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2、本节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子目,定额注明了抹灰厚度;
(1)厚度为××mm者,砂浆种类为一种。
(2)厚度为××mm+××mm者,砂浆种类为两种,前者为打底厚度,后者为罩面厚度。
(3)厚度为××mm+××mm+××mm者,砂浆种类为三种,前者为罩面厚度,中者为中层厚度,后者为打底厚度。
砂浆种类和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子目。先调整抹灰厚度,再调整砂浆种类,其他不变。
3、窗台(无论内、外)抹灰的砂浆种类和厚度,与墙面一致时,不另计算;否则,按其展开宽度,按相应零星项目或装饰线条计算。
4、凸弧形装饰线条补充定额,共3项:
(1)凸弧形装饰线条,系指突出墙面、断面外形为弧形(由抹灰形成)的直线型线条。
(2)凸弧形装饰线条,区分不同断面,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
(3)突出墙面的矩形混凝土或砖外表面,抹灰形成凸弧形装饰线条,该线条的断面面积,应扣除混凝土或砖所占的矩形面积。
(4)线条纵向成弧形,或纵向直线连续长度小于2m时,人工乘以系数1.15。
5、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6、墙、柱面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子目,定额按块料挂在膨胀螺栓上编制。若设计挂在龙骨上,龙骨单独计算,执行相应龙骨子目;扣除子目中膨胀螺栓的消耗量,其他不变。
7、镶贴块料面层子目,除定额已注明留缝宽度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按密缝编制。若设计留缝宽度与定额不同时,其相应项目的块料和勾缝砂浆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8、单块面积0.03m2以内的墙柱饰面面层,其材料与周边饰面面层不一致时,应单独计算,且不扣除周边饰面面层的工程量。
9、各类幕墙的周边封口,若采用相同材料,按其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幕墙的工程量内计算;若采用不同材料,其工程量应单独计算。
综合解释(续)
6、墙柱面抹石灰砂浆子目,说明第三条和项目中名称中的“遍数”,不含罩面的麻刀石灰浆。
7、调整墙柱面抹灰厚度时,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子目中未列的砂浆种类,应区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分别按照各自同类砂浆调整子目进行换算。
8、墙柱面粘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粘接层和粘接层之下的结合层,粘接层和结合层的砂浆种类、配合比、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砂浆损耗率1%。
9、墙柱面粘贴面砖子目,定额按三种不同的灰缝宽度编制。灰缝宽度>20mm时,应调整定额中瓷质外墙砖和勾缝砂浆(1:1水泥砂浆)的用量,其它不变。瓷质外墙砖的损耗率为3%。
10、阴、阳角面砖、瓷砖45°角割角、对缝,执行补充子目9-2-334。该子目内包括面砖、瓷砖的割角损耗。
11、墙柱面挂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灌缝砂浆(均为50mm厚),其砂浆种类、配合比,可按定额相应规定换算;其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砂浆用量,其它不变。